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青玉案·元夕(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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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宫里发生的事情,外人无从知晓。

“谪仙馆”里,冯宝被一群“二世祖”和“三世祖”弄得是晕头转向,更是不可能去想其它事了。

这都得怨刘定远!

本来,看完“芊芊姑娘”的舞姿以后,冯宝已经打算离开了,可是刘定远非要拉冯宝上楼和他那帮狐朋狗友会面,人一多,气氛自然热烈,气氛一好,喝酒也就没个数了。

包间里,刘定远的朋友几乎和他一样,全都是世家子弟,有姓柴的、姓刘的、姓程的等等,总共七、八个人,名字冯宝是一个没记住,反正在他印象里,都是“无名之辈”。

偏偏他们当中,只有刘定远是纯粹的武夫,其他人或多或少,还有点墨水,如此一来,更麻烦了,他们喝酒光看歌舞倒也罢了,时不时的还崩出几句“诗文”来,以冯宝的水平,他都听得出来,跟后世的打油诗,水平相当,几乎都是“没营养”的东西。

冯宝除了陪笑、陪酒,剩下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看歌舞表演。别说其它,单就歌舞而言,冯宝还是挺喜欢的,唐人的舞蹈,融合了西域舞蹈特色,加上“龟兹”的乐律,别有一番“古风”之韵,甚是不错。

“芊芊姑娘”还是来了,不来不成啊,再大牌的歌姬,也架不住这群世家子弟的威胁。

当那个不知道叫什么的程司马,趁着酒劲上来,把老鸨叫过来说:“你要是不把‘芊芊’叫过来陪兄弟们喝两杯,明儿就封了你这个破馆。”

凭心而论,“芊芊”在冯宝眼中,称得上是美女,就是年纪小了些,按他估计,约摸十四、十五岁样子。冯宝始终不明白一件事——大唐男人怎么都喜欢年纪很小的姑娘?说句难听点的,发育还没完全,能干什么呢?

“或许是所谓的世风如此吧。”冯宝只能对自己如此说。

冯宝没有主动找美女喝酒,美女却端着一杯葡萄酿,主动找过来。

“芊芊小娘子,此乃江左名士,冯宝校尉。”刘定远吹捧一般的介绍,弄的冯宝都有点不好意思。

“江左名士?某家可不曾听说过有姓冯的。”

此言一出,众人无不脸色一变,在众人面前说出来此话,几乎与“挑衅”无异。

刘定远勃然大怒,指着说话之人道:“柴六郎,汝此话是何意思?”

那个柴六郎,其实并非故意找事,只因方才‘芊芊姑娘“敬酒时,对他不假辞色,令其感觉面上无光,这才忍不住说了一句,但是说完他就后悔了,却悔之晚矣!

然而,刘定远的一问,明显让柴六郎有些无法下台,倘若当众说自己“口误”,岂非“示弱”?那绝不可能的,他只有硬着头皮说:“自‘晋’时起,江左何来冯姓名士?”

冯宝自认文化水平不高,所以他反而不在乎柴六郎的话,但是刘定远可不干了,当即道:“冯校尉师从‘谢文靖公’之后,文韬武略,无一不精,岂是你柴六郎可以胡说的。”

“刘都尉,‘谢文靖公’之后,世人皆知乃是‘陈郡谢氏’,某家不曾听说有过冯氏子弟。”

听完柴六郎的话,刘定远不怒反笑道:“汝为孤陋寡闻之辈,岂不知‘侯景之乱’时,江左各家,散落于世又有多少惊才绝艳之人。”

“二位就别争啦!”那位程司马道:“是不是名士,一试不就知道啦。”

“怎么试?”刘定远倒是非常积极地问。

“以‘上元节’为题,做文章,写诗都可以啊!”程司马乘着酒兴道。

冯宝听得面色一青,心说:“妈的,好好的,怎么扯我身上来,简直不知所谓。”

“写就写,有什么了不起!”刘定远大概是事不关己,答应的爽快无比。

冯宝气的瞪着刘定远,心里大骂:“混蛋!”他不好当着众人面发作,可是心里早已经问候了刘定远家人无数遍了。

当众人目光都投向冯宝的时候,他正端起一杯酒,若无其事、旁若无人地喝着,仿佛与他无关一般。

“怎么样?给他们来一个?”刘定远走过来问冯宝。

冯宝将酒杯往桌上一放,道:“拜托你下次干什么事别把我给拉上好不好?”

