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 又见冯千月(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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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妈叽叽咕咕了半天,杨帆却是一头雾水,一脸迷茫地看着我俩。尤其是,我和我妈一边说话还一边满意地看着杨帆点头,模样就像开人肉包子铺的孙二娘看到心仪的客人。

杨帆愈发心慌起来,问我到底什么意思?

我把杨帆拉到卧室,一五一十地把所有事情都讲给了他听,包括我要改头换面到省城去,以及希望他留在镇上做我的替身等等,事无巨细地给他说清楚了。

杨帆不愧是我的好兄弟,听完之后立马坚定有力地说:“巍子,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怎么做你的替身,你就给我说清楚吧。”

在这点上,我妈考虑的更周全些,她告诉杨帆从今天起就住在我家,没事尽量不要外出,多和我呆在一起,模仿我的神态举止。而我,则照旧每天早上出去跟随王大头和老歪展开体能训练,不过从此要习惯戴帽子和口罩,把自己的脸能遮多严遮多严,对外就说自己感染了皮肤病。

按照我妈的安排,杨帆就在我家住了下来,穿我的衣服,睡我的被子,熟悉我的一切。而我每天早上戴着帽子和口罩到水库边上,继续接受王大头和老歪的训练,他俩虽然声称没有什么东西可教我了,但在我的刺激和激将下,两人分别又教了我一套拳法和腿法,表面看上去和公园里那些大爷、大妈练得没啥区别,但我知道能否发挥威力主要是看个人。

——别不相信,公园里那些大爷大妈练得功夫其实都很正统,只不过本身缺乏力量和速度,才被冠以“花拳绣腿”之名而已。

水库边上特别空旷,即便有李皇帝的眼线盯着我,也只能离得远远的看,不可能有多清楚,所以就给我提供了机会。

又过了大概半个多月,一切都准备妥当,可以实施我们的计划了。所有事情,我和李爱国当然也有所交代。这一天,和往常一样,我又来到水库边上接受体能训练。天气已经慢慢变得暖和,水面上还有零星的木船飘来荡去,出来踏青的青年男女也时不时地能见到一群。

我在岸上热了会儿身,便继续挽了裤脚去踩木桩,啪啪啪往前踩的同时,王大头和老歪继续在后面丢石头。平常我很容易就能躲开这些石头,但是今天不知怎么回事,有点心不在焉,也有点不在状态,好几次都差点被砸落水面,气得王大头破口大骂:“怎么越练越回去了,不行就给我滚蛋!”

我不服骂,气得回头说道:“你砸那么狠干嘛,难道是想砸死我……”

话还没说完,一块板砖便凌空飞来,正巧砸在我的胸口之上,我顿时“哇”的一声惨叫,身子便跌到水底下去了。因为知道我水性不错,所以王大头并没有来救我,反而骂得更起劲了,说我这种废物,最好是被淹死,活着也是浪费空气和粮食。

老歪还劝他,说算了算了,一个孩子而已,和他计较什么?

“什么孩子,他已经成年了,十八岁了!”王大头还是骂骂咧咧的。

但是都快过去一分钟了,我落下去的水面竟然没了动静,也没见我的头露出来,王大头顿时有点慌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不能吧,巍子不是水性挺好吗?”

“你懂个屁,淹死的都是会水的,万一他要抽筋了呢?”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扑入了水。

不多时,他们就把奄奄一息的“我”捞了上来,又是抢救又是人工呼吸的,才把“我”救了回来。那个“我”当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借用工具早就潜在水里假扮成我的杨帆。

真正的我,已经游出去上百米远,爬到了一条孤零零飘在水面的木船之上。我趴在小船上面,小心翼翼地盯着岸上的情况,确定一切都照原计划进行之后,便用木浆朝着更加广阔的湖面划去……

这个水库很大,我划了几个小时,终于来到一处岸边。岸上,有早就准备好的干净衣服。我换上衣服之后,又把我妈给我的人皮面具贴上,从现在起我就有了一个新的名字,王峰!

