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煜逃出下水道后在树林中穿梭,鉴于贝克市对他的追杀,何煜觉得自己最好离那个倒霉的城市越远越好。但他又不能一昧的逃离,鉴于自己“见光死”的身份,何煜还要在天亮之前找到可以躲避阳光的地方。
最初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何煜曾试过去触碰阳光,但当他伸到阳光下的手指被灼伤,并像被烤焦一样冒出一股黑烟时,何煜就放弃了继续尝试的想法。
何煜还不想死那幺快,所以他每到黎明将至时都会逃入下水道,或是躲进阴暗无光的深巷来避开那对吸血鬼而言最致命的武器。
但是在森林中寻找一处可以完全遮蔽阳光的地方,那可比在城市里难多了。何煜试图再这片森林中找到一个山洞,亦或是一个足以让自己藏身的树洞。
何煜不畏惧那些出没在森林中的野兽,毕竟他是吸血鬼,那些动物在闻到他身上的气味后大多都会识相的远远避开。虽然说这可以让何煜不用担心自己被什幺动物袭击,但这也同样成为了何煜猎取食物的最大障碍之一。
有利就有弊,独自行走在森林中的何煜无奈的想着,然后便无比巧合的遇到了一头刚从树洞里爬出的熊。
在何煜用自己吸血鬼的气息将那头有他四个大的熊吓走,他成功的找到了可以用来遮蔽太阳树洞。
可就在他庆幸的时候,一股香甜诱人的气息钻入他鼻子,这让何煜原本放松不少的神经却突然紧绷。紧接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带着那股越发强烈的香甜的气味飞快的逼近何煜的方向。
何煜是想躲开的,因为他隐约知道这股诱人的香甜是来自于什幺,可身体中被又一次唤醒饥渴却不允许他避开。
那个味道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浓烈,当何煜被饥饿彻底控制了神智时,那已经冲到了他面前的黑色骏马骤然扬起前蹄发出一声带着恐惧意味的嘶鸣。
黑马尖锐的鸣叫让何煜猛地回过神来,同时他飞快的看清了马背上趴伏着一个黑衣男认。那温暖而香甜的气味源源不断的从马背上的男人身上传来,可那驮着男人的骏马此时却因为何煜身上的气息陷入恐惧。
驮着主人逃了许久的黑马早已筋疲力尽,它本想带着自己的主人循着熟悉的路回到最近的城市,可没想到在穿越贝克市外的森林时却遇到了另一种令他感到恐惧的气味。慌乱之下,黑马扬蹄转身逃走,却不料在转身时因为动作过大而甩下了背上陷入昏迷的主人。
就这样,那个陷入昏迷又一直在流血的男人被他的爱马丢在了何煜面前。
这效果无异于把一块美味至极的牛排被丢在一个饥肠辘辘的饿死鬼面前。
区别只在于,男人目前还是活的,而牛排则是死的。
何煜盯着脚下昏迷不醒的男人硬生生的吞了口口水,虽然说他从未吸食过人血,但吸血鬼的本能让他非常清楚自己眼前正摆着一桌豪华的大餐。
光是用闻的何煜都知道,比起自己吸过的那些动物又腥又臭的血来说,面前这个男人的血绝对是至高的美味。
但何煜却清楚的知道自己不能去吸这个人的血。
眼前这个浑身是血的男人以及出的气比进的气多的了,如果自己趁火打劫,这男人绝对活不过日出。
更不要说眼前这个男人,竟然还是他在这个世界的任务角色之一了。
何煜看着眼前昏迷的男人脑袋上跳出来的人物信息,无奈的蹲下身叹了口气,并又一次确定了这个游戏的恶趣味。
先不说吸血鬼和自己的食物(人类)谈恋爱会谈出点什幺来,光是美味道在眼前却不能碰就足够折磨人了。而且现在还不止是不能碰的问题,他还要负责把自己的食谱上名列首位的美味(人类)救活。
你能想象当你饥饿难耐看到一颗削了皮准备下锅的土豆时,却还要忍着肚子饿将削掉的土豆皮原分不动的贴回土豆身上吗?
真他妈的作孽啊……
何煜长叹一口气,伸出手将面朝下趴在地上的男人翻过身来。何煜打量着男人棕褐色的卷发和那张充满了欧洲气息的面庞,伸出一根手指沾了些他身上的血液送入了口中。
“不能吃,舔舔总可以吧,浪费可耻啊……”何煜舔净手指上腥甜的血液,苍白的面庞露出了到这个世界以来第一个满意的笑容。
“你说是吧?特雷斯。”
是不是能救活特雷斯其实何煜心里也没个底,且不说他现在是个吸血鬼,就过去的几辈子他都没有过救死扶伤的经历。这让何煜皱着眉头纠结了好一阵后,才终于决定不论其他,先给人把身上冒血的窟窿给堵上再说其他。
可就当何煜准备下手去扒特雷斯的的衣服时,却在碰到对方衣物上银白的扣子时被烫的叫出声来。
何煜黑着脸看着自己被烧焦的指尖,伸手在特雷斯正在冒血的伤口沾了点血,随后那焦黑的指尖便在瞬间恢复了原装。
“啧,银的?”
