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命归原】(匹夫夺志)第七十三,七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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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独孤一叶2017年2月8日字数:6986

第七十三章美女救英雄

上回咱说到叶南飞一怒之下和群痞开战,说了一下叶南飞的心理和战略,具体战术呢,咱以前说过,中国武术和外国武术的区别就在于一个巧字。用蛮力硬拼绝对不是中国武术主张的。他冲过去以后,利用灵活的身法和步法,躲避穿梭,所经过的人被攻击的部位都很特别,比如小腿骨被敲,别忘了小腿骨位于小腿前面,基本没有肌肉保护和缓冲,你没事用棒子敲一下试试。

手背被敲,胳膊,心窝,脑袋,脖子肋下,总之都是人体最薄弱部位,敲你的手背,那全是骨头啊,被棒子削一下,能握住东西算你狠。本来如果一帮人

要是碰到硬茬,也有可能放弃进攻而转而对峙,这样对叶南飞不利,所以叶南飞根本没给他们这个思考时间,没等他们反过来劲,已经倒下差不多了,不是捂着某个部位惨叫,就是无力反击了的。

叶南飞快速窜梭,短棍有如长眼,上下翻飞,指哪不一定打那,让你防不胜防。转了一圈回到原地,地上到了一片,还有几个傻站着。而他并没有耗费多少力气,转了一圈,挥了一阵棒子而已,敲的都是骨头:“咋的,还有上的没?”几年来在人前不是躲躲藏藏就是忍着憋着,今天终于爽利了一把,那几个还能站着的心里话,一帮人都倒了,剩下咱几个也不够他打啊,还打个屁啊,赶紧相扶着,拽着的,撤了。

叶南飞看着这帮家伙走远,心理琢磨,会不会在找来更多的人,而自己又如何应对呢。这时刚才那姐又跑过来:“小兄弟,这会还不跑啊?你不怕这帮家伙,警察你也不怕啊?”叶南飞一想,可不是么,惹出这么大动静,警察怕是随时可能出现啊,忙去收拾鱼。那姐:“别要了,把你逮进去别说鱼了,窝头都吃不饱。”说着拽着他就走,叶南飞:“我的自行车。”

他转身推起自行车,跟着那姐就钻进了附近的胡同,叶南飞虽然在这卖了几天鱼,但是附近的环境还是不那么熟悉。得回跟着她,不然一时还真不知道往哪跑安全。俩人跑了一阵,看见没啥人了,那位姐才站住喘着粗气:”小兄弟,你还真猛啊,一个打十多个,不过这帮家伙肯定不带算完的,你家哪的啊?你再猛,没事惹他们干啥啊?”

叶南飞:“我没家没业的,光杆一人,我怕他们?”这位姐一听,是又惊奇,又好笑,今天碰着这小伙还真奇了怪了,不但胆子比天大,还自称没家没业,成没成年啊。那姐:“你多大啊?还没家没业?你爸妈呢?你家住哪片?”叶南飞这时候才细看这位姐,那会刚见面虽然第一印象是漂亮,但是其他的没细看,这一看穿着,咋说呢?按现在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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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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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挺时尚,但是在那个年代,这种时尚常常被误解为不是好人。

头发是短发,应该是烫了大卷,枣红色的外套,深蓝色的裤子,脚上穿着高腰雪地鞋,按当时叶南飞的审美观,这也不是美的打扮,不过人家脸长得美,而且还这么帮自己,所以也没啥想瞒着人家的意思,再说,也没有瞒的必要:“我家不是这的,已经老多年没回家了,这才来乌拉没多少天,本打算卖点鱼,挣点钱,可你看着了,就这他们也不让我干。”

这位姐一看这小伙岁数不大,身上似乎故事可不少,这引起了她极大的兴趣,最关键的是,刚才叶南飞那生猛表现,让她感觉太惊艳了,不同阶层的人的价值观,审美观是不同的,这位姐虽然穿的不错,但是一看就是社会底层,不然能摆摊来么,底层妇女,特别是挺前卫的,对于暴力有时候莫名的崇拜,有可能是感觉会给自己带来安全感吧。很多看见敢打能拼的流氓,就眼睛冒星星,大有遇到偶像的感觉。

