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MM的魅力(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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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起床时已经下午三点多了。揉了揉睡的生痛的腰肢,决定下楼去锻炼锻炼。

周朋是个记者,一家娱乐小报的记者。靠着那点儿微薄的工资养活着老婆孩子,饿不死但想再提高一些生活质量也很困难。

周朋昨天晚上又熬了一夜,般写一篇关于**明星被人包养的绯闻稿子。当然,这绯闻并不是他亲眼所见,只是不小心听到了些风声而已。这就够了,他又能靠这个换回几百块钱的稿费。孩子想要那个变型金刚很久了,今天拿了钱就给他买回来吧。

刚下楼,便被大院一处风景吸引。

那是一辆湛蓝色的玛莎拉蒂,优雅的流畅线条,至尊的皇冠标志,豪华的内部装置。高贵的血统,昂贵的造价,这所有的东西都让它卓尔不凡。在其它的几辆本田、丰田、现代车面前,犹如立于鸡群的凤凰。

周朋想了又想,仍然想不到这个小院有那一家人能买的起这种车,甚至拥有这种车的亲戚。要不然,也不会窝在这么陈旧将要被拆迁的筒子楼了。

出于职业习惯,他出门必定会带上相机。即使老婆让下楼买袋盐的时候也是如此。

一个优秀的职业记者都应该明白新闻都有突发性与时效性的特点。就如那美丽的烟花,当它绚丽绽放到最高点时,你没有拍下来,那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周朋先按着快门,对着那辆玛莎拉蒂拍了几张照。然后藏起相机装作锻炼身体在一边守株待兔。

没多长时间,从和他住的那座筒子楼里下来一对男女引起他的注意。不,更确切的说是那个女的引起了他的注意。

男的叫沈文麒,很有意思的一个小伙子,整天笑眯眯的。这个人他认识,打死他也不相信这车是他的。可跟在沈文麒后面遮遮掩掩地女人倒有可能是这车的主人。

穿着时尚的职业套装,领子处经过特别设计,又多了一条洁白的丝巾作点缀,既个性又少了份沉重。一头柔顺的头发披散在肩上,脚下踏着一双高跟皮鞋,走起路来风情万种。带着幅茶色宽边太阳镜,脑袋转来转去的东张西望,像是怕被人发现。

沈文麒看了看赖在她身后躲躲闪闪地沈蔓歌,没好气地说“你干吗呢?要光明正大的走路,知道不?呆会邻居还以为我带了个小姐回去呢。”

“哼,狗嘴吐不出像牙。”沈蔓歌翻了个白眼。

“你能吐出来?”

“去死啦,快点儿走,上车了就好了。”沈蔓歌催促道。

打开车门,沈蔓歌快速地钻了进去。按下车窗,取下墨镜,笑着对沈文麒说“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那正好,我也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啊。”沈文麒无所谓地耸耸肩膀。

佳人再美,却与自己豪不相干。今日一别,今生将不再相见。自己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只不过是一夜露水夫妻——丫的,想起这个沈文麒就很生气,本来他昨晚故意装作睡熟了,想解除这个女人的警惕之心,然后等到她躺上时,一不小心地摸摸她的腿亲亲她的脸蛋什么的,没想到她站了半天,竟然扯了条席子铺在地上,就那样在地上睡了一夜。深受打击的沈文麒起床第一件事就是跑去照镜子,自己明明长的很老实啊。

沈蔓歌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生气地说道“哎,你这男人很没礼貌耶。我明明告诉过你我的名字了,你竟然这么快就忘记了。”

“你告诉过我了?”沈文麒用手摸摸鼻子,苦笑着说道“我还真是想不起来了。”

“哼,我再说一次,我叫沈——蔓——歌——,记住了没?”沈蔓歌把自己的名字一字一字的拉长,再次重复了一次。

“哦,记住了。沈蔓歌是吧。慢歌?你不唱快歌的?”

“去死啦。”沈蔓歌抓起旁边的一个小动物的装饰物去砸沈文麒。“本小姐要走了,快点儿告诉我你叫什么?——你昨天晚上收留了我,以后我会报答你的。“

沈文麒摆摆手。“不用不用。我收留了你,你也给钱了。咱们钱财两清。互不拖欠。”

“喂,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婆婆妈妈的?一个名字而已,有什么不可以说的吗?真是个小气包。”

沈文麒苦笑着看着这个美的不像话,一颦一笑都光艳动人的女人,心里竟然有一丝不舍的情绪蔓延出来。“我叫沈文麒。枫叶的枫。“

沈蔓歌甜甜的笑了起来,像是讨到了甜果的小孩儿“电话号码多少?”