刘定远看出来冯宝不高兴了,可他也是为了面子啊,要不是他自己水平太差,他早就自己来了。

“怎么样?不行了吧?”柴六郎似乎看出来冯宝不愿意的样子,故意挤兑刘定远道:“要不今晚的账算你的?此事做罢如何?”

“怎么,听你这话,要是我写出好的来,今晚的账就由你付了?”冯宝突然抬首对柴六郎道。

程司马他们一听,纷纷眼睛一亮,心说:“他们打赌,今晚账有人付了。”这些人都不是好东西,马上站起来,跟着起哄道:“好主意,谁输谁付账!”

柴六郎此刻也是下不来台了,若真要他付账的话,今晚两百贯是少不了的,那可不是小钱啊。

冯宝也不着急,他觉得,那个姓柴的家伙,没可能愿意付那么多钱。

然而,凡事总有意外,当柴六郎不说话,冯宝无心追问,众人都以为会不了了之的时候,有个跟柴六郎很熟的家伙对他轻轻地说道:“我看那小子不行,如果真有能耐,早应该接下来了。”

柴六郎一想:“对呀,真要有本事,哪会如此磨蹭?”他感觉自己应该是胜券在握,当下心一横,牙一咬,大声说:“行,按你说的办,谁输谁付账!”

那群不嫌事大的旁观者,听说有人会付账,自然是欣喜若狂,一个个什么好听的话都对柴六郎说了出来,真是听者肉麻,闻者嫌臭!

看到眼前这一幕,冯宝打心眼儿里开始瞧不起这帮人,扫了一眼刘定远,暗自摇了摇头。

“怎样?要不哥哥我来付账吧。”刘定远终于意识到,自己乱逞能带来了麻烦,好在他为人还是很仗义,这句话说出来以后,冯宝还是很满意的。

“哼!不就是写什么节日词章一类的吗?凭这也想难倒我不成?”冯宝嘴上说,心里却想:“我得仔细想想,记忆中有没有合适的?真要想不出来,也就是钱的事,不算大事!”

“好,我就说嘛,我兄弟堂堂江左名士,怎么可能会写不出来这么个玩意儿?”刘定远那是兴奋之极啊,大叫道:“来人,拿笔墨来。”

很快,有人送来笔墨纸砚,刘定远亲自将案几收拾干净,铺好纸,刚准备亲自磨墨,冯宝忽然道:“好好的笔墨,让你这粗手一弄,还能不能用啦?”

“那——”刘定远脑子转的也挺快,马上说道:“对啊,应该请‘芊芊小娘子’来磨墨才是。”

“想来红袖添香,莫不过如此吧。”冯宝为了体现自己学问高深,尽可能地使用自己记忆里的“好”文词,反正他打算以后再也不参加这种活动了。

芊芊倒是瞪着一双秀目看向冯宝,或许在这一瞬间,冯宝在她眼里,才有点“江左风流名士”的影子。

其实,冯宝压根儿就不会写毛笔字,让芊芊磨墨,更是打算让她来写,当然前提是自己能够想出来。

“上元节,不就是后来的元宵节吗?”冯宝拼命地回忆自己脑子里残留的一点点历史名句名文,此时此刻,他来不及恨刘定远,只恨自己当年读书时怎么不多背一点?

转眼间,芊芊磨好墨,对冯宝道:“妾已准备妥当,请校尉执笔。”

众目睽睽之下,冯宝并未走到芊芊那里,而是回到自己原先的座位上,拿起葡萄酿看了一眼,又放下,跟着冲芊芊一笑道:“某家饮酒诗百篇,不喝酒哪成,还请姑娘替某家上一壶‘烧酒’来,那才是男人喝的酒!”

