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温暖的隆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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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隆冬以后,很难有个好天气。

到今天为止,已经整整一个星期没有见到太阳,天灰蒙蒙的,不,是天地间都灰蒙蒙的,除了主楼前的几棵圆柏,放眼望去,很难见到绿色。

冯一平打小就怕冷,现在叠着穿了两件毛衣,两件毛衣外面,还有一个偏小的毛线背心捆着。下面穿着秋裤、毛线裤,总共穿了三条裤子,袜子也穿两双,妈妈去年做的棉鞋,小还不小,就是鞋底磨掉了些,所以钉上了皮掌。

就这样他还觉得冷,耳朵已经冻伤,耳垂冻的红红的,晚上睡觉的时候,碰到被子里的热气,就特别的痒,痒到挠心,一忍不住用手去抓,就会有薄薄的一层死皮被抓下来。祸不单行的是,脚后跟那,好像也有冻伤的迹象。

中午饭的时候,冷风不停的刮,渗过衣服,冻到骨子里,吹到脸上,啧啧,真的跟冰刀在脸上刮过一样。

冯一平把搪瓷碗夹到腋下,双手插到裤兜,缩着头,佝偻着身子走在前面,肖志杰带着刚卖的一顶绒线帽子从后面赶过来,在他背上一拍,“你怎么这么怕冷呢?都穿这么多,还冻成这个样子,那你就在教室坐着,我给你打饭吧。

“好!”冯一平把碗往他手里一塞,毫不犹豫的跑向教室。

王昌宁上来揽着肖志杰的肩膀,“干脆,把我的饭也带回来呗!”

肖志杰没好气的一扭,“我本来是跟他客气的好不好,他就当真了。”

教室里其实也很冷,瓦房,很大,梁又挑起来很高,也是到处漏风,但好歹没有室外那么大风。

如果这次的小说发表了,一定要去买几件衣服,冯一平狠狠的想。他虽然穿的多,毛衣毛裤的,但那些毛线都是姐姐穿不了的毛衣、父母穿破的毛衣拆下来的毛线,所以两件毛衣一件背心,都是杂色的,而且并不暖和。

棉鞋很重,而且不透气,脚一出汗,里面就冰凉凉的,说是暖鞋,其实也不暖和。可能大家都差不多吧,所以一到下课的时候,教室里就响起一阵阵的跺脚声。

在这样的天气里,用手握着冰凉的笔写字绝对不是一种很好的体验,最多写上十分钟,就要停下来搓一搓手。有些同学用罐头瓶,去食堂好不容易抢到些开水暖手,但不到半节课,开水就变成了冷水。没办法,这个时候,连个热水袋也买不到,即使买的到,那你也别指望学校会给这几百个学生,不限时的供应开水——那得要烧多少柴啊。

一双绒线手套要两三块,太贵,大多数同学都买便宜的那种白色劳保手套。便宜是便宜,保暖效果那是相当一般,只能说聊胜于无,但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

冬天是枯水期,县里水电站发电量大减,经常停电,晚自习的时候,有人点用墨水瓶和牙膏皮自制的油灯,有些两人共点一只蜡烛。很快,就有人发明出一种办法,在劳保手套外涂上一层蜡,别说,还真暖和点,于是这种办法迅即风靡开来。

但有些老师就是专门和学生过不去。

抱着手在教室里逡巡,看到有带着手套写作业的就批评,“看看你写的什么样子,狗刨似的,把手套脱掉!这么点苦都受不了,还能指望将来有什么大出息。”

所以这些日子,一吃完晚饭,冯一平就往王玉敏家跑,因为他们家里有火盆,一打开他们家门,热气就扑面而来。每天朱老师教授结束,冯一平就借着给小燕子烤板栗,霸在火盆边不走,用王玉敏的话说,他就恨不得扑到火里,王玉敏不催三四次,他是不会回教室的,这样的时节,能有个火盆烤火,那是最幸福的。

桌上双卡的录音机里放着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歌。小燕子嘴里塞满了板栗,刚剥出来的这一个,很大度的让给冯一平。这都是冯一平从家里带来的,炭火一烤,散发着热乎乎的甜香味,咬在嘴里,咔嘣脆。

想一想他在这惬意听着音乐,吃着板栗,烤着火,其它的同学却只好在冰冷的教室里苦熬,又额外多出一种比较幸福,爽!

