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要塞(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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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空气中弥漫着彻骨的寒意和抽泣般的风声低语。
  血石双门要塞的大厅里却热气腾腾,四溢着烤肉和刚出炉的面包所散发出的香味。
  坐在席位上的布莱恩,端起精致的玻璃酒杯,轻抿一口杯中佳酿,金光酒中那清酿淡爽的花香味儿,牵起他嘴角的一丝微笑。
  “布莱恩阁下,打算什么时候出发?”要塞的主人好奇的询问道。
  “自然是越快越好,若是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就会走。”他放下手中的酒杯,回了一句。
  跟他讲话的是一位矮壮的秃顶老者,长着浓密的灰眉毛,强健的手臂,严阵以待的铠甲外套了一件深蓝色的旧罩袍,上面绣着宛如离弦之箭的猛禽:箭鹰。
  他是驻守血石双门要塞的总督:奥蒙德伯爵。
  布莱恩在金羽城时,竞技大会上与对方有过一面之缘。
  还听柯尔妮公主向他随口提及过,这位伯爵年轻时出了名的强悍。
  但是从岁月在他面部留下的痕迹就可以看出,属于他的时代已经过去,几乎跟老国王的年龄相仿。
  据说,这位伯爵在两年前就已退居幕后顾养天年,将自己的领土和职责全部交予他的继承人打理。
  谁曾想,阿玛斯塔夏王国撕毁盟约,突袭血石双门要塞,在这位伯爵继承人战死的同时,要塞也随之沦陷。
  两年前的地精荒原之战,死了很多人,也死了很多领主,同样也有很多年轻的贵族因战功卓越,而展露峥嵘。
  对于狮鹫王国来说,可谓是一场大洗牌。
  即便如此,血石双门要塞,威斯特王国的南大门,这项艰巨的任务,还是需要让这位老伯爵亲自驻守,整个国王才能安心。
  “怎么走的这么急?”老伯爵皱了皱眉头。
  “没办法,伯爵大人。”
  布莱恩笑着打趣道:“我毕竟是龙首港和风暴群岛的领主,有很多事情需要我去做,总不至于等你挥军南下时,我们一起走吧。”
  事实上,他已经从奥蒙德伯爵口中了解到,现在的阿玛斯塔夏王国正在发生的事情。
  诸如薄暮森林和布莱克特曼精灵联手组建的绿混沌,趁着阿玛斯塔夏王国发生的饥荒,他们高呼着夺回‘络拉斯卓’平原的口号,试图推翻这个王国。
  而塔夏王国为了应对森林的精灵,又从龙首港雇佣了以暴掠佣兵团为首的佣兵组织,与其对抗。
  在这个节骨眼上,邪恶的类人生物开始大量滋生,恶魔君主豺狼人之王的祭司、猎杀之神马拉的猎杀者,以及不死之主奥碦斯的不死教派等各路邪神层出不穷。
  甚至还出现了一位叫做‘疯猎人’的精灵游侠,这位游侠的猎杀名单中,几乎包含了任何阵营的人。
  面对这如此热闹的盛况,布莱恩已经有点急不可待了。
  因为今天中午干掉的一群暴掠佣兵团精锐,让他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相较于传统的打怪升级,杀人升级的效率显然更高。
  当然,他并不是说要留在这里杀人升级,只是感觉到阿玛斯塔夏的混乱只是个开端,最终绝对会像瘟疫似的传遍整个世界。
  他必须尽早提升自己的等级,壮大领土的势力,去应对这种混乱,直到成为真正的世界之主。
  这样的话,他就可以放心地离开这里,前往主物质世界寻找解救的办法。
  所以,此刻他需要尽快赶往阿布雷拉城,除了搜集提升奥术之火的材料,拉拢布洛托与葛尔宝的商会也是其目的之一。
  毕竟在见识到了矮人工匠的装备质量后,他便明白,自己想要组建势力和军队,绝对需要用到这群来自瑟雷恩的矮人和侏儒。
