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时中最近沉迷上一款游戏,要归功于推他入坑的大明星洛谦才。
余时中自从加了洛谦才的通讯软体之后,才知道这位粉丝无数的大帅哥私底下没有工作的时候,居然是个大门不出的宅男。
这样讲不确切,应该说,洛谦才当模特儿跟拍戏只是作兴趣的,他实际上作的正业只要待在家里就可以了,他是个软体工程师,也偶尔兼当骇客玩玩。
当他知道余时中也很爱玩游戏的时候,简直相见恨晚,本以为大家都是娱乐型玩家,一起玩了几场之后,他莫名得开始对余时中肃然起敬。
这人的手感跟sense怎幺这幺高端,简直不像是一般玩家!
余时中这个人没什幺坏习惯,就是特爱打游戏,不只是电脑游戏,像是扑克牌,棋盘类的,甚~.91i.cc至是赌场的一些游戏,他都玩的得心应手。
洛谦才带着人玩了几天的新游戏,技术就跟不上了,他见余时中轻轻鬆鬆就杀爆伺服器的玩家,还一点没有自己很强的自觉,顿时觉得他是个人才,
甚至忘记他是杜七爷的宝贝蛋子了。
「时中,」洛谦才语重心长得开了一个密语视窗:「你要不要到我朋友的公司打比赛?」
「?」余时中在键盘中敲出了一个问号。
「就是去公司组队打游戏,有钱可以领。」
余时中从来没听过天底下有这种好事,但他又不缺钱,也暂时没有那个精力再去另一家公司。
洛谦才问完也觉得自己傻逼了,余时中能是一般的高端玩家吗,要是让杜七爷知道时中把精力都花在不是他身上的地方是他怂恿的,肯定要把他比照叶少倾给调理了。
张泉知道他们俩私交还算不错的时候,呦了好大一声,像个欧巴桑一样:「你们年龄差没几岁,难怪很有话聊,哪天天气好可以一起出去玩什幺的,打打球,晒晒太阳,反正现在大人不在家。」
于是他们就约出去玩了,但叫两个游戏宅去打篮球实在太不符合物理现实,洛谦才折衷找了另一种娱乐,看棒球!
余时中对于体育竞技非常陌生,以前顶多跟大哥学过一点网球,但练习过程实在是惨不忍睹只好作罢,要不然就是万成哥老喜欢拉着他去打小白球,余时中是半点耐性都有,仍是不了了之。
藉着连假,洛谦才问他要不要去看球赛,余时中没有别的事,待在家里都快长草了,也不管球是用抛的还是踢的就兴忡忡得跟着据说还在国外拍戏的大明星来到球场。
他也没在管人家偶像有包袱有公众压力,一个劲儿找号码入座,把带着墨镜试图降低存在感的洛谦才抛得老远。
其实洛谦才并不太在意群众的眼光,他的外在形象一向很坦蕩,但真的被抓到翘班又是另一回事了,所以他还是本着低调为上的原则,穿上普通的棒球衣和帆布鞋,错落在一群疯狂的球迷中倒也不显眼。
但他错算了一件事,显眼的是他带着的另一个人。
「嗨,找不到座位吗,要不要我帮你看看?」
余时中闻声,刚拔起埋首找路的视线,手上的票根就被人抽走了,他莫名所以的转过头,才看清拿走他票根的是一个陌生的男人。
男人看也没看票根上的座位号一眼,朝着他露出一口灿烂的白牙,熟稔道:「e三排,好位置,刚好在我的座位附近,我带你过去?」
余时中也没有多想:「那谢谢……」
好心的男人不是一个人,他身边的几个朋友也走到余时中背后,亲暱得揽住他的肩膀:「别客气,你第一次来看球?叫什幺名?看你的模样还是学生吧,高中,还大学?」
余时中愣愣得看着肩膀上的手,莫名其妙得被拖着走,他才后知后觉得想要拒绝:「等、等一下,我朋友……」
「来迟了。」
余时中手腕一紧,猛然往后踉跄了一大下,他抬起头,看到洛谦才黑着一张帅脸,可能因为戴上墨镜的原因显得更黑了,总之乌云密布得垄罩住方才那几个扯着余时中的陌生男子,用雪神的招牌冷脸阴沉道:「让开。」
语毕,就拨开杂乱的人群把余时中带到正确的位置。
余时中拿回了自己的票根,啊了一声:「明明就是d八排啊,他怎幺看的?」
「他脑子有病。」洛谦才扯着他,到了定点就把人往座位里推:「别看了,就这边。」
余时中没看过现场的球赛,觉得挺新鲜,本来以为都是动弹不得几个小时,球赛居然比电影还要有趣。
而且洛谦才挑的是摇滚区的座位,也没在怕别人认出来,就他那黄金比例的身材,即使憋屈得龟缩在塑胶板做的小座位,也亮眼得像是在拍杂誌海报。
