094.少年格洛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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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丁这封信件内容,对领主长屋之中的维京人,还有已经获得信赖,也能入席与会的盎格鲁人,都感诧异。
  以往虽有“天主领主”送信过来,但说的都是越界,禁行,警告之事。
  有时会还会附带一些不友好的东西,比如手指,耳朵等。
  “什么叫友好交流?”有一位维京人问。
  “就是让你的妻子睡到别人床上。”另一位向来不对付的维京人笑骂。
  无端被戴了一顶帽子的老兄,马上把手中陶杯丢过去,差点动手。
  直至史蒙用老首领的“拐杖”,敲打地面几下,才把闹剧拉回。
  众人闹归闹,一旦首领发话,还是知道轻重。
  史蒙欲言又止,看着身边妻子。
  维京女子的地位很高,也可以参加会议,加上自己的地位就是妻子给的,但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会征询意见。
  “既然信件没有恶意,史蒙,我们先看看吧。”
  “白鹰领我记得应该没这么广阔,怎么突然就跟我们接壤?”
  奥兰崛起太快,几个月的时间,就控制全郡,史蒙还不清楚达勒姆郡已经产生巨大变化,依然打算用之前对待男爵势力的态度去应对。
  领主会议上,除了这封信件,还有一些零散的纠纷,史蒙一一调整,除了谋杀这种重罪,他判决尽量以不伤人性命为主。
  等待杂事都弄完,他起身环顾,接着举起拐杖,把它当成剑用。
  平扫而过时,最前方的一排的维京人,身上一股冰凉。
  史蒙首领曾也是凶名在外的维京战士。
  “我们是为了什么来到着这里?你说。”
  史蒙指着一个男人,这男人回道,“为了避开无止尽的冲突。”
  史蒙又指另一个胖些的男人,这男人喝了口特制的酸酒回道,“我犯了罪而被驱逐。”
  问完两人,史蒙道,
  “今天‘英格’说的话,我知道你们很多人都同意,但你们想过吗,真上了战场,就能活下来?运气能比别人好?
  我们因各种原因聚集于此,一起开垦硬的如同石块的土地,种下麦苗,
  一起搭建围栏,阻抗敌人,
  在这里,有的人身负十字,有的人心怀奥丁,但不会有人逼迫你们改变信仰,
  不会有人随意欺压你们。
  碰见问题,众人一起解决,也许这里还不够好,但持续进步着,这是我们的家园,将来也是你们孩子的家园。”
  史蒙说完,掌声拍起,大多数人第一时间举起手来,表示赞同。
  但根据惯例,要“所有”能够进入领主长屋的自由民都同意。
  人群之中,有一人没举。
  “格洛克?”史蒙的妻子“芙莉亚”看过去,心理祷告这个表兄不要捣乱。
  史蒙看着这人道,“你有什么想法?”
  格洛克靠在角落,拿起酒袋灌着,直至整袋酒都灌完,才回应牛颈。
  “史蒙首领,如果你说的都对,那人越来越多,我们反而越来越穷了?
  老首领在时,可不是这样的,我们活动范围,北至爱丁堡,南至埃拉王的城堡边境,谁不怕我们?
  就是拉格纳王,也知道英格兰有一支强大的奥丁后裔!
  今天,那两个逃亡的丹麦佬敢嘲笑你,你却怕了,任由他们离去,还送他们食物?再过几年,没人会尊重我们,包含你--我的首领。”
  “父亲说过,分裂是毁灭的开始。”芙莉亚站起来,并把别在脸上的布巾取下。
  这是十三年前,聚落发生火灾,当时不到半人高的孩童芙莉亚,冲进长屋,把大自己一岁,被烟呛晕的格洛克表哥带出来的勇敢证明。
  这个伤让格洛克心疼一辈子,最后他还是无奈举手同意。
  但心中越发烦躁……
  讨论完毕,史蒙让人拿出食物,“赞美一切,让我们一起享用这些。”
  长屋的人,没什么追求,凡事都看着史蒙,且有酒喝,有饼吃就成。
  格洛克觉着吵闹,起身想离开领主长屋。
  刚走出门口,芙莉亚挺着肚子跟了过来,举起一杯麦酒。
  这是示意格洛克回屋。
  “孩子快出生了,我跟史蒙都希望他能给我们所有人带来好运,格洛克,不要怪任何人,你知道的,史蒙为了和平,付出多少。”
  “以前,你送过来的酒,每一杯我都喝了,这一次,我喝不下去,我们以前是狼,现在成了羊,再过几年,连狗都不如了!”