那女知识分子心中的偶像应该是那种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有文采的。混政界的见着领导就发晕,但无论哪个阶层的女性,都会对同时对一种男人有感觉,那就是勇敢的男人。你就是在高知的女性,你可以反感暴力,讨厌打打杀杀,但你也不会喜欢,见着暴力就腿软,懦弱的男人。所谓的勇敢,不是你敢打敢杀,而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比如刚才叶南飞一人打十多个,这在普通人来看是不可能的,而叶南飞不但不怕,还潇洒的把他们收拾了,前面的一个打十个就可以理解成为勇敢,而打的这么漂亮,这叫有本事,这两样女的都喜欢,所以也惊着这位姐了:“那你再市里住啥地方?”

叶南飞也不瞒着:“没地方住,在郊区树林里住窝棚,别提了,窝棚昨天也被人拆了,要不今天也不至于这么闹心。”这位姐听傻了,这什么情况?住窝棚?还真是无家可归啊。这时候她细看叶南飞,虽然造的挺脏,但是头发和脸收拾的还挺干净,小伙长的还挺耐看,关键是这么能打,一想自己摆摊子不但缺帮手,而且要是他在边上,那多有安全感啊,谁还敢欺负咱,哎呦,这可是天上掉下个宝哥哥啊。想到这里,卡巴咔吧眼睛:“哎?小兄弟,既然你没家没业地,那跟着姐混呗,我管你吃住,一月还给你五十块钱工资,你帮姐出摊卖衣服,咋样?”

叶南飞一听,眼前一亮,呀?还有这好事?正愁没地住,就有人收留自己:“啊?真的啊?那感情好,那不用给钱,给啥钱啊,管我吃住就行。”这一高兴啥都忘了,连工钱都不要。这位姐一听这个乐啊,艾玛,这大白天的就捡了一个大小伙子,长得壮实能当劳力,那么能打还能当保镖,然后还没啥心眼子,连工钱都不要,这上哪找去啊,嘿嘿赚大发了,她心理偷摸这个乐啊。

叶南飞

当然有自己的打算,现在最难得是找不到住处,你租房子都没人敢租你,而这位姐不但管住,还管吃,自己不赚大发了,整天住哪窝棚,好坏不说,还整天提心吊胆的,怕被发现在给拆了,晚上又冷,又孤单寂寞的,没经历过的人是感受不到的,所以叶南飞才这么兴奋。至于不要工钱,叶南飞是没感觉,已经有吃有住了还要钱干么。真要缺啥了,那商店不就跟咱开的一样么,缺啥拿啥。

俩人算是各取所需,互补型,那位姐:“那赶紧的跟我先回家吧,认认门,我还的回来取货呢,都扔给我边上姐们帮着看着呢。”俩人边走边说,那位姐:“小兄弟还不知道你叫啥呢?我叫刘红雁,以后你就叫我红姐就行。”叶南飞:“哦,红姐,你比我大么?我看咋比我小呢?我叫叶南飞,你叫我小飞就行。”这话说的,明显献媚,那让谁瞧着也是叶南飞小啊,不过女的就是喜欢听这话,那管她们自己也知道是假话,听的红姐咯咯的乐:“瞧你挺憨厚的,没想到也油嘴滑舌,呵呵。”

叶南飞:“嘿嘿,我实话实说么。内什么,红姐,你家真有地方住啊?”红姐:“啊。咋的?还以为姐骗你啊呵呵,我主房是没地方了,不过大门边上后盖的仓房,一直空着,正好给你住,你嫌乎不?”叶南飞:“那嫌乎啥,总比住哪窝棚好,嘿嘿。”这红姐家距离牛马行也不近乎,穿出胡同以后,红姐就让他骑车带着她走,也是快到城边了的省机械的厂宅,这省机械厂可不如人家江北机械厂了,人家的职工住宅多是楼房,而省机械的住宅都是一排排的平房,这种住宅叶南飞太熟悉了,他家的不就这样的么。