  即便是对未来的规划,这些精通锻造和炼金术的矮人与侏儒种族,也是必不可少的存在。
  等他将他们带到龙首港,再将自己先进的附魔知识传授给他们,就可以做到在武器装备上领先所有军队,为他平抚世界混乱加快进度。
  而且,当他具备施放三环法术之时,就意味自己能够制作像石像鬼这种等级的构装生物,为自己服务。
  这个时候,矮人和侏儒这些工匠艺人,就可以真正发挥出他们的价值。
  “我倒是希望你能够跟我一起南下。”奥蒙德伯爵扯下一整只凶暴野猪肉顽固的后腿,像箭鹰的利爪撕碎血肉般随意。
  显然,老伯爵的年龄虽然大了,却仍然拥有不俗的力量。
  接着,他用锋利的匕首,将这至少炖了三天的熟野猪肉,一小块一小块地切到小盘子里,递给身旁的布莱恩,笑眯眯的说道:
  “毕竟您不光是一名剑术大师,还是强大的巫师,暴掠团的那十几个死得不明不白的精锐,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如果我的军队拥有您的帮助,我们的效率肯定会事半功倍。”
  布莱恩接过碟子里的一盘肉,惊讶地望他一眼。
  跟他一起南下,不过是他一句玩笑话,没想到威斯特王国还真有趁此机会,入侵阿玛斯塔夏的打算。
  而且,他明显感觉到,当老伯爵笑眯眯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在座的一群手下目光浮过的那种按奈不住的兴奋。
  他若无其事地捻起盘子里一小块凶暴野猪肉,蘸着碟子里的酱汁送入口中。
  虽然这凶暴动物的肉至少炖了三天,但肉块在入口之后,依然十分有嚼劲,而且香味醇郁,野性浓烈,甚至还带着一丝淡淡的血腥味儿。
  布莱恩很喜欢这种用野性十足的凶暴动物做出来的肉食,可惜的是,寻常酒馆中很难搞到这种体型庞大,脾气暴躁的动物。
  即使猎到这种动物,也很难找到精通烹饪技术的厨师,这让他几乎没什么机会,去品尝到这么美味的凶暴野猪肉。
  “伯爵大人,就算是我答应了,只怕巫师之城的那群巫师也不会同意。”他又捻起一小块肉,蘸着酱汁说道:“我可不想整天被一群巫师追得到处跑。”
  其实他一点都担心那群巫师,毕竟他又不归那群人管,而且这个世界的巫师阵营几乎都偏向于邪恶和中立。
  如果实力允许,他并不介意把他们的阵营好好地纠正一下。
  “在我看来,诸国与‘苍白权杖’议会的协议就像蛋壳一样脆弱。”一位布莱恩曾在食人魔屈膝之桥的桥头堡遇到过的胖男爵说道:
  “今天,或者明天,战火随时会重新点燃,而战争中,什么事都可能发生,谁会去注意那些细节。要我说,巫师就应该躲在高塔里闭门不出,读大部头书,用铲子搅拌大锅里的药剂,而不是跑出来插手战争。”
  布莱恩一边吃着凶暴野猪肉,一边小口抿着金光酒,他听出这位胖男爵话中的暗讽之意。
  这是宴会的传统。
  不过,出于礼貌和身份,他肯定不会自降身份地去跟对方争辩。
  “嘿!瞧你那唾沫横飞的熊样。”矮人布洛托放下啃到一半的猪蹄,擦了擦油腻的胡须,望着胖男爵说道:
  “你跟巫师这么不对付,肯定是看人家赚钱眼红了,如果不是巫师的魔法,你的裤裆里指不定还垫着稻草,小鹿乱撞地等着你们的伯爵大人去踹你的屁股。”
  席间传来众人哄堂大笑的声音。
  连布莱恩都忍不住浮过一抹笑意。
  这就是他喜欢跟布洛托做朋友的原因。
  这家伙很粗鲁,但粗鲁本就是矮人的通性,而在布洛托身上,他能够发现对方用粗鲁掩饰的细腻心思。
  “果不其然,瑟雷恩的矮人说话都是这么粗鲁,今天总算是让我见识到了。”胖男爵肥脸涨红,恼羞成怒的道。
  “你讨价还价的时候,不是在桥头堡已经见识过了。”布洛托说道:“况且,俺说脏话怎么了?脏话只是为了辅助俺的情绪,跟种族一点关系都没有。”
  “真是个头不大,说起话来倒是口无遮拦。”一名眼神锐利的骑士起身说道:“或许我们应该较量一下,如果你输了,必须为你刚才粗俗的话语道歉。你敢接受吗?”
