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商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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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
  吊桥被缓缓放下,厚重的城门向两面敞开。
  骑乘着战马的士卒鱼贯而出,犹如一条赤色长龙,向着远方开进。
  此番出征,刘胤亲自领军,有胡骑三百,汉骑五百。
  虽然后者这个月才学会骑马,无法真正进行骑兵的作战,但已足够。
  “这般景象,真是壮观呐...”
  刘胤身旁稍稍靠后的王奇有感而发道。
  “王公因何有此言?”
  刘胤手拽着缰绳,随着战马的颠簸而微摇晃,侧首笑问道。
  王奇颔首低眉,亦笑着说:
  “回千岁的话,奴婢昔年蒙娘娘抬举,在闲时也读了些书。彼时,每每读到我太祖武皇帝率大汉将士北征大漠时,便会心绪高涨、振奋莫名!
  又读到太祖横扫草原,遣四路大军合围胡廷圣地,一战剪除胡人百万兵,彻底平定自前前朝始就不断的北方边患,雪前朝胡人南下围困京师之耻,打出我汉家雄威时,更会感同身受,一腔热血涌上胸中!
  当时心中常常会浮现种种臆想,如大军出塞时的人马无边无际,如将士一心时的奋勇杀敌,就恨不得能亲身回到开国之初,为太祖牵马坠蹬,或为帐前一马前卒,与昔日的英杰们一共浴血奋战!
  如今回想当年事,自感羞愧,也觉好笑,但有时梦回思之,又何尝不是一种期冀?未曾想,当年所想,现今竟也算成了真啊...”
  刘胤笑道:“哈哈,原来这就是王公非要与孤一起同行的因由啊。”
  王奇点点头,神色变得有些哀伤起来,道:“自仁宗时起,朝廷在草原上的军塞就开始被逐一废弃。北疆边关犹在,却已数十年不见我汉家儿郎出塞清扫胡腥。现有机会,奴婢一定要亲眼目睹,了却夙愿。”
  听了这话,刘胤一时沉默。
  此世仁宗,简直就与前世历史中宋代的那个仁宗一样!
  其人不喜硝烟纷争,不愿擅动刀兵,一改先代君王对四方异族的打压政策,动辄问“我们的骑兵在哪里”的那种做法。
  比较喜欢垂拱而治,推行修生养息之道,亦不与民争利,被当时朝野上下奉为“千古仁君”,更被后世朝臣与读书人推崇为明君典范。
  再反观太祖皇帝的功绩就算再大,读书人也会不以为然,甚至各种撰写流言野史诋毁,放大黑点,把太祖塑造成一个无能的地痞无赖,让后人以为太祖能夺天下全靠运气,把太祖那个疯狂屠城的对手塑造成悲情英雄,流传后世。
  根究其因便是太祖起于微末,非常不喜夸夸其谈之辈,只喜欢懂民间疾苦的实干家,还一度惩治贪官污吏,终其一世对读书人都没有任何优待。
  嗯,反正只要是嚷嚷着打仗,就会被喷成穷兵黩武!只要是触及他们的利益,就会被讽刺为与民争利!只要与他们争权,那就不是明君!
  他们的这种操作,前世总看历史小说的刘胤心知肚明。
  读书人嘛,严于律人、宽以待己,谁让他们不满意了就口诛笔伐往死里黑,一贯的尿性。
  不是说没有好货,但绝大多数都是腌臜之辈,这一点毋庸置疑。
  刘胤始终觉得,自己此身这位先祖仁宗皇帝,当初一定是被读书人给从小洗脑了,再不就是上位后被忽悠瘸了。
  正是因为他种种看似“仁慈”,受读书人拥戴的决策,才让草原胡人有了卷土重来的机会;才让关外白山黑水间的东胡渔猎民族逐渐崛起,挣脱控制,以至到今日坐大成了朝廷的心腹大患;才让西南蛮人从当初差点灭种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多有结寨对抗朝廷,屡屡下山侵扰;才让江湖武人愈发跋扈,忘记了当初太祖马踏江湖时他们那种被支配的恐惧感!