岸上是片丛林,拾掇好自己之后,我便穿过丛林,来到一处偏僻的村庄。在村上的小饭馆吃了饭,又来到村口,找了一辆黑面包,给司机一百块钱,让其将我拉到罗城。

到了罗城汽车站,我又坐上前往省城的长途汽车。

坐上汽车以后,我认认真真地把车上所有的人观察过一遍,确定没人跟着自己,才彻底放下心来。我自己开车到省城尚且需要三四个小时,这长途汽车走的还是国道,一路上走走停停,速度就更慢了,一直到天黑,才到了省城。

我找了个公用电话,给我家里打了一个电话,但是只响了一声,就挂断了。

这是我和我妈约好的暗号,意思是我已经平安到达省城。打完电话,从小卖铺出来,天色已经完全黑了,街上华灯初上,处处热热闹闹,有一家三口出来逛街的,也有小情侣依偎着在小摊上吃东西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宿和温暖,就我一个人是孤零零的,没有一处热闹是属于我的。

我不知道罗城那边怎么样了,但我相信短时间内,李皇帝的眼线肯定不会发现我已经离开。

在过去的两年里,我有很多的兄弟、贵人相助,再加上自己的一点实力和运气,才能轻轻松松拿下罗城;但是从今天起,一切都要靠我自己了,我拥有的只有自己积累下来的经验和实力。

身在异地他乡,感受最大的就是孤独,过去的我走到哪里都是前簇后拥,兄弟永远都不缺少,可是现在,只剩我一个人了。省城的万家灯火,没有一盏为我而亮,这种感觉十分复杂,有种空落落的恐慌。

但我没有时间伤春悲秋,我只知道自己一定要抓紧时间展开自己的计划。

随便在摊子上吃了点东西,又找了家看上去正式点的旅馆住下。初来乍到,我可不希望被人给阴了。登记身份证的时候,我很坦然地把“王峰”的身份证递过去,前台看了我一眼,便登记上了我的名字。

劳累奔波了一天,现在的我最需要的就是休息,但我还是强忍着疲惫将房间检查了一圈,最后还将一个玻璃瓶子搁在门框上面,如果半夜有人闯进,玻璃瓶子会警示我。

这一晚上,我都不敢睡得太实,因为我到现在都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安全了。第二天早上,我在一阵嘈杂声中醒来,是隔壁房间的小两口在吵架,我坐起身后,发现屋内一切如常,门框上的玻璃瓶子也在,我知道自己是彻底地安全了,才长长地松了口气。

因为按照李皇帝的秉性,如果知道我来省城了,绝对不会轻易放过我的。一晚上都没有动静,说明我是真的混过来了。起床、洗涮、收拾,我妈给我的这个人皮面具,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二十四小时贴在脸上,洗脸、洗澡都不用摘下来,完完全全和我的脸融为一体。

我出门的时候,隔壁争吵的小两口也出来了,男的四十多岁,秃顶,一脸的猥琐相;而女的三十多岁,倒是长得漂亮,风姿绰约。怎么说呢,一看他俩就不是真的夫妻,不然不会鬼鬼祟祟到旅馆开房,从门里出来还一脸的做贼相。

两人看到我,还往门里退了一下,还怕被我看到,纯粹做贼心虚。当然,我对这种事也没兴趣,淡淡地瞥过他们一眼,便出门打了辆车,直奔某所高中报道。

其实我的打算,是随便找个场子,从马仔做起,毕竟我一身本事,也不怕别人不收留我;但是按照我妈安排,即便来到省城也不能放弃学业,所以还是要先到学校去,起码也有个住处,学校宿舍是最便宜的地方。

而且在我看来,学校也是很好的隐匿身形的地方,古话有云大隐隐于市,我倒觉得大隐隐于校,学校有这么多的同龄人,对我来说犹如一滴水珠投入汪洋大海,谁还找得到我?

学校的手续,一早就办好了,王峰的档案也顺利进入。按照王峰的资料,他是省城本地人,从小父母双亡,在孤儿院长大,因为被人欺负,才转学到这里的。

这是一所很普通的学校,和王峰的长相、名字一样普普通通,我从一开始就打算低调做人。不过到教导处报道的时候,就注定这新的一天不普通了,那个主任竟然是我早晨在酒店碰到的那个秃顶中年人。

我认出了他,他也认出了我,我俩面面相觑。

不过很快,我就换上一副笑脸,说罗主任,麻烦签字。罗主任的脸有点黑,不过还是给我签上了字,让我去某某班里报道。从教导处出来,我忍不住笑出了声,觉得这世界可真是小啊,连这种事情都能让我撞上。

我现在已经高二了,所以直接就到高二年级去了,正一个班一个班地走过去找我的教室,一不小心就和某个女生撞在了一起。这女生抱着一摞书,当场哗啦一声落了满地。

“对不起对不起……”我赶紧道着歉,低头就帮人家捡书。

“你搞什么鬼,有没有长眼睛?!”

不客气的骂声顿时传来,而我听到这个有点熟悉的声音,忍不住就抬头瞪大了眼睛。原来,碰上酒店偷情的教导处主人并不算世界太小,碰到这个女生才是真真正正的小。

因为这个女生不是别人,竟是我的娃娃亲,冯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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