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天道神通(1 / 1)

加入书签

请收藏本站,并多收藏几个备用站点:

琅琊郡位于青州最南端,北边是北海郡。
  所以一路向北,很快就来到了琅琊郡与北海郡交界处的安丘县。
  炎奴因为作战时稍微懂了点骑马,再加上黄半云的悉心指导,他已经粗略掌握了骑术。
  他骑在前面,沈乐陵趴在他厚实的背上呼呼大睡。
  炎奴在马上一边骑行,一边练功,如此真气又生灭了三十二次。
  功力已经达到了骇人听闻的一百零七万两千三百年。
  此刻已经临近黄昏,他和黄半云看到了前方有一处村落。
  村庄一片祥和,妇女在家门口洗衣妇,男子在推动石磨磨麦子,孩童于道路之间追逐打闹。
  炎奴看得一阵欣然,随后说道:“我们绕开村镇吧,万一狗主人突然追上,打起来会波及他们。”
  他和黄半云都拨马转入小路,继续往北走。
  “随便野外找个地方生火,你教我识字。”
  “好。”
  两人转入小路,来到一处山涧,在一条小溪前下马。
  生起火来,席地而坐,吃了点干粮,炎奴就跟着黄半云识字,沈乐陵依旧被背负在后面,睡得香甜。
  过了一会儿,冯君游从铜契里冒出来:“嗯?你怎么不练功了?”
  “我想读书。”
  冯君游嘴角一抽,这么逆天的天赋,不好好练功,竟然读书……
  他探查了一下炎奴体内浩瀚磅礴的真气,咋舌道:“行吧,你这身功力已经很恐怖了。”
  “一段的法力爆炸,可以将岩石炸裂,一丈内普通人统统轰死。”
  “你这功力,怎么说呢,单从能量角度,相当于十万段法力。”
  “只不过受限于使用方式,威力会小很多,但集中爆发也能轰出半径十丈的大坑,杀伤范围在三十丈左右,普通人可能在四十丈外都会被吹倒。”
  “虽然只是纯粹的冲击波,但劫运期以下,且没有特殊法术保护的修士,若在这全力一击的十丈范围内,也基本是死定了……”
  炎奴说道:“我感觉现在想调动全部的真气,有些慢。”
  冯君游一笑:“这很正常,经脉就那么点大,真气也是很低级的能量。”
  “几千年上万年的功力,还能一息之间聚集起来,可你现在是百万量级的真气,想要一口气全部爆发,你光蓄力的时间,就要多出一百倍……”
  炎奴皱眉,感觉蓄力一百息的时间,也太慢了。
  如此,所谓的全力一击,他实战中基本用不出来。
  冯君游见他苦恼的样子,忍不住吐槽:“喂喂,你能单次使用一万年的功力,也已经恐怖至极了好吧!你还记得你五千年功力的一吼,隔着四丈将张素问重创吗?”
  “如果狗主人追上来,他是神识期还能跑,但若是灵妙期,那他就是来送死的。”
  炎奴回忆之前与冯君游的作战,说道:“我感觉你们修士还是很厉害的,上次与你交手,如果你不是用喝石之术,而是擅长其他什么,我可能就打不赢你了。”
  冯君游淡淡一笑,的确,他上次输给炎奴,主要是他不杀凡人,又猝不及防没料到炎奴不怕岩石,给一拳打懵了,再加上还有铜契的约束。
  但凡他是自由的,以炎奴当时的功力,想赢他没那么容易。
  “嗯,修士有多种,力士、法士,还有最厉害的神通士。我和水女都属于法士型,各种功能的法术用出来,总有一款能搞死你,你最能打的是乌龙那样的力士型。”
  “可你别忘了,你体内还有元气充沛的水火二符,灵妙期的法士,你基本都不用怕。”
  炎奴追问道:“那神识期呢?”
  “也不用怕。”冯君游淡笑道:“你当我是吃素的啊?我现在修为大涨,松苓酒外加五十斤玉髓,让我的元神、元精、元气三方面翻了一倍。”
  “托你的福,我的法力更是涨到了七百段!并且还在继续涨!”
  “咱俩联手,寻常的神识期也得死!”
  炎奴不断修炼,火符也不断被充满,这期间,冯君游吸收了好几次火符中的元气,赚得那是盆满钵满,只恨自己炼化得太慢。
  不过即便如此,他从小山村到现在一天过去,法力也从三百涨到了七百段,而且是与日俱增。
  “这四百段法力提升,其中三百是松苓酒与玉髓的效果,而单纯炼化元气,每天能涨一百段。”
  “那可是每天!因为你给我的这么多元气,我根本炼不过来!”
  “这样永无休止地涨下去……啧啧,只有一流门阀的嫡系修士能这么奢侈,我以后能不用吝啬‘神通’的消耗了。”
  冯君游满心欢喜,他被困五十年,法力一直是三百段。
  如今跟着炎奴才一天,他就七百段了,这还是受他炼化速度所限,简直离谱。
  这种法力堆砌速度,恐怕不亚于那些天天把人当饭吃的邪妖。
  修为是修为,境界是境界。沈乐陵之前还是神识期呢,也才两百五十段法力。
  寻常的神识期恐怕都没有冯君游现在的法力多,真打起来都不好说,何况还有炎奴这个怪胎?
  “神通?就是你上次给姐姐灌水的那招?”炎奴好奇道。
  冯君游点点头:“那是地煞神通中的‘逐去’,可以让事物返回去,复归原位。”
  “当然,我境界太低,只能参悟第一层,逐去效果仅仅作用于法术所影响的事物,并且还得碰到我,但这已经很厉害了。”
  “可千万不要小瞧神通,这是真正的天道力量,与法术有着本质区别,法术你用的法力越多,则威力越大,而且是可以学的。”
  “但神通不是,它消耗的法力是固定的,在神通的效果范围内,任何法术都无法阻挡神通。”
