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马观花,作为修行狂人,虽然遇到了瓶颈,因为赶路,拳头也不好练,像他这种一练拳就忘乎所以的人,一打定是要打上一天,等至上安城,不知猴年马月。
好在还有神行步可打发时间。
作为一种步法,走路时用来训练那是再好不过了。
所以,此一行李小天没有发懒,大部分的时间都是用神行步第一层见微步法又跑又走,毕竟是玄级功法,虽然李小天对神行步第一层有些熟络,但是也只是熟悉而已,连见微入门级都没摸到,距离大成,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好在的是,即使未达见微,也可以提升奔行速度,因此,回京之路的速度加快不少,才用四天就已近秋国京都。
上安城。
算起来,这已经是李小天三进两出上安都城。
第一次进出,一为国考,一为弃考。
第二次进出,一是为了李家沟之事,一是逃离搜捕。
此次进城,李小天没啥明确目的,如果非要说一个,那只能和第二次一模一样,至于出城,那是将来的事,谁又能知道呢?
城门阔气依旧,人流还是络绎不绝。
一时间,李小天心头莫名生起忧伤,直觉世事无常,长叹一口气后,不禁自嘲:“虽入修士,骨子里还是藏着书生的多愁善感。”
进城之前,李小天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没错,就是一年多前,李小天被诬陷国考舞弊以至全国通缉之事。
“他们还会记得我吗?”
李小天心里有些打鼓。
“管它呢,反正我现在也有着通脉七层的修为,自保绝对不问题,如果被认出来,直接开溜。”
想着这里,李小天以正常之姿进朝城门走去。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守卫就连正眼都没看就放行了。
“难道是我自己高看了自己吗?”李小天心中反问。
很显然,是的。
一年多将近两年的时间,国考舞弊在一国之都这个地方来说,讲句实话,算不得什么重罪,若不是赏金过高,过不得三五天,就会被其它的一些新闻给淹没了,京城嘛,人多,事自然多,什么打架斗殴,什么花边轶事,哪个不比国考舞弊更具谈资。
就算,抛开这点不提,李小天的外貌形象也大有改变。
肉眼可见,李小天长高了,身体也壮实了,当然,这不是主要的,关键是,山脉修行的一年多,对他来说是次不可多得的历练,让他拥有了一种异于同龄人的成熟,与之前柔弱的白面书生相比,现在全身上下透着自信的刚毅,简直云泥之别。
总之,无论是忘记了也好,认不得也罢,李小天在上安城算是安全了。
城中繁华不减,李小天并没有贸然直奔将军府,他也想和余将军以及段师傅报个平安,虽然柳大成死了一年多,风头应是过去,但是柳大成作为柳进江的独子,加之那日将军的表现,已让其十分确定儿子之死与将军府脱不了干系,指不定还在监视着将军府。
果不其然。
李小天来到镇北将军府斜对面的一家茶馆二楼坐着,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看出了些端倪。
比如茶楼旁边卖水果的商贩,看其身形,神态,眼神,绝非普通人,姑且不说是修士,但一定是个练家子,更关键的是,这厮明明是个卖水果的,吆喝叫卖都不张口,别人从前摊位过都不挽留,俨然一副你爱买不买无所谓的样子,眼睛时不时地还朝将军府瞟去,很明显,他是柳家派来的监视人。
再则就是与水果商贩同排不远处的杂货铺老板,和那厮的情况差不多。
“那府邸真是大气,不知那将军是何许人也。”
见小二来上茶点,李小天突发感慨。
作为茶馆的店小二,主动和顾客搭讪可是门必备的绝活,毕竟京城这么大,有钱的主不少,和他们攀谈,马屁拍得舒服了,赏钱自是不会少。
但是他们也会择主而事,比如像李小天这种穿着平常,甚至略带寒酸的,一看就是穷鬼,小二们自然是不愿和其浪费口舌,就算李小天主动询问,他们也只会爱搭不理的冷漠离去,被人白嫖的事他们可不干。
“以貌取人果真是人类的通病。”李小天心中感叹。
看了看身上久久未换的衣裳,虽然这衣服料底子是极好的,一路走来,也有所勤洗,但奈何之前修行动辄半月一月多的,风吹日晒雨淋,再好的布料也经不住这般折腾,掉色严重,像极没钱换衣服的穷光蛋,瞧小二那戏谑的表情,怕是以为李小天要喝霸王茶。
无奈,李小天只得从怀里拿出一枚金币,双指夹着,以证财力。
小二见得,两眼冒金光,活生生地诠释了什么叫做见钱眼开。
“是小人狗眼看人低了,公子莫要见怪。”小二连忙道歉,接着说:“公子第一次来京城吧,您有所不知,这镇北将军可是位传奇人物。瞧见那镇北将军府几个大字了没,那可是当今圣上亲笔题名,足见其功勋卓著。这话得要从许多年前说前,众所周知,我国北域与蛮荒一族疆土相临,虽有明确的国界线,但蛮人瞧见我国大好河山,就像土匪看见珠宝一样,就眼馋想入非非,时不时的就来骚扰来犯,不胜其烦,大概数十年前吧,这蛮荒一族走了狗屎运,出了个叫拓跋磐的家伙,带兵打仗生猛的很,大举进攻,不过一月,竟然连下三城,一时间,民心动荡不安,后来朝廷调强兵把守,方才守住,就这样,双方你来我往,纠缠了十多年。当然,那时候镇北将军还没出现,不然哪轮得到他蛮人嚣张。镇北将军出现大概是十年前,那时的他,不过是一名普通士兵,但是由于骁勇善战,连升极快,不过一年就坐上大将军的位置,上位之后,镇北将军如有神通,也才用一月,收回三城失地,顺带把拓跋磐斩于一剑之下,一时间,举国欢腾,以其为荣,有诗云,一剑收三城,众人美称其飞剑将军,见飞剑将军如此厉害,蛮人大慌,遂送来质子求和,自此边疆相安无事至今。不过,近来蛮人好像又不安分了,镇北将军已回北域数月了,有飞剑将军在,谅他们也翻不起什么浪。”
小二如同说书一般,眉飞色舞,滔滔不绝,如数家珍,当然,眼睛就没离开过李小天手上的金币。
“本来还想传封书信报个平安,没想到将军去了边疆,只能等其凯旋而归再说了。”
李小天心想,他也考虑过要不要去北疆,凭自己现在的修为应该也能帮得上忙,可仔细一盘算,自己从来没有行军作战的经验,一人之匹夫之勇,起不了多大作用,凭将军之实力,对付蛮人,应是绰绰有余。
更为重要的是,他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他去做。
李小天相信,自己现在的修为,花些时间,应该至少可以寻得些头绪。
“讲得不错,尤其是第一句,很动听,看你说得这么辛苦,肯定口干舌燥了,来,这顿茶点我请了,不客气。”
李小天说完,收起金币,拿出一枚银币放在桌上,当然,这不是赏钱,而是结的茶点账。
随即起身扬长而去。
小二愣在原地,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过了半晌,喃喃怨道:“浪费了我半天口水,铁公鸡,怪不得有钱还穿得那么寒碜,合着是一个守财奴。”
出了茶馆,李小天想着是该去置换一套衣裳了。
当然,他并不是因为小二瞧不起他的原因去换的,小二于他的态度他也并不以为意,可也并不代表就要把金币打赏给小二,权且给他上一课,让他长个眼,不要门缝里看人。之所要去换衣服,主要这两年李小天长高了,身体结实了,衣服小了,不合身,他念旧,但不过分念旧,于此事,纯属懒得去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