沈文麒报了自己的号码,沈蔓歌从包里一阵乱翻,掏出一款样式小巧时尚的手机输下了沈文麒的号码。

“那——再见了。”沈蔓歌笑着向沈文麒摆摆手,心情却有些沉重。

“嗯。下次你再来明海,没地方住的时候打电话找我——放心,还是这个价钱,我不涨价。”沈文麒笑眯眯地摆摆手。

沈莫歌听了前半句还开心的不行,听完后半句差点气的吐血。狠狠地瞪了沈文麒一眼,一踩油门,车便跑出了大院。

“哎呀。”沈文麒拍拍脑袋。“完了,忘记找她要衬衣钱了。亏大了。”

沈文麒在原地看了一会儿,当车的影子再也看不到的时候,才准备回去再补个回笼觉。晚上还要上班呢。

口袋里的手机滴滴地响了起来。掏出来一看,是一条短信。陌生人的号码。“我们还会再见吗?”

沈文麒想了一会儿,很认真地回道“不知道。”

当两个人都走了后,周朋从大院的一个角落钻出来,满脸激动的表情,握着相机的手直哆嗦。

“沈蔓歌——竟然是沈蔓歌——沈蔓歌来到了明海——还私会情郎——这下儿发财了——”

沈文麒补足睡眠,神抖搂地来到酒吧上班时,里面稀稀落落地坐着几个客人。一群工作人员正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什么话题。一个个眉飞色舞,激动的语无伦次。

“知道吗?她就在明海。天啊,她怎么会来到这儿来了啊?我好想见她。”小玲满脸崇拜地说道。

“你说她在那儿呢?会不会走了?我们请假去找她吧?“

“告诉你们,想找她的话去一些五星级宾馆门口堵着,说不定就能碰到了——嘿嘿,见到了帮我要个签名——”

“切,说不定她在明海有房子呢?看到报道没?人家是私会情郎——唉,真是让我伤心呢,都有情郎了——”

“一定是报纸乱写,怎么可能呢?”

“就是就是。那个明星会在事业高峰期结婚啊?”——

沈文麒听了一会儿,也被他们讨论的话题给吊起好奇心。“你们在讨论什么呢?”

“哈哈,枫哥也感兴趣了。枫哥,你升官了,也得请咱们撮一顿吧?”阿发讨好地说道。阿发是酒吧里面的调酒师,长的英俊帅气,本来可以吸引不少小姑娘的眼球的,可惜来了个沈文麒——

因为沈文麒的特殊,酒吧里面的人无论大小,都叫他枫哥。这算是对他的一种格外的尊敬了。经理于洋都没有这待遇。

“行,找个时间大家聚聚,我请客。”沈文麒满不在乎地答应。他对钱并不太敏感,有些人想得到它很难,有些人却很容易得到。再说他平时和这些同事相处的也非常不错,上个月拿了不少薪水,买了两部手机后,还剩下一些,请他们吃顿饭还是够的。

“哦,枫哥要请客了。大家说去什么地方啊?”阿发转过身向其它不知道的同事吆喝道。然后那边便传来一阵欢呼声。

看着别人的笑脸,沈文麒的心情也好了起来。“你们这些家伙,有吃的了就忘了我问的事,我刚来时听到你们在谈论什么,热火朝天的。”

“哈哈,枫哥,我们在讨论沈蔓歌呢。”

“沈蔓歌?干嘛的?”沈文麒怎么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

其它人都是一幅不可思议地表情。像是看到了都市里突然来了一只猿人。

阿发尖叫道“老大?你不是吧?沈蔓歌你都不知道?情歌女王沈蔓歌啊。”

沈文麒茫然地摇摇头。“确实不知道。我就知道武腾兰,苍井,小泽——她们也很有名啊。”

一些脸皮薄的女生都满脸通红的转过脸,男人们更是以崇拜的眼神看着沈文麒。果然,什么话都敢当面讲。

“咦,他的衣服也和枫哥今天穿的衣服一样哎—”

“就是,还有他笑的样子好熟悉—”——

这份报纸对沈文麒的生活影响不大,虽然有人怀疑,却没有证据。但对另一个当事人的影响却非常的大。

首先,由周朋所在的娱乐小报《明海娱乐》爆出了这一消息,并配上了多张照片,一时间这份《明海娱乐》的小报多次卖断,连续几次加印,国内其它晚报得到此消息,也要求转摘。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媒体积极响应,立即将国内顶级明星沈蔓歌推上了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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