「给。」
余时中噢了一声,伸手接过洛谦才递给他的包装纸:「……喔喔、烫!」
站在他旁边的人嗤笑出声,好心拎起余时中手上刚出炉的速食热狗,并弯曲累赘的长腿坐到他隔壁。
「谢谢。」余时中等凉了一点才拿回自己的热狗,又把眼睛黏回赛场。
「现在看懂了?」洛谦才低声问道,习惯性又把帽沿压得更低。
「刚刚那个是好球吗?就是……啊、出去了!」余时中有些惊奇得指着消失在巨墙外的球。
「是,两分全垒打。」洛谦才有些尴尬得挡住他的手,小声道:「但是我们现在是守备方,打全垒打的是对方。」
「喔……」
看完球赛,洛谦才跟他一起去吃饭,余时中没想到洛谦才说的餐厅会是一间类似酒吧的会所,如果他没看错路,这家店开在红宝街的某一条巷口。
洛谦才看起来像是熟客,这里并不像一般餐厅会有服务生会来接待,他熟门熟路得来到一张隐密的圆桌,随便招了一个在各桌间穿梭的员工念了几道菜名。
余时中掐指算了一算,这一个月来,杜孝之找他的次数屈指可数,他似乎不常留在北都,尔偶半夜回到家,不是搂着他直奔主题,就是乾脆掀开他的棉被倒头就睡,然后隔天早上就不见人影。
余时中自然乐得不用揣着胆子应付他,他也没多想,除了不用每天早起去工作,他的生活又恢复平常。
自从之前住的那栋公寓被撬开后,他没有再遇到任何麻烦,虽然万成屡次要替他找房子,余时中都没有答应,不知道为什幺,他不太敢擅自提出要搬出去杜孝之的高级公寓。
其实他连擅自离开杜孝之替他规划好的範围都不大敢,今天答应洛谦才的邀约,他其实也犹豫不决了好久。
余时中没有什幺朋友,可以说得上话的除了夏仁韵之外,就属刚认识不久的洛谦才了。
「你好像很忙。」洛谦才斜倚在高脚椅上,歪着肩膀慵懒道。
余时中一愣,笑道:「这是我要说的话吧。」
洛谦才不以为然得笑了笑:「泉哥说我们年龄没差几岁,你今年多大?」
「二十三。」
「唔。」洛谦才端起水杯一饮而尽,他又认认真真审视余时中一遍,复点头道:「没事,随口问问而已,你要想知道什幺也问。」
余时中还真的认真想了一下,但也没有特别想问的问题,基本上关于这个男人该有的基本资料,网路上传的叫一个天花乱坠。
看他真的认真在想要问什幺问题,洛谦才没忍住笑出声,见余时中抬起头,连忙咳了几声掩饰,他指了指后方:「我去打声招呼,你想再吃什幺就直接说。」
昏暗的灯光为稀疏的陌生人拢上另一层神秘而疏离的面纱,余时中其实不大喜欢待在阴暗的地方,那让他感到压抑,喘不过气。
但这间会所设计的很有质感,装潢和爵士乐都非常有格调,浪漫而典雅,那种轻佻不似浪蕩的花心公子,反倒像是止乎于礼的情圣,轻柔的音乐彷彿是他的低语,内容是最庄严的诗句,却用的是暧昧不清的调情口吻娓娓道来。
他等了洛谦才半天,兀自环顾一周,还是决定站起来去一趟洗手间。
他匆匆洗完手,确认镜中消瘦的青年脸色还算健康,才推门离开,他没有马上回去座位,而是沿着走廊,推开尽头的后门,想吹一点凉风,哪知,风还没吹着,就被一道凄切的女声给搧了一脸。
那是一个很细緻的嗓音,以女人来说略为低沉,甚至有些沙哑,但仍旧非常悦耳,带着些许的磁性,给听的人感到温暖,从耳朵流淌至心窝。
可惜的是,她说的内容完全不是那幺回事。
余时中真的没有意图要偷听,也没有要多管闲事的意思,他僵在原地不动声色,是因为怕惊扰到对方,这幺一个人鬼鬼祟祟站在阴暗处还真没有台阶可以下。
那个女人似乎正在跟一个男人说话,但大部分都是她自顾自得哭诉,最后几乎只剩下啜泣。
男人似乎拒绝了她,她连续喊了好几声,高跟鞋喀喀喀得追了好几步,男人还是无情得驱车离开。
余时中正想默默得转身回去,没想到,那个女人竟然一个闪身绕过转角,瞪大一双眼睛跟余时中的视线撞个正着。
余时中这时候再忽视她,就说不过去了,怎幺可能让一个哭泣的女人在深夜中徬徨。
他跳下台阶,隔着些微的距离在完全恍惚的女人面前站定,他几乎是一瞬间就认出了他在哪里看过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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