红姐家住在其中一排房的最里面,靠一头,在往里走就是一片空地,还有一个大泡子,因为水面太小,称不上湖,再往远就是菜地了,估计是菜农的地界。红姐在拿钥匙开大门,说是大门,其实是红姐家在原大门的位置盖了一小栋仓房,之所以叫做一小栋,是因为谁家的面积都不大,主房的长度才有一间半的样子,同样,院子也那么宽,仓房也就一间半那么宽,而且还要留出大门。

也就说,大门这盖的房子,是半拉仓房,半拉是大门,可以想象那小仓房能有多大,不过瞧着盖的时候没糊弄,和正房的感觉差不多。红姐把仓房打开,里面不到20平,在叶南飞看来已经相当宽敞,和窝棚比起来是豪宅,里面堆放着一些杂物。红姐让他自己收拾收拾,然后就烧炕,不然这么久没烧住不了人的。然后她回市场取货去了。这红姐的心也够大的,刚认识,不但敢把人领家来,还敢把人独自扔家,别诧异,那时候人都还比较实诚,没现在诚信缺失这么鸡贼。

等红姐回来,叶南飞已经收拾完烧上了炕,他想跟红姐说一声,自己把行李背包取回来,红姐不让,说:“啥时候取不行,今天累了,一会姐带你拾掇拾掇,瞧你这造的,跟野人儿似的,再给你置办两身衣服,姐这家里啥都有,你那行李里还有啥啊?”正好快中午了,红姐带着他先去理发,后洗澡,出来之后又买了两套衣服,结果这小伙一捯饬,那也是帅呆了。

红姐看的有点发愣,刚才只是看着受看,这么一打扮,还真精神,这对叶南飞的感觉就复杂了,第一印象是这小子真猛,是个硬汉,等后来听说无家可归,心理又同情怜悯心泛滥,等着一捯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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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着秀气的叶南飞,她有禁不住母爱泛滥了。她这么瞧着叶南飞,让叶南飞有点难为情,有点害羞,脸都有点红了,这不仅让红姐乐了:“你不是胆子挺大的么?还怕人瞧啊呵呵。”越是这样,越是招女性稀罕。

第七十四章红姐

上回咱说到红姐暂时收留了叶南飞,并且从里到外的帮他收拾了一遍,小伙子立马精神了许多,人靠衣装马靠鞍么,人不拾到,打扮是不行的,别以为只有女性需要装扮。红姐又带他下了馆子,叶南飞的吃相要多难看有多难看,毕竟好久没正儿八经的吃过饭了,虽然自己也做,可是毕竟条件限制,缺东少西的,特别是最近又因为窝棚被拆,闹心的难有精神特意在吃的上下功夫。

吃的差不多,俩人开始慢慢聊起互相的经历和状况。好像红姐也喜欢有他这么个听众似的,把自己的经历,像讲小说似的说给他听,可能很多女性都有类似心思,就是把自己的经历和想法说给人听,算是一种宣泄?一种释放?一种交流,交际?对于一个漂亮女人对自己吐露心声,当然不会让人厌烦和无趣,哪怕没听见她说什么,就那么看着就是一种享受了。他边看边心里感叹,造物主还真是神奇,能把一个女性塑造的这么精致完美,越是细看越耐看。

原来红姐也算个苦命人,家里本来条件就不咋好,老爸是机械厂的工人,老妈是街道一集体小厂的工人,收入都很少,家里孩子又多,她是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那时的家长就算没这么多孩子,也不会有谁对孩子的教育下多大心思,基本属于散养。初中没念完她就下来和胡同里的孩子们瞎混,这些孩子中,除了产生至今还黏糊在一起的死党,还产生了一位,按红姐的话说,是混蛋,完犊子玩应的丈夫。

为啥这么评价她的丈夫呢?红姐控诉了他多种混蛋的不义之事,首先从他是朝族人开始控诉的,到不是说朝族人多不堪,而是这哥们把朝族人的所有缺点都夸张的,放大显示出来,而朝族人的优秀品质却全部故意似的掩饰起来。

