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除了拳脚,我还拿肩撞了一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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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是拿着精灵刻刀,在豹子的下巴处花开皮毛。分开后,横着在动脉处切开。让血液先流出来。

然后,才去抱起干饭:“好了好了干饭别怕,你看,它被我弄死了。”

干饭真的被吓坏了。

上次被村里的大鹅拧了一次,虽然疼的嗷嗷叫,可也没害怕。这次是真的怕了。

甚至,赵传薪看到了它眼角流出了悔恨……不,是委屈的泪水。

怕在这货心里留下阴影,赵传薪还抱着它去豹子面前,让它看看豹子死的有多惨……不,走的多安详。

开始,干饭一看死了的豹子,身体一抖,头扭过去藏在了赵传薪的怀里。

片刻,见豹子没有动静,又偷偷转头。

然后,开始朝着死去的豹子叫唤:“汪汪汪……”

赵传薪哈哈一笑。

放下干饭,干饭扑过去,对着死豹子疯狂输出,用奶牙一顿狂咬。

只咬了一嘴毛。

把它嘴里的毛给抠出来,抱着它到一边去了。

赵传薪教导它:“看到了吗,这就是你在林子里乱跑的结果,差点被它给吃了。”

“汪汪汪……”

“看把你能的,还你咬死的?吹牛逼你是好样的。”

等豹子的血流干净了。

赵传薪还不太放心,拎着豹子的后腿,拎起来控了控。

这时。

“咦……”

这豹子七八十斤的样子,你说重吧,不是特别重。你说轻吧,七八十斤一袋的苞米粒子,不经常干活的都上不了肩,扛不起来知道吗?

但赵传薪并不是很费劲的给提了起来。

这想必就是大力药剂的作用了吧,虽然长力气了,但好像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厉害,立刻变得力能扛鼎。

有点小失望。

根据回忆看到过的图片,赵传薪找准中线,从头到尾巴,一路划过去,用精灵刻刀一点点的剃着皮毛。

最麻烦的还是四肢,需要一点点的掏。

这边一忙活,直接忘了找羊的事了。

哪怕麻烦,可也绝对比正常的剥皮要快的多,毕竟精灵刻刀的刀头可变形,锋利无比。

整张皮子剥下来,赵传薪看着地上的豹子肉,这若是不要就太可惜了。

以前他天天吃肉,来到这个时代后,吃的炖菜里都看不见油花的。

但是,好像听说猫科动物的肉贼难吃。

以前不敢吃,因为太可拷,太刑了。现在谁管?

估计猎了一头豹子,从百姓到衙门,都要拍手称赞。

但是刚划一刀,突然觉得,等家里装修好,似乎缺点摆设。搞个豹子的骨头标本,似乎挺威风的。

可再一想,家里面积太小,这么大的骨骼标本不好放。

“咦,我是来打猎的吗?我上山是干啥来着?”

最后,他撕了一些秋子树的树皮,将豹子皮捆上。折一根树杈,用肩扛着,顺便系了一块豹子肉。

剩下的,交给其它野兽处理吧。

干饭这把长记性了,不敢乱跑了,在前面跌跌撞撞的闻着,不时地回头叫两声。

又走了约么个把小时,赵传薪已然筋疲力竭,干饭忽然回头朝他大声的叫。

借着明灯花的柔光,赵传薪看到了一头山羊,窝在一块露出地表的岩石旁,被惊醒了,正有些惊恐不安的望着这边。

找到了!

赵传薪欣慰的拍拍干饭的脑袋:“好样的,计你一功!”

“汪汪……”

至于那头惊恐的山羊,赵传薪是不会考虑它的感受的。

但是问题来了。

山羊的夜视能力很弱,这会肯定赶不走了。

看看黑咕隆咚的林子,赵传薪心道难道要在这过夜?

他在边上捡了点枯枝,拿出从绺子那搜剿的火柴,先点了一点堆积的碎屑,然后覆盖上枯枝,不多时火苗就窜了起来。

山羊毕竟是家畜,看见火光不但没怕,反而安定了一些,趴在了赵传薪身旁。

赵传薪又捡了一堆枯枝回来,堆成一堆。

然后就靠着山羊,搂着干饭,休息了起来。

这一路,也把他累够呛。

他告诉干饭:“如果听见有什么野兽靠近,记得叫我。如果山羊跑了,也记得叫我。”

干饭:“汪汪汪!”

经历了差点被豹子扑杀,干饭似乎懂事了一些。

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一夜无话。

第二天,篝火早就熄灭了。

赵传薪是被干饭叫起来的。

山羊起来的早,本能的开始吃草,慢慢就要走远。

干饭察觉到了,立刻就给赵传薪示警。

赵传薪睁开惺忪睡眼,摸摸干饭脑袋:“等回去给你加餐吃肉!”

