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一样(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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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群战舞般的仪式持续了许久,明月在夜空偏移,时间流逝,大地震颤。

直到小象丘陵在河中嬉戏过瘾上岸,四头成年猛犸才停住脚,站在旷野中,仿佛四座山峦。

最高大的那头是公象,粗壮的象牙向左右伸展出两道粗犷的弧线,斜剌剌指向上方,它扇了扇耳朵,聆听草原的声音,隐没在毛发中的眼睛中流露出几分落寞。

三头母象伸出长鼻将小象丘陵屁股后挂着的水藻摘落,蹭了蹭小家伙细密的绒毛,远远望了眼河对岸。

猛犸象的嗅觉和听觉都极为敏锐,它们早就发现了奔袭来的六只狼,也知那六只狼已经离去。

草原上的动物千千万万,无论身在何地,总会有窥伺的目光。

猛犸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巨兽,这三头母象肩高均在三米以上,体重超过七吨,莫说这片草原,哪怕放眼整个莽荒,能威胁到它们的生物也屈指可数。

绝对的顶端地位带来了致命的缺陷,漫长的生长发育期成为了这种强大生物的枷锁。

交配、怀孕、出生,啮齿类动物个把月就能完成的事情,猛犸象需要近两年时间,而且每胎只有一崽。

在出生后,小猛犸象需要十一年甚至更久才能成年,极其漫长的生长周期导致这种巨兽的数量极难增长。

近百年以来,由于环境和气候的变化,象族的生长繁衍遭到了极大的打击,很多幼象出生不久后便夭折了,近亲繁殖出的幼象极少有健康的。

随着老象寿终正寝,年轻的猛犸越来越少。

时至今日,这个曾经拥有十几只巨象的象群只剩六头猛犸,幼象仅剩一头,待它父母和阿姨逝去,可能这片草原就将永远失去这种巨兽的踪迹。

雄象阿宝缓步走向丘陵,粗壮的鼻子温柔的抚摸着小象的身体,它将目光投向黑夜中的草原,高低起伏的小山包无边无际,仿佛没有尽头。

这世界是如此之大,也是如此寂寥。

阿宝已经不记得这是自己第多少次发出“呼唤”信号,也不记得这是第多少次石沉大海,它带领小小的象群寻找同类,很多年,然而一无所获。

阿宝已经五十岁了,偶尔它会回忆起自己的孩提时代。

那时候同伴还很多,象群迁徙在草原上,于冰川旁漫步,长辈会高抬前蹄重踏地面,呼唤远方的同类。

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得到其它猛犸的回应。

那时候它们并不孤独,即使相隔甚远。

随着时间流逝,一头头老象倒在路上,而小象却越来越少,每一次发起呼唤收到的信号也越来越稀疏。

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其它猛犸的回应永远消失了。

阿宝带领仅存的猛犸孤独的行走,每到一处地点,每隔一段时间,它们就会一起发出交流的信号,结果总是一样的。

可能再也不会有象群回应它们的呼唤,可能它们已成为最后的猛犸。

而年幼的小象丘陵,会比它们还要孤独。

待丘陵成年后,或许它们都已追随先辈的灵魂消逝在这荒原,最后一头猛犸的旅程,又该是怎样孤单寂寞。

它们是最强大的生物,也是最脆弱的生物。

照顾小象玩耍打闹后,阿宝迈动长腿,带领象群继续前进。

它们将会沿着河岸走向山脉边境,然后顺着山脚一路向北,继续追寻同类的踪迹,继续满怀希望,迎来失望。

…………

灰雪终于等到了回信,正如它所料,并非是驯鹿提前迁徙,而是其它生物,六头狼只能向它传达具体的方位,却无法形容那生物的样貌。

即将展开大狩猎之际,灰雪不想节外生枝。

狼群需要养精蓄锐,按计划行事,而不是疯狗一样见什么咬什么。

草原的风格外冷,狼群驻扎在避风处,保存体温。

至黎明时分,天还黑着,大部队便在灰雪的率领下提前启程,向北方前进。

可巧,象群脚程较慢,狼群奔袭如风,太阳将升未升之际,一片苍白的平原上,两个族群相遇,灰雪看到了那群庞然大物。

象群如落日般,正走向衰败,狼群似新生骄阳,正冉冉升起。

古老的猛犸和年轻的灰狼都停下了脚步,隔着窄窄的河岸,遥想对望。

