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四章 红色的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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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宫,御书房内。

时任飞鱼卫指挥使的永定侯巩清正在向皇帝禀告:“陛下,五年前的科举案中,逃走的三名嫌犯,如今一人身亡,一人归案,另外,就在刚刚,沈四公子带了五具尸体去了顺天府,臣已派人问过,这死去的五人便是杀死其中一名嫌犯的杀手,另有两名杀手尚未归案。”

皇帝拿起书案上的一只玉石把件在手中把玩,微微颔首:“阿逍是个人才。”

巩清略一迟疑,说道;“这几日来,沈四公子几乎每天都与华大小姐见面,今天华大小姐还去了永国公府。”

皇帝怔了怔,发出一声轻笑:“朕就说嘛,难道阿逍能在短短几日之前便查到这么多,原来是朕那小甥女在帮他。”

皇帝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上次巩清曾经来向他告密,说沈逍带着一个女扮男装的小女娃去大理寺查案宗,对啊,那时他就曾想到了妹妹家那个喜欢破案的外甥女。

做为飞鱼卫指挥使,监视皇亲贵胄勋贵朝臣是巩清的职责,向皇帝告密更是他的职责中的职责。

可是这一次,巩清发现,皇帝看他的眼神有些不对。

难道是他出现幻觉了?他分明在皇帝眼中看到了质疑,皇帝上下打量着他,似乎是在说,朕的外甥女你都没看出来?你是瞎了吧。

巩清当然知道这世上有种东西叫做易容术,可是那天在大理寺见到的小姑娘,是易过容的?

不会吧,他又不是没有见识过那些用人皮面具的,无论喜怒哀乐都是一个表情,乍看不觉得,过一会儿就能被人看出端倪。

可是那天的小姑娘,那神情分明很生动。

出了御书房? 巩清抬头看着瓦蓝的天空? 他想起来了,他那个侄子? 好像和华大小姐有些交情。

刚刚出宫? 巩清没有上马,就对亲随说道:“这些日子? 六少爷在做什么?”

亲随阿宝回道:“六少爷在小佛堂里跪着呢,是侯爷您让他跪的。”

巩清想起来了? 十天前? 老夫人派了巩六去她老人家的陪嫁庄子里,给她那几位在那里荣养的老陪房们送年节赏赐,没想到那些老陪房们拉着巩六一顿乱夸,就把那小子给夸飘了? 竟然那庄子里烤起肉来? 那日有风,火星子撩到树枝,烧了半片林子。

巩清让人把巩六吊起来,正要抽鞭子,老夫人冲出来? 抱着巩六哭得肝肠寸断,无奈之下? 巩清只好罚巩六在小佛堂罚跪。

已经十天了,若不是阿宝提醒? 他已经忘了。

这也不怪他,他有太多公务要处理。

“他还活着吗?”

巩清记得? 想当年他的二弟? 也就是巩六的亲爹巩澍? 在小佛堂里罚跪三天,是被抬出来的,太医说巩澍的双腿差点废了,以至于多年以后,巩澍在边关立下战功时,巩清还有些后怕,若是那次把二弟的双腿给跪废了,朝廷就少了一位镇守边关的大将军了。

阿宝不敢说了,他能说老夫人每天都派一位擅长按摩推拿的婆子到小佛堂里去吗?

不能说,老夫人说了,如果他敢告诉侯爷,这辈子都别想娶采菊当媳妇了。采菊是老夫人身边的大丫鬟,他从八岁就想娶采菊,已经想了十年了。

阿宝一脸悲痛:“六少爷应该还活着吧,小的昨天看到大厨房的王婆子去小佛堂送饭了,送的是玉米面粥和腌白菜。”

既然是在小佛堂里罚脆,那当然不能吃荤腥,吃腌白菜都不能放香油。

巩清点点头,活着就行。

“你先回府,让他到书房里等着我。”巩清神情严肃,那个臭小子若是敢不知道华大小姐易容的事,那就索性在小佛堂里过年吧。

到了傍晚时分,京城里还不知道沈四公子抬着尸体逛大街的人,估计也没有几个了。

对,这事传来传去,已经变成沈四公子亲自抬着尸体在大街上溜达了。

而且溜达了三个时辰,吓晕了十八个老太太,吓哭了一百个小孩子,有个怀胎十月的孕妇只看了一眼,那肚子就瘪下去了,硬生生把要出世的孩子给吓回去了。

那么问题来了,沈四公子为何要抬着尸体逛街?

你别问,问就是爱好,贵公子的独特爱好,你不懂。

那么问题又来了,沈四公子把尸体抬去哪里了?

你别问,问就是抬回家了,贵公子就喜欢抱着尸体睡觉,这也是爱好,你不懂。

在街上打听消息的史丙都要糊涂了,一个时辰之前,街上人明明都是说沈四公子把尸体抬进了衙门啊,怎么他从茶馆里喝了一碗热茶出来,街上的风向就变了呢,竟然已经上升到沈四公子的独特爱好上面了。

而这时,那位有独特爱好的沈四公子,正在验尸房里。

这五具尸体被从乱葬岗挖出来后,骆仵作便在那家客栈里验过尸了,死因都已查明。

但凡自己验过的尸体,骆仵作都会记忆深刻,因此,这五具尸体抬进来时,骆仵作还向他们打了招呼:“你们来了?今天天冷,没冻着吧?”

平安缩缩脖子,他怎么觉得有冷风只往他脖子后面钻呢。

“骆仵作,你来看。”

沈逍不知何时,已经用块雪白的大棉帕子遮住了口鼻,他隔着帕子,对平安说道:“把这些尸体全都翻过来。”

平安快要哭出来了,四公子啊,您是看在咱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情份上,才让我干这活儿的吧。

五具尸体被翻转过来,露出后背,骆仵作只看了一眼,就皱起眉头,他走上前去,恨不能把贴着尸体看个仔细。

因为在这五具尸体的后腰上,全都出现了一个刺青,以前没有的刺青。

刺青的图案是一只鸟,一只怪鸟,翅膀上长着利爪的鸟。

且,虽说是刺青,但这图案却不是青色的,而是红色,暗红色。

“没有,绝对没有,那天我验尸的时候,这刺青绝对没有!”

骆仵作的声音里是掩不住的兴奋,那张白白胖胖的圆脸,因为兴奋而冒出细密的汗珠,像是蒸熟后忘了掀盖的大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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