  “就算是仙人的法术,理论上我也能将其‘逐去’。”
  “正所谓神通只有神通能挡,而且得是效果针锋相对的神通,届时就看谁的境界高了。”
  炎奴想起冯君游前面说,修士里最厉害的就是‘神通士’,不禁感慨这的确厉害。
  听起来,有点像自己的几个能力。
  他问道:“和逆天之姿有点像诶,只要是砾岩或者钢铁,不管多大的力气,都不可能伤害我。”
  冯君游白了一眼道:“你这才叫离谱好嘛?根本一点消耗都没有!”
  “神通是天道赐予的,必须有对应的境界才行,还有法力消耗,并且遵循玄学,同样遵循五行相克之理,火系神通对上金系神通,境界压制会多算一级。”
  “至于你的能力……简直莫名其妙。”
  “哦……”炎奴挠头道:“那你为何是‘法士’,而不是神通士呢?”
  冯君游摊手道:“因为我只有一个神通。”
  “神通要以大悟性沟通天道参悟,悟到什么神通都是不好说的,有些比较鸡肋。”
  “像那乌龙老狗,他就有钢牙铁齿神通,没什么鬼用,还不如你的玄铁枪硬。”
  “蓬莱仙宗总结了一百零八种效用广大的神通,其中三十六种名列天罡,七十二种名列地煞。”
  “我蒙天道眷顾,悟出了地煞神通,但也仅此而已。修行界对神通士的定义,是必须拥有两个以上的神通,因为常人最多只能悟出两个神通,这是天道定死的,倘若这两个神通都是鸡肋,那只能说没有缘分,还是老老实实练法术吧。”
  “神通这东西,数量越多,效用越广,就越厉害,所以我们通常用‘神通广大’来形容这种人。”
  炎奴好奇:“那怎么拥有两个以上呢?”
  冯君游笑道:“那就得有异方了!”
  “异方?”
  冯君游眼神流露追忆:“除了沟通天道以外,神通还有额外的领悟方式,那就是靠一系列‘历练’来顿悟。”
  “只不过什么神通需要做什么,经历什么历练,这些都不知道,纯粹靠试……试出来了一种,就知道一种。”
  “有时候试出来了,都不一定理得清是哪些历练触发的顿悟,很多方法都相当复杂或苛刻。”
  “所以每总结出一种神通的异方,那都是极其珍贵的秘辛,是各家或者各宗门保密的方子,相当于对某种神通,可以固定获得。”
  “其中最为知名的一套异方,就是领悟‘五行大遁’的,此神通名列天罡,非常厉害,运用范围极广。”
  “六大仙宗都有这个异方,所以仙宗弟子,大多数都会五行大遁神通。”
  “知道为何我喜欢喝酒,号称弘农酒徒吗?”
  炎奴恍然道:“和异方有关?”
  冯君游郁闷道:“我冯家世代流传了一套异方,名为‘化酒神通’,可从万物之中喝出酒来。”
  “但这个方子非常苛刻,首先要获得以酒为名的称号,其次要连续喝过一千天的酒,这两条历练还好,我早已达成。”
  “最难的是第三条历练,我必须喝遍世间所有的酒,包括灵酒和仙酿,我上哪喝去!”
  炎奴发现盲点:“既然如此困难,你家是怎么知道这个异方的?”
  既然异方都是试出来的,总得有人达成过,才能知道是怎么做。
  冯家也就和张家差不多,有何本事喝遍世间所有酒类?
  对此冯君游叹息一声:“我家传承也有五百多年了,那时候世间的酒类还很少……灵酒不过三种,仙酿更是只有一种,即蓬莱玉液。”
  “五百年前,我祖有幸去参加蓬莱大会,喝到了一口蓬莱玉液,这才顿悟了化酒神通。”
  “可这之后就麻烦了,越来越多的修士发明出新的灵酒仙酿……”
  炎奴错愕,随即明悟:“啊,原来是这样的?此一时,彼一时也!”
  “世间每多一种酒,你这异方的要求,就也多一种。”
  “那反过来,若是所有的灵酒仙酿都失传了,你是不是只要喝普通的酒就行了?”
  冯君游摇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又何德何能,让那些大能发明的酒失传?”
  “我说了,所有的异方都是试出来的。先祖最开始留下的方子,只是将要喝的酒名,都给列出来而已。”
  “因为化酒神通,能从万物中喝出自己喝过的酒,所以那时候我冯家什么酒都有,都是先祖以神通所化。”
  “然而冯家历代的后辈,照着方子喝,却都没有顿悟神通,起初还以为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后来才确定,原来这个方子要求喝遍‘所有’酒。”
  “如此一来,这个异方想要实现,随着时间推移,只会越来越难。”
  “自先祖陨落之后,我冯家再也没人能顿悟化酒神通,甚至好几代修士,死在了找酒的途中。”
  “到了我这一代,早已放弃了,冯家早就衰落到没有大能修士了。”
  “唉,只是可惜了这个温和的异方。”
  炎奴听得入迷,感觉修行界好有意思。
  黄半云也啧啧出声,他们都没有仙骨,也就不会有所谓的境界。
  神通这种力量,对他们来说也就听个乐子。
  不过炎奴很快注意到一个重点:“温和?啥意思?”
  冯君游幽幽道:“因为有些异方……非常残忍……”
  ……


    版主网小说bzxs8.com为你提供  天道今天不上班 最新章节阅读;版主网小说

书页/目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