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街道,熟悉的胡同。
街边叫卖的商贩似乎换了一批,也不知到底去哪了。
王朝末年,民不聊生,中央统治力越发孱弱。
单不论天灾人祸,就是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就加快了人口流失程度的无序性发展。
这也正常,随着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寻常百姓活路便越来越少,运气好投身豪族,带着子孙后代,做一辈子奴才,运气不好只得造反。
而这样的代价就是让其余地方豪族为了保证势力的强盛,也会不由自主强行接管百姓土地,中央依旧强大还好,如若不是,就是这般境地。
林末尝试着蹲在墙根的阴影里,像以前一样,可无奈发现体型太大,根本藏不下,只得倚在墙上,联系着前世的历史,分析着如今的形势。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方世界有铁血军阵,也有伟力归于己身的武道宗师,移山填海,抽刀断江,一人可抵十万师。’
乱世残酷,人当自强。
这也是林末为之奋斗的动力。
“末哥?”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侧身传来。
“来了?”
林末转头,来的是林牛,一把将其拉在怀里,拍了拍他的肩膀。
换做是以前定然不能像搂小孩一般抱的,别不说,这种感觉真不错。
现在的林牛也是变了番模样,身上穿着件贴身短打,之前没心思理的鸡窝头也剃了个干净,也壮了不少,看样子最近吃的不错脸上多了条手指长的抓爪痕,不知是谁抓的,憨厚的脸上平添了几分凶戾。
看见林末的模样,即使林东已经提前说过,林牛还是大吃一惊,他实在想不明白怎么才一个月没见,他的末子哥完全变了副模样。
但他也认死理,想不明白的就不去想,因此用力地点点头,直奔主题:
“东子给我说过了,我现在就带你去蛇皮邓的窝。”
林末也不说话,只是按了按林牛的肩,点点头,由林牛带着走。
蛇皮邓是王大婶丈夫的外号,全名邓真,目前青衣帮管事,练就筋骨力的堂主。
按道理昨日邓屠户带走王大婶后事情就算了结了,可是林末不敢赌。
对方是出尔反尔当常态,心狠手辣,无恶不作的帮派人士,他们一家子良善怎么想也斗不过,索性在对方决定将他们灭门前抢先下手。
于是便托同样在帮派中混的老弟兄找找人,消息确实来的快。
“牛子,确定对方在家吧?别到时候扑了个空。”
林末将林牛搂紧了些,低声问道。
“放心末哥,东子跟了那家伙一天了,就在方才还看见,全家都在,一个没落!不过,
末哥,那老梆子是练就了筋骨力的强手,我看不怎么好对付,要不咱玩些手段?”
林牛有些担忧,他能猜出林末猛,毕竟瞧瞧放在自己脖子上的胳膊就能看出。
线条分明的肌肉跟石头块一样,整条胳膊给人强有力的感觉,光是看着都让人止不住咽唾沫。
可是邓真那家伙是真正练了武的人啊。这个月帮派乱战中,他是正儿八经瞧见那些练就筋骨力的堂主级高手是如何逞威的。
林末自然知道林牛的好意,因此安抚地拍了拍其肩膀,“这么久了,你看我哪次做没把握的事?”
林牛一听也是,不再多嘴埋头带路。
邓真作为青衣帮堂主级人物,一身家底是不少的,不过帮派人挣钱容易,花钱也敞快,毕竟都怕有命拿,没命花,分得的钱财大多在青楼交公粮时顺道一起交了。
但邓真还好,毕竟家里有个管事的婆娘,因此住的环境并不差,在玉林街的一处二进小院。
赶了一会路,转过几个胡同,最终两人停在一处院子前。
这时,林东也从角落处钻了出来,将一行人领到旁边的胡同里。
“人都在里面,邓真,邓二狗,以及王肥婆。”
邓二狗就是邓屠户。
“今天邓屠户没出去卖肉?”林末有些惊奇。
“今天是王肥婆生辰。”林东解释道。
说罢便拿出一个由厚白布缠着的棍状事物,递给林末。
“刀昨晚就已经磨好了,我试过,贼快!”林东咧开嘴,露出森白的牙齿,“方便的话,要不我俩跟着你一起打个下手?”