  “格洛克,你!”
  “芙莉亚,叔叔还在时,跟我说过,让我娶你,可我当时拒绝……因为我觉着配不上你,那一次,我被火吓怕了,我的弟弟在我面前被木柱砸落,我都不敢去救,看着他被活活烧死!
  我看到你的伤,总想到他,痛苦不已……后来,我发誓,不再软弱害怕!”
  芙莉亚不知道说什么好,曾经,她也想过嫁给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兄,但父亲最后告诉自己,格洛克没有这意思。
  那之后,自己再没哭过。
  格洛克下定某种决心后道,“作为首领,我看不起史蒙,但作为丈夫,他是个好男人!”
  说完,格洛克走出几百步,消失在黑夜中,最后回到自己长屋内。
  一会功夫,他整理行囊,带上一匹马,黑夜之中悄然离去。
  他不想等死,他的预感越来越强烈。
  他不是怕,他想积累新力量保护这一切。
  这些年,他跟随新旧首领出战,有不少人受过他的恩惠,只要振臂一挥,至少会有三四十人会跟着自己。
  但这样是破坏团结,他不愿跟妹妹的男人起冲突。
  世事总是如此奇妙。
  史蒙孤身一人来此,最后得到所有。
  格洛克曾是继承人,却不得不独自离去。
  当他回神时,已经走远,又过一夜,竟然碰到先前离开的英格众人。
  他骑马沿着脚步追过去,很快就来到几人面前。
  阿尔杰认出他,一开始以为是史蒙派来“追杀”自己的,但见格洛克独自一人,反道,“你是来加入我们的?”
  见格洛克依然没有回应,英格警觉起来,准备动手。
  格洛克确实起了杀心,但因没把握,改口道,“我对你们的计划很感兴趣,如能强取,何必苦耕。”
  阿尔杰忍着伤疼大笑,“这是你这辈子干过最英明的决定……我们去找金牙巴尔多,他控制一处海港,手中有船。”
  “你们要回丹麦?”格洛克问道。
  阿尔杰只道,“跟着就是。”
  一路上,阿尔杰故意说起史蒙的话题,借此观察格洛克反应。
  “他是个孬种,不配再去英灵殿,死在女人床上就是他最终归宿。”
  格洛克听得烦了,但为了取信几人,也一同诽谤史蒙。
  两天后,他们一行终于进入另一处维京聚落--金牙巴尔多所在。
  若以人数算,金牙跟史蒙的聚落人数不相上下,都近两千人,但他的领民战斗力明显高于史蒙,
  因为他们依然信奉“强取”。
  也因如此,才能打的人口近万的“吝啬者厄尔”节节败退。
  格洛克对金牙很熟,他知道这个邻居眼中,唯有利益。
  金牙的地盘总部在一处山堡,居高临下,监视着周边。
  放眼望去,远处的北方山脉群,虽有些积雪未化,但时近五月,已经不怎么冷了。
  可当进入金牙的城堡,碰见这位坐在兽皮位子上的维京首领后。
  金牙的笑容,让格洛克觉着冬天还没过去。
  阿尔杰撑着拐杖走过去,要跟金牙拥抱时。
  格洛克暗骂,早前在聚落内,就不该听史蒙的话,应直接杀了这些人!
  “欢迎你们,来自丹麦的阿尔杰跟英格,即便老子三年没回去丹麦了,依然知道‘丹人’中,出现许多强大新勇士,其中就是你们两人最为出色。”
  寒暄后,金牙目光移到格洛克身上,两人是认识的,还交过手。
  既然上了贼船,那就死撑到底。
  格洛克说了句,“很久不见,巴尔多,原来你还没死。”
  友善开场白过后,面对围上来的巴尔多手下,格洛克依然淡定,
  “我可以从史蒙聚落拉出不少人来,更北面在爱丁堡那些丹法区的首领,我也有交情,可以负责联络。
  杀了我,你只是多个‘头骨’可以当球踢,
  留下我,你就不用窝在这山堡了。”
  格洛克很自信,必须自信。
  维京人讨厌孬种,即便装的,亦要装成天地不怕的气魄。
  “你想要什么?”金牙来了兴趣,这话很合自己胃口。
  “史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
  “芙莉亚也是?”金牙大笑,作为老对手,他也知道一点秘密。
  “杀了史蒙,我就是孩子父亲!”