柴六郎不傻,已经感觉出来,冯宝在拖延时间,所以赶紧催促道:“快快快,还不去拿‘烧酒’过来?”他这会儿只顾让冯宝没有借口拖时间,已经顾不上“烧酒”十贯钱的价格了。

冯宝坐那,脑子里把自己能想起来的诗、词等想上一遍,别说,他还真想起一首词来,可那是谁写的?写的啥节日?他都不知道,能记得是因为里面有句话太出名,以至于让他老子逼着背的,还说:“干古董这行,不懂点诗词,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啊。”现在想起,好像还真是这样!

“兄弟,酒来了。”刘定远哪里知道冯宝心里那些事啊,他见冯宝盯着芊芊一动不动,以为动了心思,赶紧出言提醒,心说:“有心思,也得事后啊。”

冯宝接过酒,拍开泥封,先深深吸了口气,跟着装模作样的赞了句:“好酒!”接着道:“某家吟诵,还请芊芊小娘子帮忙执笔。”

冯宝拎起酒坛,起身仰首喝了一大口,高声道:“某家日前,于街市中偶遇芊芊小娘子,虽是惊鸿一瞥,却着实令人难忘,是以今日特来捧场,既然诸位想要某家献丑,那某家以一曲词相赠,望小娘子它日寻得高人谱曲,定可以此名扬天下!”

也不管别人怎么想,冯宝再饮一大口酒,道:“都听好了啊!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好——”刘定远大声喝彩,引来一群鄙视的目光,弄得他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冯宝才没空管这些,继续道:“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冯宝似乎沉浸于其中,闭目昂首,左手负于后腰,右手拎着酒坛置于前胸,一副高人名士傲骨之态尽显无疑!他没说话,别人以为他在思考,可是又有谁知道,他此时心里想的却是:“装逼,耍酷,谁不会啊!”

片刻后,冯宝装若来了灵感,一气呵成道:“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最后,还不忘加了一句:“名曰‘元夕’。”

包间里安静极了。

哪怕如刘定远那般武人,当听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一句时,也知道,这是足以名传千古的佳句!

而且,此长短句内容确为描述节日,特别冯宝最后那一句“名曰‘元夕’,更指明了就是‘上元节’。”可以说,任谁也挑不出毛病来。

柴六郎面如死灰一般,刚想光棍一点,出言“认输!”却不料,他那朋友忽然道:“上元节,乃是我朝盛景,多少名人雅士自节前即预备佳句,冯校尉想来也是如此吧?”

这话一出,柴六郎顿时来了精神,心说:“是啊,他要是之前就找人写好了,那我岂不是输得冤枉。”于是立刻跟上说道:“不错,除非冯校尉另做一首,否则某家绝不认输。”

“好你个姓柴的,你要是出不起钱,老子来替你付。”刘定远气昏了头,粗话都“崩了”出来。

柴六郎权当没听见,他心里也知道,自己的话多少有些输不起,耍赖的意思,可事关两百贯钱和面子,能装糊涂就装吧。

冯宝此时已经半坛子酒下去了,酒劲也上来了,而且他生平最讨厌输不起的人,因此,他借着酒意上前一步,推开刘定远,对着柴六郎一字一句地道:“姓柴的,今天让你输个心服口服!”

说完,后退一步,对众人说:“众所周知,自五胡乱华、衣冠南渡以来,各世家望族皆居于今日之‘江宁’,某家年少之时离开‘江宁’,至今已十年有余,今日佳节,某家想起曾经居住之地乌衣巷,想起那路边的野花,想起那余晖之下的街巷……”

冯宝说着说着,似乎看到了后世——那千年之后的故乡!

“回不去啦!”冯宝心里想着,口中长叹一声,忽然举起酒坛,仰首灌了一口,大声吟道:“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不等别人从诗句中反应过来,冯宝一口气将坛中酒一饮而饮,豪气干云地将酒坛往地上一扔,“哈哈”两声狂笑道:“吾乃军人,理当为国征战,无暇陪尔等风花雪月,临走之前,吾再送汝一首,汝听好了——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我们走!”冯宝看也不看众人,昂首挺胸,阔步而行,可谓豪迈的一塌糊涂。

刘定远更是笑得嘴都合不拢,迈起大步,紧追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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