  可以说,他一个,就毁了前代先君的所有努力,让本来如日中天的大汉开始走下坡路。
  摇了摇头,刘胤不去想这些烦心的事儿。
  反正他心里一直有数,真要有他御极的那一天,他绝对会让那些张嘴仁义道德,闭嘴道德仁义,私下里却龌龊无人及的读书人们,感受到从未有过的体会!
  抬望眼,是一望无际的草原,不由心神愉悦、倍感舒畅。
  再一瞧颇有威势的行军之景,又觉壮志豪情愈浓,诗词意大发。
  ‘算了,还是要点脸吧...’
  心中打消了念头后,刘胤大手一挥道:“全军加速行进,午时前,务必要抵至霍戈部位置,我们在胡帐痛饮庆功!”
  真实原因是,前世是学渣,找不到合适的。
  这要是处于应景的时候,比如中秋月圆之际,李杜保准默默流泪,东坡居士也要伤心。
  *
  *
  “你,对,叫的就是你,过来,把你的刀拿过来给我看一下。”
  一顶胡帐旁,陆云风对着胡人卫兵叫道。
  “嗯?”
  胡人卫兵以为他在挑衅,脸色一变,露出凶恶之相,不善地走过去。
  “别动手,别动手!”
  一个老者从陆云风身后冲过来,挡在他与胡人之间,然后用胡语和卫兵交流,在对方手中塞了一块银子。
  胡人骂骂咧咧说了一些话,掂了掂手中的银子,最后瞪了陆云风一眼,便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岗位。
  “陈伯,你怎么还给他...”
  “我的三少爷呀,我们这边说话。”
  被唤作陈伯的老者把陆云风拉到他们的车队附近,然后对他道:“你去招惹他干什么?”
  陆云风耸耸肩道:“陈伯,我就是想看看他的刀而已,你太大惊小怪了。”
  陈伯一听,马上苦口婆心道:“三少爷,这里不是中土,也不是雍州,是草原,是人家的地盘,咱金刀陆家的名号胡人岂知?”
  陆云风不愿听,转身一蹦就躺到了草车上去,双手放在首后垫着,望着天空发呆。
  见其油盐不进的样子,老者无奈摇头道:“早知三少爷你这么能惹事,我就不该答应家主带你来。”
  一听这话,陆云风有些不乐意了,嘴里嘟囔着:“还不是那些胡人先起歹意的?他们若不拦路勒索,爷才懒得动手。”
  “咱是来做生意求财的,想要求财就要忍得住气,吃得了苦,能以小钱换大钱,何乐而不为?这个道理你要懂啊,家主让我带你来,也是有让你长见识,学经验的意思,今后陆家不光要靠你大哥二哥,还要靠你...”
  见这位替他家操劳了数十年的老人又开始长篇大论,陆云风实在不耐烦了,摆手道:“好啦好啦,陈伯你不要再说了!返程时你们先走吧,我还有自己的事。”
  “什么,你要独行?不成不成,你必须随商队一起回去,不然我没法与家主交代。”
  陈伯一个劲儿地摇头。
  陆云风对此颇为头疼,就在他准备费口舌说服这位长辈时,他忽然听到了一阵胡人的怪叫声。
  陈伯的耳朵动了动,脸色大变:“不好,出事了!”
  “什么事?”
  陆云风知道陈伯会胡语,连忙问道。
  “敌袭,胡人喊敌袭!三少爷你别乱走,我去叫弟兄们。”陈伯嘱咐了一句,然后马上去召集陆家商队的人。
  “要打仗了?嘿,胡人狗咬狗,有意思,我喜欢。”
  陆云风却一点不对即将到来之事感到畏惧,反而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握紧了腰间刀柄。
  直至一支利箭从他耳边划过,正巧射穿了一个胡人的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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