  格洛克这话足矣。
  此时,英格兰大地上,一场新的维京同盟降临。
  “金牙”巴尔多供给本地武力。
  “剑狼”阿尔杰跟“大熊”英格,联络丹麦跟入侵肯特的伙伴。
  “少年”格洛克则带人招揽以前的旧部,以及同周边势力的协调。
  ……
  格洛克进入金牙领地两天后,也是南丁使者准备进入牛颈“外围聚落”的同一天。
  奥兰也在其中。
  先前他还派人送了份小礼物去,主要是三十把木犁,五车小麦,跟可以制成五十件衣物的羊毛。
  这是奥兰打探到史蒙心念和平,鼓励族人耕作放弃强取的想法后,临时起意的礼物清单。
  这天早晨,奥兰重新打扮,把黑呼的煤碳压碎,将自己金黄头发弄的赃污。
  掩盖这头太阳金发。
  之后脸庞涂上土泥,身上穿的也是普通粗衣。
  穿着紧身裤,破烂的皮靴,藏在队伍之中。
  通俗一点说,他已经从“神颜美少年”变成“粗糙臭污的少年”。
  首领贵族是南丁,他为在队伍正中。
  这一次会面,奥兰给他配置一套豪华的战斗阵容。
  五十位重步兵穿插队伍之中,清一色都有长剑,软甲,短刀。
  另外还有二十名长弓手跟在最后,二十名持短斧跟小盾的轻步兵,保护长弓手。
  二十名长茅手,五位重骑兵,十五位轻骑兵。
  重骑兵身上,还三件法兰克来的锁子甲。
  足足出动一百三十人数的顶配武力。
  这是奥兰要给牛颈看看,白鹰领有足够力量,可以左右边界安宁,以便在接下来的会谈中,占据主动。
  这次会见,选在空阔的平原地,是牛颈控制的地盘中,最外围一处聚落。
  此地人口稀少,但长屋不少,足有五十多间。
  曾经这里也有数百人生活着,可因战乱,又被埃拉,维京人,达勒姆三方夹击,人口跑了八成。
  牛颈重新占领这里还不到三个月,尚未将此地建设起来。
  秉持“耳听不如实见”的想法,奥兰打点好一切之后,评估危险很小,才亲身过来。
  除了这一百多人,奥兰还命令拉德跟阿芒德各拉出五十人,在达勒姆西北处建设一处新哨塔跟简易木堡,以便将来能快速支援边境。
  这一百人距离自己,不到一日路程,让危险又更加小了。
  队列之内,泰坦跟四位亲兵,把奥兰同其他士兵隔开,形成一道人墙。
  为了怕从天而降的战斧,奥兰前排的士兵,随时都要注意高举小盾。
  “层层保护,环环相扣,众人护我,此为领主。”
  南丁身边跟着一位边境走私商人作为向导。
  一边走一边告诉南丁,“大人,昨日传来消息,“少年”叛变了。”
  “那是谁?”
  “格洛克,牛颈聚落的第二号人物。”
  “还是个孩子?”
  “不,他成名很早,十三岁就立下‘十人斩’的功劳,因为脸庞清秀,跟那些硬汉相比,才得到这个外号,本来应该随时间改变,
  可没想十年过去,格洛克的脸几乎没有改变,还是跟当初一样,所以这外号现在单指外貌。”
  “少了他,对我们此行有什么影响?”
  “好事,这个人向来讨厌跟我们盎格鲁人还有萨克逊人谈条件,当初牛颈想要投靠国王陛下,边界就发生数次冲突,传闻他就是主导者之一,他的外号正好与他的手段成反比!
  维京人面前,他是放羊的少年,我们面前,他是吃人的狼!”
  南丁的身位跟奥兰只差十几步,奥兰也能听见他们对话。
  他听得毫无波澜,这时代但凡能打一点,地位高些的人,传闻就千奇百怪。
  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
  最近来往于领内的边境商人,还传来消息,说在埃拉王廷,流传自己领内,有一头巨大无比的白鹰,它一展翅震动,声音如同大钟,提醒领人时间。
  这大概出自,奥兰想让工匠们弄出一种能报时计算时间的机械沙漏。
  最后不知怎么传播的,越发离谱。
  骑惯了马,奥兰只能靠双腿走路,队伍还要协调,走走停停。
  半天时间,才到约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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