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五 陈墨:你怎么粘着我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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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从照顾嫂嫂开始修行正文卷一六五陈墨:你怎么粘着我呀易诗言不知道韩安娘跟自家夫君的暧昧关系,所以也跟着陈墨一同管韩安娘叫嫂嫂。

说着,还从怀里掏出了一枚镯子,送给了韩安娘。

久处闺中,基本没怎么出过门的易诗言,自然不懂什么人情世故,这个还是小灵教她的,说是给长辈的见面礼。

这镯子可是上品的玉石雕刻而成,戴久了对人也是有好处的,不是凡品。

韩安娘推辞了几下,也就收下了,对易诗言的好感更甚了。

陈墨纳妾的事,村里的人都知道,所以韩安娘和村里的那些婆娘混在一起时,自然也就聊过这事,和韩安娘关系最好的刘氏,也就是张河的媳妇,提过一嘴像这种大家小姐,都有小姐脾气,不好相处。

可是现在一见,韩安娘并不这样觉得。

“她是宋敏,小鹿你叫她敏儿就好了。”陈墨道。

“敏儿你好,妾身易诗言,你叫我小鹿就好了。”说完,易诗言又掏出一对耳环,送给了宋敏。

陈墨家里有什么人,易诗言还是打听清楚了的。

“谢谢..小鹿姐姐。”初次见面,小丫头还显得有些生分。

但是没过多久,就喜欢上了这位和精灵一样的姐姐。

午饭是韩安娘、易诗言两人一起做的,宋敏在旁边打着下手。

见易诗言还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韩安娘对她更喜爱了。

韩安娘是真心为陈墨好的,所以对嫁给陈墨的女人,也是有要求的。

作为乡村女子的她,观念也是很传统,所以在她的眼里,好女子就应该是以家庭为主,会下厨,会伺候丈夫,体贴、细心、不水性杨花。

初次见面,易诗言都已符合了。

趁着陈墨不在的间隙,韩安娘回到房间,从衣柜里摸出来了两个银镯子。

一个银镯子是她成婚时,婆婆,也就是陈墨的娘送给她的。

还有一个是婆婆临死前给她的,说以后陈墨成婚时,交给他的妻子。

这两个镯子,韩安娘一直藏的好好的,哪怕是最困难的时候,都没有拿出来卖。

韩安娘心里认可了易诗言,所以想把银镯子给她。

可是即将走出门的那刻,又把银镯子收了起来。

“小鹿只是叔叔的妾室,若是现在把这镯子给了小鹿,那以后叔叔娶妻了怎么办,婆婆是让妾身把镯子给叔叔的妻子的”

这时韩安娘此刻的念头,犹豫再三后,韩安娘又把镯子放回了衣柜。

午饭。

一碟咸菜,一盆狍子肉,一碗水煮豆腐,一碗野菜。

四人围着四方桌坐了下来,韩安娘、易诗言坐在陈墨的左右两边,宋敏坐在陈墨的对面。

易诗言之前做饭的时候还疑惑为什么要弄这么多肉,可是看到夫君抱着那盆狍子肉开吃的时候,她才明白了过来,同时有些傻眼。

夫君的饭量这么大的吗?

难怪吃早餐的时候,夫君看着小灵端上来的饭菜皱着眉。

看来以后得叫小灵多做一些了。

易诗言不愧是富家千金,从小娇生惯养的,皮肤水灵,一张鹅蛋脸,眼珠灵动动的,两颊晕红,周身透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肤光胜雪,眉目如画。

韩安娘虽然有着陈墨的滋润后,皮肤白了不少,但穿着打扮,还是偏向乡野村姑,坐在一起一比较,两人高下立判。

宋敏就不用提了,身子骨才刚刚养好,略显水灵罢了。

这就是先天优势,哪怕一个人生得漂亮,但若是生在贫苦之家,保养的不好,没几年就成了黄脸婆。

富贵,能让一个女人的花期都更长。

陈墨每餐都要吃大约五斤肉,这个时候已经抛弃口舌之欲了,纯粹为了修炼。

当着自家人的面,陈墨放得开,没一个会儿,就吃得油光满面。

“叔叔,吃慢些。”

“夫君,别噎着了。”