比如朝族男人非常的大男子主义,在家里一定摆家长威风,主导家里权力那都是必须的,家里的琐碎活计那是绝对不会插手,你这面老娘们边做饭,边看孩子的忙的要死,你也别惦记让老爷们帮把手,如果你惦记这事,不但不会捞着帮助,很可能会遭到的是一顿臭骂甚至暴打。不过呢大多数老爷们对于主要的活计还是必须承担起来的,比如种地的力气活,如果靠打猎生活,那么打猎他们也会去的。

但是红姐这位,是屋里屋外,啥都不干,屋里活你不干,那挣钱的事你得担着吧?毕竟你是爷们,他俩开始折腾买卖的时候,他也帮过些,后来发现红姐自己挺能干的,他就自动不干了,就这么个货,是怎么捕获红姐芳心的呢?

说来也挺简单,朝族人的性格中普遍比较刚烈,而且还死缠烂打,也就是说,他们一般妥协时候少,要么我打服你,要么你打服我,否则没完。这种性格岂不是混地痞很有优势,也确实是这样,在机械厂住宅这片,他很早就称王称霸了,这下就容易理解了,一个在街上混的姑娘,换句话,混的太妹,对什么样的男人最心动?当然是谁最霸气,谁最有吸引力。也就是在这片孩子中那说一不二的匪气,流氓气,霸气让红姐着了魔,欲罢不能。

虽然这些在当时换不来啥经济效益,但他确实会罩着你不受欺负,只有你欺负别人的份。发展到最后,红姐非他不嫁了,这让很本分的老爸老妈难以接受,他们是过来人,本来就看不上这混混,而且他们也知道和一个混混生活一辈子意味着什么,除了能惹事生非外,根本就没能力养家啊,你跟着他怎么生活,这是很现实的问题。

而红姐早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心理只有浪漫和激情,她心目中这个人才是男子汉,而不和这样的人结婚难道和哪个所谓有单位的,整天上班下班,见人只知道献媚,点头哈腰的人结婚?那太不可思议了,所以当时红姐一点也没有怀疑自己的决定,但这和她爹妈的想法可是天地之差了。

她爸的脾气耿直倔强,她妈的性格是直爽泼辣,这老俩口,看这性格就能知道,这半辈子基本是打打闹闹中过来的,不过,人就是奇怪,有的夫妻你看着整天吵吵闹闹的,还真就过了一辈子,而有的夫妻,你看着挺平和,说不上哪天就突然离婚了。婚姻就像穿鞋,舒不舒服只有自己脚知道啊。

这俩人平时一个观点,一个声音的时候不多,但在红姐婚姻问题上绝对的同一战线,这说明老俩口的基本价值观是一样的,平时吵闹的只是生活细节琐事。他俩的主张很简单,你怎么也得找一个根本人家的正经人结婚,而红姐相中的这家伙,哦,他叫朴缉熙,先不说他是哪个民族,就这德行,在当时被主流社会称谓是啥呢?叫做驴马烂的。这好像是那个时代,东北对地痞流氓特有的称谓,具体这称号咋来的无从考证,估计是主流社会瞧着这帮家伙就不是正经人,而东北有一种动物叫做骡子,就是驴和马杂交的后代,应该是用这来比喻这帮子混混不是啥正经货。杂种么,乱弄出来的结果。

老人当然有老人的道理,生活了几十年,人家啥人没见识过,这种人就不是正经过日子人,女人么,嫁人就是嫁个安全感,你跟他有个什么安全感,说不上哪天让人砍死了,要么让政府镇压了,就算没出事,他也不会踏实的赚钱养家。按老俩口在新中国生活几十年的经验,最起码他要有个单位,你没单位,你在社会上咋立足?生活咋有保障?