然后提着依然发光的明灯花,趁着天色还未大亮,开始赶着羊下山。

明灯花,指路明灯,可比指南针靠谱多了。

干饭似乎好了伤疤忘了疼,在山羊后面叫唤蹦跶。别看好像玩闹,还真慢慢赶着山羊往正确的道路上走。

“咦,似乎唤醒了某种血脉,触发本命天赋。”

赵传薪看的啧啧称奇。

难道说,这并非猎犬,也非土狗,而是一条——牧羊犬?

再看干饭的毛色,和后世的边牧不大一样,但是耳朵和脑袋的形状,相似度还是挺高的。

边牧也是由其它牧羊犬培育出来的,难不成干饭是边牧的祖宗?

比来的时候还顺利,要快上许多,天色大亮的时候,赵传薪已经走出了老鹰沟。

顺着山沟,一直往下走。已经用不上明灯花了。

等到了山根下,他看到了几个起大早在山底下等待的鼻涕娃,其中就有德福和赵宏志。

赵宏志看到了赵传薪和山羊,高兴的喊:“我叔回来了,找到羊回来了!”

德福诧异。

真让他给找回来了。

其中那个家里丢了羊的鼻涕娃,开心的转头就跑。

因为赵忠义和赵传薪交好,所以赵宏志觉得赵传薪也是他的亲人。自己家人厉害,他具有荣焉。

“叔,这是豹子皮么?”

“对。找山羊的时候,叔我正走着,忽然从树上扑下来一头豹子。叔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见着畜生竟然敢偷袭,登时大怒。稳扎了一个马步,腰马合一,两条棒子一用力,将畜生举了起来。顺势,丢出去砸在了树上。

这畜生虽然也有一身蛮力,但是也被砸的眼冒金星。”

一群娃子听的出神,一个个眼睛发亮。

小孩子吗,都喜欢听这种玄乎的,牛逼的,英雄盖世的桥段。

听到这里,都发出了阵阵惊叹。哪怕最早熟的德福,也是沉浸其中,仿佛故事的主角是自己,一阵热血沸腾!

赵传薪继续说:“这畜生晃晃脑袋,又站了起来,再次向我扑来。要说那老虎,手段是一扑一剪一掀。但豹子不行,没那个力量知道吗?它想要掏我脖颈子,给我锁喉。我哪能如它的愿?

有拳谚道——手是两扇门,全凭脚踢人。

叔我抬腿,一个高鞭腿过去,直接抽它脑袋上。豹子被我一脚抽的转了半圈。趁它病,要它命,叔我抱起豹子的脑袋,一个电炮,一个膝撞,再来个抱摔。直接把它摔个半死。

然后,叔我骑在豹子身上,沙包大的拳头,一拳又一拳的打着。

等回去了,叔给你看看那豹子皮,一点伤都没有,因为是被叔一通老拳打死的。”

有皮有真相,直接给盖棺定论了。

一群鼻涕娃热血的不行!

“太厉害了!”

“那岂不是像武松那么厉害?”

“不一样,老虎比豹子厉害!”

“如何不一样?武松还要拿个哨棒先打半天,打断了才用拳脚。我叔直接用拳脚,我看不相上下!”

嬉闹着,一群人从村里出来。

于大坤看到赶着山羊的赵传薪,艾玛激动坏了。

“小赵你真给俺找回来了?吓死俺了,还以为你昨晚没回来,遭遇不测了!”

猎户李老三却是看到了豹子皮:“啊,小赵,你咋弄了一张豹子皮?难道?”

这时,赵宏志跳出来:“这是我叔用拳脚打死的豹子剥的皮,皮子还是完整的哩!”

李老三是懵逼的:“拳脚打死的豹子?瞎说啥呢?”

又有娃子跳出来:“没瞎说!那豹子扑过来,然后就扎马步,就什么合一,再之后把豹子丢出去……”

一群娃子七嘴八舌,你补充我的故事,我完善你的细节,一通讲,说的一群大人一愣一愣的。

看热闹的高老蔫眨巴眨巴眼:“小赵,真是你用拳脚打死的?”

从小就爱装逼的赵传薪,脸上挂着云淡风轻的笑:“也不能完全说用拳脚打死的。”

李老三赶忙点头:“这就对嘛,俺打了一辈子猎,没听说谁能用拳脚打死豹子。”

可却听赵传薪继续道:“其间,除了拳脚,我还拿肩撞了一下。”

众人:“……”

德福最近有意无意的在向赵传薪学习装逼之道,此时听了他的话,只能叹气:短短一句话蕴含了几十年功力,我远不及也!

李老三还是不信,眼珠子一转:“那啥,俺是猎户,俺会书皮子,俺帮你弄豹子皮吧。”

赵传薪一听大喜:“那感情好,麻烦三哥了。”

说着,就把皮子递了过去。

李老三拿手里一端详:“还真特娘的没有伤口!”

其实不是没有伤口,头顶本来有个很小很小的口子,刻刀插进去时候留下的。但是,剥皮时候,被他从那割开了,没留下痕迹。

赵传薪听着大伙惊叹,心道:呵呵,被我装到了,这不是基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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