韩安娘和易诗言几乎同时说道,又几乎同时起身掏出手帕要给陈墨擦嘴,然后两女对视一眼后,又是同时一愣。

宋敏小口的扒着饭,见到这一幕,眼睛扑闪着。

意识到自己身份的韩安娘,赶紧把手抽了回去,坐下后,脸色涨红,看着易诗言给叔叔擦着嘴的画面,想到了从前。

那原本是应该由她做的事。

虽然认可了易诗言,但此刻韩安娘心里还是有些闷得慌。

吃过午饭后,陈墨带着易诗言在山寨里逛了起来。

没怎么出过门的城中女子,对于山里的一切都感到好奇,看到蝴蝶、蜻蜓都要追逐一番。

来到村里,陈墨带她去看了石灰厂、火药厂

易诗言对于这些都不感兴趣,之所以还兴致勃勃,是因为厂里工人那一句句“夫人”,让易诗言特别高兴。

可惜身上没有铜钱和碎银子,若不然此时全都会给那些叫夫人的人赏出去。

来到河边,易诗言脱掉鞋子,提起裙子,下入河中玩起了水,忘记了身下的疼痛,露出灿烂的笑容。

见陈墨在岸边不下来,易诗言还会捧着一勺水朝着陈墨浇去。

易诗言好似不知疲惫,陈墨带着她在村里玩了一下午。

晚上回到山寨,没坐下来休息片刻。

“哇,萤火虫!”

“小鹿,慢点,别摔着了。”

“夫君,伱看,你看!”

小鹿跑进山林,然后双手捂着来到陈墨面前,露出一条小缝,里面可见一闪一闪的荧光。

“好漂亮”小鹿的笑容从中午到现在就没停过。

在她的身上,陈墨好像找到了童年的乐趣,他微微弯腰,笑问道:“那要不要夫君用萤火虫给你做个灯笼?”

“不要。”小鹿摇了摇头,道:“夫君,妾身从书上看到过,萤火虫的生命一般只有三到十五天,它们虽然漂亮,可是经过十几个夜晚的光彩飞舞之后就会寿终正寝。”

小鹿张开手,让萤火虫从手中飞走:“应该让它们灿烂的过完这一生。”

陈墨一愣,看着山林间的点点荧光,目光看向山下,从这里,可以看到远处的平庭县城,目光不自觉地变得柔和了许多。

那里,是万家灯火。

“叔叔,小鹿,吃饭了。”韩安娘在远处叫到。

“嫂嫂,来了。”

“夫君,我们回去吧。”易诗言甜甜的回了一句,然后拉着陈墨的手回家。

进屋。

小小的屋子被火光充斥。

宋敏拿着碗筷上来,韩安娘端来一盆温水,让两人洗手。

如此温馨的一幕,让陈墨脸上的笑容也浓郁了不少。

一个人,这一生总是有几个人要用生命去守护的。

吃完晚饭,易诗言在山寨留宿。

洗漱完后,床上,易诗言抱着陈墨,轻声道:“夫君,城外好好玩呀,妾身都还没玩够。”

“那就在山寨多住两天。”陈墨亲吻了一下易诗言的额头。

小鹿的性格活泼外向,以前一直待在闺房,约束了天性,此刻解放了,展现了自己真实的一幕。

“好哩。”易诗言往陈墨的怀里努了努,然后抬头,脸色羞红的看着陈墨:“夫君,我想了…”

陈墨:“……”

隔壁房间。

韩安娘穿着一件贴身小衣,小腹搭着薄毯子,从躺下到现在,她一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闭上眼,满脑子都是自家叔叔那张俊逸的脸,以及那雄壮有力的身躯

就在韩安娘准备开窗吹风的时候,一阵隐隐约约,若隐若现的比赛声,顺着夜风从窗台飘了进来,传入她的耳朵里。

韩安娘先是一愣,侧耳聆听片刻后,顿时发出一声轻呼,一抹嫣红迅速爬上脸颊。

叫这么大声?

想着易诗言那娇小的身躯,这不得…

……

三天后。

陈墨总算体会到什么叫做粘人了。

小鹿就像一个挂件一样,恨不得时时刻刻挂在陈墨的身上,就连他白天处理衙门事务的时候,小鹿也腻在他的旁边。

当然,小鹿也是懂事的,在陈墨处理事务的时候,绝不打扰他,就坐在他的旁边,匐在桌案上,拖着香腮,双眼满是爱慕的看着陈墨。

她什么事都不做,感觉光看着陈墨就够了。

当下面的人来找陈墨,她也会自觉的退下,等他们走后,又上来,主打粘人,但不磨人。

有小鹿在,陈墨也没有别的精力去找夏家姐妹。

耿松甫真是个能人,这几天还帮陈墨找出了军中的一个缺点。

古人有言,用兵取胜的关键在于选拔士兵。士兵的勇敢在于军纪严明,士兵的作战技巧在于指挥得当,士兵的战斗强在于将领的信用,士兵的品德在于教导。

军需充足在于速战速决,军队受损伤在于作战过多。

其中选卒、军纪严明、作战技巧、将领的信用、士兵的品德,陈墨都做的不错。

但有一点不足的是,将帅的知识,军队管理层面的知识。

就拿张河、韩武,甚至是武者陆远、苏文等人,哪个带兵带过仗?一旦失去了最上层的指挥,将会立马捉瞎。

所以按照耿松甫的意思,就是成立一个军事培训班,教这些军队管理层作战的知识,统兵的理论知识,还有如何利用地形作战。

这点还是硬伤,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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