  话音刚落,席间的笑声逐渐散去。
  奥蒙德伯爵的老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不经意地瞥了一眼淡定着吃着野猪肉的布莱恩。
  “嘿!这有何不敢,俺还怕你不成。想要俺道歉,现在就可以,但是你必须跪着听……”
  布洛托见布莱恩保持沉默,立即猛地拍一下桌子,跳到椅子上,弯着手肘,开始比划着矮人种族最具侮辱性的手势。
  “不要这么冲动。”一旁的侏儒葛尔宝制止了暴躁的矮人。
  他伸出小手,指着桌子上的一整只凶暴野猪,故意将话停顿下来,待众人全部投来好奇的目光,这才一本正经的说道:“猪不是放在这儿吗?赶快吃吧。”
  “快跟猪较量!快跟猪较量!”他的乌鸦也没闲着,站在肩膀上,兴奋地大声怪叫。
  此话一出,众人更是捧腹大笑。
  眼神锐利的骑士僵着身体,站在笑声中凌乱了,他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就好似胸口被插了一把匕首一样难看。
  “瑟雷恩的矮人朋友。”老伯爵终于从爽朗的笑声中恢复过来,“你看你将我可爱的侍卫队长逗成什么样了,都快坐下吧。”
  他伸手示意对方坐下,又望向吃的津津有味的布莱恩,“所以,你们这是打算前往阿布雷拉城,对吧。”
  “没错,伯爵大人。”布莱恩点点头,回了一句。
  “布莱恩阁下,其实我也非常喜欢矮人朋友们豪爽的性格,所以,在我年轻的时候,也有一个矮人朋友,我甚至还讨教过他如何千杯不醉的技巧。”老伯爵说着说着,又叹了口气:
  “可惜啊,我那位朋友却因为在酒馆里醉酒闹事,导致失手杀了三个冒险者,最终被判了绞刑,若不是我的贵族身份,付了一大笔赎金,恐怕也会落个一样的下场。看到这位来自瑟雷恩的矮人朋友,又让我想起了往昔的回忆,往事不堪回首啊。”
  “嘿!老伯爵大人,这有什么惋惜的,在俺们瑟雷恩,因为醉酒误事导致被埋死在矿井里的矮人太多了。”布洛托不在意的道:
  “虽然俺们瑟雷恩的长老议会,严令禁止下矿井的时候喝酒,但是那些小伙子们非但不听,甚至还偷偷带酒进去。这有什么办法,让俺们不吃饭可以,但不让喝酒,连俺都受不了,没酒的日子简直就是一种煎熬。所以,要怪就怪你的那位朋友克制不住自己的暴脾气,不用那么过意不去。”
  “是吗?”
  老伯爵笑呵呵地举起自己的酒杯,“来,瑟雷恩的矮人朋友,让我们为了天天有酒喝,干杯!”
  席间的其他人纷纷举杯致意。
  布洛托连忙端起自己的特大号啤酒杯,一饮而尽。
  布莱恩轻抿一口,脑海中却在回想老伯爵刚刚的一番话语。
  他总感觉老伯爵的话,更像是在暗示自己,意思就是让他最好远离其他种族,以免被牵连到麻烦。
  这让他开始对阿布雷拉之行提高警惕。
  宴会结束,旁人陆续离去之后,老伯爵特意叫住了布莱恩,两人一起坐在壁炉旁。
  “血石双门要塞虽然属于大陆北方,但正好又是南北方的交界地带。”老伯爵抿一口热酒,神色忧虑的说道:
  “我大半辈子都在要塞度过,能够明显感觉到今年的温度骤减,我听逃难的灾民说,连阿玛斯塔夏境内都飘起了雪花,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啊。”
  “我从小在精灵圣地长大,曾听那里的精灵先知讲过,倘若有朝一日,世人都能和睦相处,知礼向善,那么天上的诸神便会让盛夏永无止境。”布莱恩晃着杯中的热酒,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
  “精灵的鬼话你也信?让我相信诸神,我他妈宁愿相信我的要塞第二天被大雪覆盖。”老伯爵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又连忙尴尬地看他一眼,调整好语气,说道:
  “不管怎么说,布莱恩阁下是从我的要塞走出去的,所以对于你的安全,我还是要付一点责任的。毕竟现在的阿玛斯塔夏可是混乱得很。”
  “连难民都能跋山涉水来到这里,更何况是我,伯爵大人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还是要说您过虑了。”布莱恩并不在意的道。
  “阁下一个人的确如此,但是加上一群麻烦的矮人,那就不一样了。”老伯爵直言道:
  “在我看来,这群屁股欠踹的矮人就像自己洗好了澡,脱好了毛,再撒上香料走进狼群里的羊。所以,为了安全期间,我这里会给你派遣15名骑手,一直护送你们到阿布雷拉城。”
  布莱恩神色一怔,有点反应不过来这位与他并不是很熟悉的老伯爵到底是什么操作。
  他一边想,一边端起手中的热酒送到嘴边,趁着抿酒的片刻时间,飞速的斟酌着对方话语中的意思。
  “咳……咳……”
  谁曾想,酒刚到口中,那辛辣的味道呛得他眼泪都流了出来。
  一旁的老伯爵顿时笑出了声。
  布莱恩尴尬地清了清嗓子,“伯爵大人执意如此,那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为了感激您的关心,有什么能够帮到您的,还请直言。”