分歧如此之大,老俩口一个倔一个泼辣,你说谁像那会妥协的人?那红姐呢?红姐也不简单,她把这老两口的性格基本都遗传了,另外,女性和男性比起来,对于感情问题,女的本来就豁得出去,她们可以为所谓的爱情抛弃一切,而男的就很难做到这点。可想而知,红姐跟家里彻底决裂了,跟着老朴就那么过上了,还好老朴家里还给弄了套一间半的公房。

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有时还真灵验,这不在红姐身上验证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生活里基本没有浪漫和激情,没有休闲和情趣,只有柴米油盐。原来这帮小青年都是生活在各自的家里,偶尔弄点钱,大伙吃点玩点,但你自己有家了,生活的日常开销直接就摆在眼前了,而这俩家伙没有生活来源。而且红姐还和家里决裂了,只能靠老朴家里接济。

没办法俩人被逼着琢磨赚钱,开始老朴也挺下功夫,弄点服装啥地卖,后来攒了点钱,和人搭伙一起去南方上货。一开始是偷偷摸摸,后来环境宽松一点,买卖做的还可以。这并不能说明你多有商业头脑,只不过那个时代,没人做买卖,只要你能搞到东西,并舍得下脸上街卖,就能赚钱。

可随着生意好做了,老朴早就心长草了,开始偶尔出去玩,到最后十天半个月不回来一趟,回来的话也是向红姐要钱。那他都出去干么呢?他这种人咱不能说有多坏,但最起码不适合有家,比如你看梁山上那些好汉,有几个成家的?其实整天在外面干啥,红姐应该不陌生,没结婚之前她不就是跟着他们一起瞎混么,只不过随着年纪的增长,玩的开始升级了,吃喝嫖赌抽呗。

那可能有不少看官会想,就这货,还跟他过个毛啊,离婚。这话咋说呢?当初选择是自己选的,没人看好她的选择,包括她的死党们,家里就更别说了,你这诉苦都没地诉去,另外,这老朴除了不按时回家,回家就是要钱外,其他的也还行,对红姐也挺好,红姐发点牢骚,耍点脾气他也能容忍,在一个红姐的收入也可以,日子还过得下去,就这么对付过着。

另外有一点红姐不敢提出分开,那就是她还是挺怕老朴的,她之所以当年崇拜老朴,不就是因为他那股子猛劲,狠劲么,所以她对老朴是有点又敬又怕。她不知道提出分手,老朴会咋反应,如果发起飙来,那是很吓人的,敢不敢拿刀捅了她都不好说的事。

红姐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吐露心声的人,从饭桌上就开始聊,回家的路上还在说,一直进了仓房,坐在了叶南飞临时搭的床上,她还在说。说着说着,压抑了几年的情绪终于得到释放,红姐是既憋屈又委屈,眼泪是之都止不住的往下流,这让叶南飞有点手足无措,按理说,这时候最好是借红姐个肩膀或者怀抱,安慰她一下,可毕竟刚认识,而且人家是有老公的。于是赶忙拿来手巾递给红姐。

而红姐也挺尴尬,你说这一聊起来就收不住了,不知道咋回事,一见到叶南飞开始,就感觉有安全感,值得信任,而且和他在一起心理舒畅。可没控制住,哭了,按说这个时候她也希望有个肩膀或者怀抱,可同样是刚认识,自己又有老公,:“哎呀你看我,不好意思,都这么晚了,赶紧睡吧,我也回屋了。”说着话,红姐逃也是的出了仓房,穿过小院,回到了正房。叶南飞拿着毛巾站那愣了半天,心理冒出一句话,红姐真不容易。

第二天,叶南飞起的很早,发现红姐的正屋还没有动静,就偷摸的出了大门,沿着胡同跑步,到了住宅区的西侧那片空地,跑完几圈以后,开始打套路。这下有了固定的窝住,又有了可干的事,生活总算有了着落,心情和前几个月可没法比,那时候心总是提溜着,情绪总是焦虑着,身体和灵魂都无处安放,现在虽然说不上安放,可总算暂时寄存吧。

等他回来,红姐已经起来了,看他进院子:“我说这人咋没了呢,还以为昨天那一出给吓跑了呢,干啥去了?这么早?”叶南飞:“哪有吓着,我愿意听红姐说话,嘿嘿,起早跑步去了,习惯了,到点就醒。”

红姐已经准备好了早饭,俩人简单吃了些,就去市场,准备出摊,到了牛马行那,已经有不少商贩已经开始支摊了,俩人正走着,就听前面有人喊着:“咋的?燕子?你让人拐跑了?还是你把人家拐跑了?连摊子都不要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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