阿宝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庞大的狼群,稍微有些诧异,但倒不至于引起它的恐慌。

它是一头肩高接近三米六,体重超过九吨的成年雄象,这些小兽根本不可能打它的主意。

事实也确实如此,除非狼群发了疯,不然它们绝不可能招惹这种巨兽。

四十公斤与九千公斤的差距,已经构成了微小的数量优势不可弥补的鸿沟。

灰雪好奇的打量象群片刻,对这群巨大的生物心生敬畏,长嚎一声,带领狼群远远避让河岸,确保不会使象群产生敌意,它们继续赶路。

越过几条沟壑,几座土坡后,那群巨兽的踪迹已经不见。

前进的狼群突然听见身后响起道道长哞,高亢嘹亮,苍凉寂寥。

那是象群的叫声,仿佛在回应狼群的长嚎,久久回荡在天空后,慢慢消散在风中,归于沉寂。

…………

南下的上万头驯鹿还未抵达灰雪预定的方位,原始森林中的小群驯鹿已被阻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后,离开了叶尔秋河岸。

鹿王的尸首上站满了乌鸦,一口口啄食着骨架上的生肉,抬起漆黑的脖颈,冰冷的喙闪烁着温润的光泽,将肉块吞咽下肚。

被黑臂膀盯上的猎物终究还是没能逃出魔爪,这头高大的驯鹿冲锋在最前面,被巨虎按倒在地,须臾之间,便魂归莽荒。

上午才吃过小半只棕熊,黑臂膀并不饥饿,它挑剔的食用了鹿王的心肝,随后便将这具庞大的鹿尸丢在了驯鹿迁徙的道路上,引来一阵哄抢。

至今日清晨,只剩下片片白骨。

失去了首领的鹿群群龙无首,再也不能维持秩序,分散成一个个小群体,有的继续沿着河岸奔跑,有的一头钻进森林中,有的折返回去,与后面的驯鹿相撞,仰翻在地,被掠食者毫不费力地捕杀,俨然一群乌合之众。

贪婪的野兽们都得到了满足,即便是一无所获的病残饿兽也能靠捡食残羹剩饭垫垫肚子,对它们而言这就已经足够。

彻夜的兽嚎后,新的一天开始,北极星的领地内渐渐平静下来。

流浪者追逐着剩余的驯鹿远去,残存的掠食者征战过后需要时间消化,它们不想在虎王的领地滞留。

相对其它区域而言,这里实在太过危险,有一头手握生杀大权的巨虎日夜游荡,让这群野蛮的强盗走起路都要竖着耳朵垫着脚,提心吊胆的,生怕被盯上。

晨曦的淡淡日光洒在巨石上,石檐下,火箭睁开了眼睛,双目微微眯着,十分疲惫,在它身旁的虎三妹也好不到哪去,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

挂念着兄长,两只幼虎辗转反侧,哪怕母亲就在身边也睡不踏实,不知道从睡梦中苏醒了多少次,察看孟焦的情况。

小家伙儿的那点精气神怎么经得住这般折腾,得不到充足的休息时间,双双都变成了霜打的茄子,发了蔫儿。

感受到冷风的吹拂,垂死挣扎一夜的孟焦长吸一口气,像饮了一口甘霖,凉气直灌进肺管中,双眼泛起神采,歪歪扭扭的爬了起来。

它身上的伤口已不再流血,都结了痂,重伤那侧的肌肉受损严重,只能靠另一半躯干发力,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看起来仿佛随时都会一命归西,却始终不肯投进死亡的怀抱。

喘息很粗重,如同在耳中擂鼓,大脑一片聒噪。

孟焦小心翼翼地行走,尽量使自己受伤的两条腿落在平坦的地面上,像蜗牛爬一样蹭到了双尾的尸体旁,低下头开始撕扯碎肉。

每当它甩头吞咽时,都会引发剧烈的阵痛。

若是以往,孟焦定会被折磨的痛苦不堪,此刻它却仿佛乐在其中,眯着眼睛,嘴角隐隐约约带着笑。

这口气总算留住,只要留住这口气,小命也就保住了,接下来的日子,只需安心养伤便可。

幼虎正处于发育期,伤势好的快,一个月后,又是一条好汉。

火箭见孟焦起身,兴奋的一激灵,直接蹿了起来,就要凑过去,被孟焦以低吼制止。

小家伙有多么疲惫孟焦自然看得出来,现在自己性命无恙,应该让火箭和虎三妹好好休息休息了。

好在已经能够消化食用生肉,不用去找虎母喝奶,要不这一身的伤还真是麻烦,到时候是趴着喝奶还是躺着喝奶都是问题。

其实孟焦对双尾倒没有什么恨意,贪生怕死是所有生物的天性,很少有生物能做出慷然赴死或者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的举动,它们遵循趋吉避凶的本能,遇到危险躲避起来并不奇怪。