  辛辣的烈酒虽然很呛,但却让他在瞬间恢复清明,想明白了对方的真正用意。
  “那我就直说了。”老伯爵收敛笑意,深深地叹了口气:
  “这也不是什么难事,现在的我又老又疲,谁知道能支撑几年就两眼一黑,撒手人世。两年前,我精心培养的继承人在战争中牺牲,导致只能从剩下的四个孩子里挑出一个,这几个不听话的孩子,全被我赶出去,跑到荆棘堡当游侠去了。”
  其中两个已经死在了豺狼人手中,布莱恩心想,他回想起了在前往荆棘堡时,遇到的那伙儿豺狼人。
  “看得出来,这几个孩子都不怎么顶用,其中有两个还死在了豺狼人的手中。剩下的两个在荆棘堡当游侠。”老伯爵说道:
  “我听说史威特公爵的儿子阿特斯,之所以能够找到真正的游侠之道,完全是你教导出来的。”
  “我明白您的意思,伯爵大人。”布莱恩微微点头,笑着说道:“这的确不是什么难事,您放心,我会将这件事放在心上的。”
  他说完,与老伯爵客气地寒暄几句,便转身离去。
  突然走出来,他能够明显感觉到逼人的寒气,让他不自觉地拉了拉斗篷。
  他对着门外一个站的浑身僵硬的守卫点了点头,直接向要塞的城墙走去。
  血石双门要塞是由两条坚固的城墙大门保护着从阿玛斯塔夏通往威斯尔王国的大道。
  每隔一定距离,城墙上都会布置弩炮塔楼,在城墙两边的尽头各有一座堡垒,许多冒险者会在靠近山脉的堡垒里安营扎寨,作为在这片土地猎杀怪物的基地。
  他站在城墙上眺望远方,视线内除了一片由饱受摧残的丘陵和嶙峋危岩构成的荒芜外,空无一物。
  布莱恩瞥了一眼不停地打瞌睡的守卫,继续向要塞北边走去,因为阿玛斯塔夏的难民营,就建立在要塞外最北方的山脚下。
  不一会儿功夫。
  他的视线内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火光和喧嚣的营地。
  那里人潮汹涌,但是在巡逻队的驱赶下,这些难民并不敢随便跑出营地。
  他极目远望,看到眼窝深陷的儿童群聚在旁,有的沉默呆望,有的放声乞讨。
  这时,一个熟人的身影偷偷摸摸地出现在营地附近。
  布莱恩竟然认出了这个矮人,他叫瓦尔达,布洛托的侄子,口中时常挂念着要成为圣武士。
  只见他站在营地外,与这群小孩儿隔着木栅栏,他从自己鼓囊囊的钱包里取出一大把铜币,像散花似的,抛出一大片铜板雨。
  孩子们旋即展开争夺,互相叫喊推挤,因为他们中的幸运儿能够在明天早上多吃一块发霉的硬面包。
  紧接着,吹胡子瞪眼的布洛托出现,他揪着瓦尔达的耳朵,两人在一声声哀嚎和咒骂声中,一起消失在漆黑的夜色里。
  尽管此时已经步入深夜,但这座难民营还是非常拥挤,奥蒙德伯爵已运来无数粗粮,但每天只提供一碗稀粥,保证不让他们饿死,以至于食物的价格,在要塞外的营地里,仍然高的离谱。
  买家络绎不绝,形容憔悴枯槁的男女围满每一辆马车、每一个货摊,而那些凄惨无助的人则站在原地,阴郁地观看着。
  好在这种日子不会持续多久,因为这位老伯爵已经通知威斯特王国,让那些寻找劳力的商人前来带走这些廉价的劳力。
  事实上,只要打开要塞的大门,这些逃难至此的难民,即使不用去管,也会自发地在威斯特王国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但是这么做的风险也很大,引发的后果难以估量,只能暂时将他们安置在外面。
  而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听起来有点可笑。
  仅仅只是因为阿玛斯塔夏王国的徽记是黑玫瑰,而其他贵族的徽记,则是各种其他颜色的玫瑰。
  正因为如此,致使这个国王的贵族都非常喜欢玫瑰。
  两年前,一个德鲁伊培育出了新品种的玫瑰花,广受世人欢迎。
  这让阿布雷拉城的投机商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开始囤积这个新品种的玫瑰花球茎,并推动价格上涨。
  仅仅只用了半年时间,玫瑰被投机商给炒成了天价。
  塔夏人看中了玫瑰来钱快,这些居住在曾经被视为精灵净土‘络拉斯卓’平原的平民们不再种地,开始用整个大陆最肥沃的土地种玫瑰花。
  他们认为,赚了钱就可以买很多粮食。
  三个月前,阿布雷拉城的投机商突然将自己的玫瑰出售一空,然后所有人开始争先恐后的抛售自己手中的玫瑰。
  仅仅几天时间,玫瑰的价格一落千丈,塔夏人手中的玫瑰卖不出去,又没钱买粮食吃,结果可想而知。
  布莱恩甚至可以想象到,曾经青翠丰饶的‘络拉斯卓’平原,已经变成一片片长满野草与玫瑰荆棘的荒地。
  正好印证了那句话:开成花灾的玫瑰不是灿烂,而是荒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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