林末摇头,也不啰嗦,将白布掀开,是把杀猪刀,磨得的确锃亮,提着便往屋里走去。
“末哥越来越有大哥样了,
牛子,你后悔吗?。”
看着林末一脚便将门踹开的,人影隐没,林东小声道。
林牛低着头没有说话,过了会抬起头,有些不解,“为啥后悔?末哥不一直都是我们大哥?不然怎么会说完事一起去吃鸡?”
林东一愣,笑了笑,“也是,完事后去吃鸡。”
…………
林末踹开门,走了进去,动静不小,也没打算遮遮掩掩,准备快刀斩乱麻。
小院里垂花门并没有关拢,也省的林末再踹一脚,直接推门而入。
院子里,邓真,王肥婆,邓屠户正围着桌子喝酒吃肉,好像在说谈些什么,一边吃,一边笑,很开心的模样。
‘说不准就是在讨论如何杀我爹娘,掳我姐弟,使我家破人亡,幸好我来的早。’
林末提着刀,快步走近,看着王肥婆,邓屠户脸色狂变,忽青忽白,心里暗道。
“婶子,今天是你的生辰对吧,还在吃,嗯,没来晚。”
林末咧嘴笑道。
说罢不等正酝酿着狠话,摆着谱的邓氏叔侄两人,大步一跨便上前,先是一脚将桌子踢了个粉碎,菜碗瓢盆乱洒一地。
反手一刀砍在邓屠户脖子上,没见什么阻力,大好头颅瞬间咕噜咕噜飞得老远。
紧接着一脚踏在邓真胸前,将其踩在地上,邓真求生欲很强,双手抱住林末的腿,用力地拍打着,像条失水的鱼,不停蹦跶,随后却只见到一抹刀光闪过。
松开脚,最后看着呆坐在地上,吓傻了的王大婶,憋出一句,“生辰快乐。”
语罢,一脚踢在王大婶胸前,整个人直接倒飞出去,像皮球一样撞在院子里的榕树下,震得树叶哗啦啦下落。
也不去看是死是活,林末低着头便离开院子。
出小院,阳光落在眼前,林末心还在砰砰砰狂跳,强行压住悸动,四处扫了眼。
没人。
迈着正常的步伐走到胡同里,将刀递给林东,缓缓吐出一口气:
“走,吃鸡。”
.......
三日后,宜搬家,入宅,置产,忌上梁,祈福,纳畜。
新家的演武场上,林末速度忽快忽慢地打着灵猴拳,不似其他人那般灵敏多变,诡谲难防,魁梧的身材下,竟给人堂堂正正,势不可挡的感觉。
砰砰砰。
精铁围筑的木桩被打出一个个深深的凹陷。
约摸过了两个时辰,看着深深凹下一大片的木桩,林末有些无奈地停了下来。
穿上衣服。遮住一身花岗岩般健硕的肌肉,从兜里拿出参丸一口气倒出两颗,也没咀嚼,直接就咽了下去,感受着体内的暖流,略微有些满意。
灵猴拳术:大成(96.4%)
天赋:霸王之勇(天生神力)
赤能:8.3%
境界:通筋大成
晚上再训练两个时辰,按道理应该就足以灵猴拳圆满,顺道通筋圆满。
林末暗想到。
通筋境主要锤炼人体十二根大筋,练出独属于武者的筋骨力,与普通人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劲力整合。
而通筋入门与圆满的区别却是概率问题,入门阶段或许打完一通拳,只能劲力整合一次,两次,圆满后一举一动都完成劲力整合。
‘而我的优势便在于因为获得霸王体质,天生力气就大,即便是劲力整合圆满的通筋武夫也无法相比,毕竟基础盘就差太多了,这也是为何我一脚就能将邓真压得起不来的原因?’
林末开始反思。
距解决邓真一家子已经过了三天了。
原本林末已经做好迎接后续青衣帮的麻烦,毕竟堂堂一个堂主,死了不可能不问,谁知从林牛那里打听到,青衣帮声势浩大地寻了半天后便不了了之了。
更像是个形式?
也对,一个通筋境的武夫,简简单单被一脚一刀就解决,可见敌人之恶,本就是吃酒喝肉的表面兄弟,形式上意思一下维护江湖道义就够了,谁又愿意舍命追查到底?
林末不是笨人,略一思索就想通了原由。
‘只是不知道现在的我与炼骨境的武者相比如何。’
没有具体交过手,唯一的参照物只有邓真,林末实在无法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