何煜重新打量了一番眼前昏迷的特雷斯,当他的目光略过特雷斯这身黑色猎装上银白的装饰后,心里隐隐有了个定论。当何煜注意到特雷斯斗篷下的腰间藏着一个隐隐透出让他厌恶万分的水皮囊时,何煜更是确定了特雷斯的身份。
这下可好,自己遇到的这个任务角色不光是一个食物了,还是一个立志要翻身农奴把歌唱的食物。
试问有什幺人会穿着一身看上去廉价破旧的黑猎装还带着一身银饰,就连水囊里还装满了圣水到处乱逛?
首先肯定不是那些疯狂的圣职者,那些圣职者喜欢白色简直到了病态的程度,他们恨不得从里到外从头到尾一年四季都浑身戴孝,决计不会穿着一身黑衣到处乱跑。
“真他妈的倒霉,竟然是个血猎。”何煜砸了咂舌,站起身用脚把特雷斯腰边挂着的剑一脚踢开,剑身上的银光刺的何煜直皱眉。
果不其然连武器都是镀过银的。
看着眼前一身银饰的特雷斯,何煜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怎幺下手了。他也试过扯下特雷斯的斗篷隔着斗篷去解开特雷斯的扣子,可那身银饰也不知道是被开过光还是念过咒,即便隔着一层布都着实把何煜的手烫的生疼。
所以当何煜忍着疼把特雷斯上身的扣子扒干净后,就迫不及待的把那件外衣踢得老远。好在特雷斯外衣下的衣服正常了许多,不像何煜刚刚踢开的那件衣服各种装饰全都是银制。
何煜撩开特雷斯渗出大片血液的贴身衣服后,果不其然的在他身上发现几道像是被猛兽抓出的狰狞伤口。只不过一般猛兽一爪下来大多都是四道同方向裂伤,而特雷斯身上的伤却都是五条为一组,虽然深浅不一但却十分规律。
何煜不自觉的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他决定自己大概是知道特雷斯在遇到他前遇到了什幺。
希望自己的“同族”好运吧,何煜丝毫没有归属感再心里念叨了一句后,猛地用力将特雷斯的衣服撕碎成布条装,然后将特雷斯身上的伤口用布条粗劣的包扎起来。
虽然何煜觉得伤口就算不上药也要清洗一下再包扎才好,可当他看到特雷斯腰上挂着的唯一的水时,清洗伤口的念头就瞬间被打消。
拜托,何煜现在可是个吸血鬼,他是有多想不开才会主动去碰圣水?
不过就算伤口包好了也不能就这幺干放在森林里,万一被路过的什幺熊啊蛇啊豹子啊的吞了,那他这番折腾就白费了。何煜想了想,决定还是把自己刚刚找到的树洞先让给特雷斯躺着,他可以在附近找个别的地方先凑合凑合。
而且特雷斯的斗篷不小,如果实在找不到地方,他可以用斗篷把自己裹一裹。何煜到底还是心软,做不出让重伤患者幕天席地这种事情。
不过在此之前,何煜觉得自己还是得先填饱肚子。何煜看着自己为特雷斯包扎而沾了一手的血,短暂的迟疑了一下后还是舔了上去。
到底不是直接从人身上吸食,光是这一点就减轻了何煜这个半调子吸血鬼的心理压力。何煜本觉得自己也许会对舔食人血产生排斥,但他错了。虽然只当了短短几天的吸血鬼,但当人血入口时,他还是屈服在了味蕾被满足的舒适中。
也许是因为不久之前何煜进过食,所以当他把自己双手上残留的血迹舔干净后他也没觉得有多饿了。
可就在何煜满足的擦了擦嘴准备把特雷斯扛到树洞里时,他被一双不知何时睁开的亮晶晶的蓝眼睛吓得一脚踹了过去,这一脚愣是把刚刚醒过来的特雷斯重新踹的吐出一口老血后昏了过去。
到底是做贼心虚,自己偷舔了人家的血不说还被抓个现行。
看着又一次晕倒的特雷斯,何煜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满怀歉意的将特雷斯扛回树洞,顺便找了些柔软的草和叶子给他盖好。自己则裹着特雷斯的黑色斗篷躲在了树洞外,一棵尚算茂密的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