他也没想到,当初找朱老师,还会带来这样额外的福利。

“好了,去教室吧,顺便把这些作业本带回去。”王玉敏今天第三次催促。

“再见啊小燕子。”冯一平用热乎乎的手,揉了揉小燕子的脸,带着一大摞要发下去的作业本回到教室。

经过本学期最后的一次月考,转眼间已经进入1993年。学习气氛又一次紧张起来,因为离期末考试只有不到二十天的时间。同时,春节也是越来越近。

星期六回到外公家,外公没有做饭,下的面。三舅家杀了年猪,已经请大舅一家吃过一次,今天晚上,请他和外公过去。

离三舅家远远的,就闻到了香味,花生的香味,看来刚榨的是花生油。

三舅家是挨着油坊的三间平房,虽然不是楼房,在村里肯定是拔尖的。外墙下面用水泥做了一米高的卫生墙,上面刷上白灰,门窗也都是水泥灰,倒是很有这个时代公家建筑的色彩。

阳阳脸上冻皴了,穿着厚重的棉衣棉裤,在门前玩陀螺,看到他们,朝屋里叫了一声,“爷爷和平哥来了。”

门应声打开,三舅抱着满脸不情愿的东东走了出来,三舅妈在厨房大声说着,“你不是说最喜欢爸爸吗,就和爸爸去玩,我现在忙的很。”

云云跟出来逗弟弟,“东东,你早上不是说最喜欢妈妈吗?怎么现在成了最喜欢爸爸?”

上幼儿园的东东在三舅肩头朝姐姐喊,“因为妈妈不给我吃丸子,这么小气的大人,我当然不喜欢。”

“哈哈,”连外公也笑了起来。

晚餐很丰盛,三舅妈厉害归厉害,主妇该有的技能都不差。一人先一碗猪肝汤,猪肝当然很新鲜,用淀粉勾芡,汤很浓稠,上面撒着小葱。猪肝不生不老,刚刚合适,一点都不腥,咸淡也很到位,一个字,鲜!两个字,很鲜!三个字,非常鲜!

鲜美的猪肝汤之后,是黄豆猪脚汤,知道冯一平一向不喜欢吃黄豆,所以他的碗里只有少许黄豆,都是猪脚,很扎实。

汤炖了好长时间,猪脚里的胶质都熬了出来,油也熬了出来,对冯一平这个一年四季啊在学校里吃腌菜的人来说,有一点点腻。但是,猪脚一点都不腻,肥的部分,就像果冻一样,“哧溜”,一下就到喉咙里去了。瘦肉的部分,是最好吃的,比猪身上其它部位的瘦肉,更美味了几份,肉香浓郁,瘦而不柴,有点糯糯的。至于骨头,筷子轻轻的一扒,就光溜溜的分出来,上面一点肉丝都不带的。

炒好的炸豆腐,和回锅肉一起放在锅里,上面铺上一半包菜,一半绿豆粉丝,加入肉汤,刚刚没过菜面,上面再撒一点自家磨的辣椒粉,撒上葱蒜,就成了今天晚上的大锅菜。

外公和三舅喝酒,其它人吃饭,三舅妈最忙,要喂东东吃饭,东东吃饭很不老实,费老半天劲才会给妈妈一次面子,小小的吃一口。

这不由得让冯一平想起来喂儿子吃饭的时候,他和张彦,红脸白脸的,各种好话,各种威胁,各种许诺,费尽心思,儿子才吃一口,一顿饭下来,两个大人精疲力竭的。

作为主妇,三舅妈还要招呼外公和冯一平吃好,所以自己只能抽空吃两口,等到云云吃饱了把东东接过去,她才能安生的吃饭。

这一顿饭,前后个把小时,冯一平吃的口齿留香,大腹便便。

吃完饭,外公和三舅在桌旁说话,三舅妈在收拾,冯一平带着三个表弟表妹看电视。还是没有遥控器的电视,所以阳阳站在电视机前不停的换台,东东安静不下来,在冯一平身上一蹦一跳的,冯一平把他按在腿上,“东东,你吃的很饱,这样跳会吐的。”

云云说,“他就是没记性,前两天吃了好些肉,然后跳啊跳的,就吐过一次。”

期间,三舅妈还过来陪冯一平说了会话,再也没有提借钱的事,只问冯振昌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冯一平说是小年前后,三舅妈邀他放假后过来住几天,说阳阳他们三个喜欢和他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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