倒是火箭虎三妹这样,违逆天性,敢于向远强于自己的野兽发起攻击的,世所罕见。

可能是因为智力的提高,孟焦觉得两个小家伙身上属于“兽”的东西正在慢慢变少,属于“人”的东西正在缓缓增加。

孟焦不知道这样的变化是好是坏,目前来看,这应该是一种正向的发展趋势,如果不是这种改变,它们可能已经被猞猁逐个击破,分而食之了。

双尾在孟焦心中的地位并不重要,食用这只紫貂的时候孟焦毫无心理压力。

过了一夜,肉的味道已经不再鲜嫩了,血液中有一股枯败的味道,撕开柔软的毛发,里面就是双尾的骨骼。

用前臼齿撕下碎肉,大口吞咽,充实自己的肠胃,孟焦感到由衷的满足。

步入秋季后,温度下降的厉害,若是盛夏时分,这一夜过去,估计尸体都已经发臭。

紫貂小小的身体拢共也没有多少肉,吃完内脏和大部分肌肉,孟焦强行把双尾的四肢也祭了五脏庙,随后盯上了那个小小的三角形脑袋。

孟焦一直有一个疑问,紫貂双尾到底是生来聪敏还是经过后天的改变才产生了那么高的智力。

和火箭虎三妹不同,双尾与它的接触屈指可数,如果说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它都能影响到其它生物的智力,那这片森林早就乱成一锅粥了。

截止到目前为止,可以确定的是,变异细胞确实能提高其它生物的智力,孟焦不知道原理是什么,或许是寄生,或许是改造,或许是生物磁场……

总之,火箭和虎三妹的智力的的确确得到了大幅度增进,这是孟焦亲眼所见。

同样与孟焦有过亲密接触的除了火箭和虎三妹便是虎母和虎父了,不过孟焦并未观察到这二者有提高智力的趋势,它猜测可能和体型或者年龄有关,成长期的动物更易被改变,体型小的动物同理。

像虎父虎母这种已经成年并且体型硕大的动物,应该属于“超级工程”,变异细胞不想劳心劳神的去改造,或者没能力进行改造。

双尾在亲密接触,体型小,和未成年这三项中只满足了体型小一项。

孟焦很好奇,为什么同样体型小,这家伙就能成为那个幸运儿,诸如昆虫鸟雀松鼠巢鼠一类的小动物就不行呢?

紫貂还活着的时候,孟焦看在火箭的面子上没打歪主意,现在双尾已经死了,孟焦倒想掀开它的头盖骨,看看这家伙到底有什么特异之处。

因为一只前爪已经受伤,孟焦只能用嘴给双尾做开颅手术,紫貂的头骨还挺硬,它剜了半天,只把紫貂的一对眼睛给戳破了,未能成功开颅。

没有人类的那双巧手,想做这种精细活儿难度可不是一般的高。

孟焦担心时间久了紫貂的脑子变成一滩浆糊,犟脾气上来,决心把紫貂头部的皮毛也吃进肚子里,只剩头骨后,再想开颅就简单多了。

皮毛的滋味远远比不上肉类,生生啃掉紫貂的一对大耳朵,孟焦吃毛吃到干呕,突然想起来,为什么自己不啃掉皮毛再吐出来呢?

一想到这里,孟焦顿觉自己像个憨憨,放着又省力又便捷的阳光大道不走,非要去走独木桥,还差点掉进水里。

好在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现在开始连啃带吐还来得及。

改进了剥皮方法后,孟焦进度飞快,一小片一小片,不大会儿就将紫貂脖颈上方的皮毛解决干净。

血葫芦似的紫貂脑袋沾满泥土,露出些许白色头骨,模样有些瘆人。

孟焦浑然不惧,揣着一颗激动的心,歪着脑袋用犬齿别住了头骨下方的缝隙,受伤的前爪撑住身体,另一只前爪固定住紫貂的尸体,用力一掀。

咔嚓一声,孟焦只觉口下一松,紫貂的头盖骨被揭掉了,它连忙抬起头,瞪大了眼睛。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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