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变异,从灾厄降临开始第三百四十章十大神奇种族翁小月笑着说道:“先是不知道僵尸一族,现在对衣族也一无所知啊,衣族是一个最奇特的种族,它们一族可以说是一种奇特的生命体,所有的族民都是一些衣服,最厉害的长老和首领都是非常厉害的盔甲或者特殊材质的衣服。”
“衣族是一个很善良的民族,不爱战争,就喜欢做衣服,只要是衣服的衣服除了美观、坚固、防护力超强外,一般都会有不同的特殊属性。”
“衣族,也是凌源之地十大神奇种族中稍有的和平种族,生性善良,爱好和平。”
说到这里,她抚摸了下自己身上的这件银白色软猬甲,笑道:“它的特殊属性就是光,有机会你会看到它的厉害的。”
“衣族?衣服成精?”
随着翁小月的讲解,战景逸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在一个屋子内,一群各式各样的衣服在开大会,有男装、有女装、有裙子、有西装、有盔甲、甚至还有一些戏袍。
想想都觉得这个画面,有点逗,这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
“对了,十大神奇种族,都有哪些啊?”
突然战景逸想到翁小月提到了十大神奇种族,不由对这个有了些好奇。
没等翁小月回答,一边的颜偲夏笑着说:“凌源之地其实种族众多,也不仅仅是这十大种族,只是有十个种族人数最多,占据面积最大,故而一般会称呼为十大神奇种族,分别是人类、凶兽、僵尸、吸血鬼、鬼怪、衣族、石族、药族、灵族、树人族。”
翁小月在一边补充道:“人类和凶兽、僵尸两族一直不太对付,经常会开战,吸血鬼自诩为贵族,很少参与纷争,鬼怪中立,其他的五族一般都是和平氏族,很少和其他种族发生战争,但其中石族、灵族、树人族三族的实力非常厉害。”
战景逸听到这里,也对整个凌源之地的种族分布和情况有了很多的了解,真是涨见识了。
看到穿好软猬甲的翁小月,在场的很多人都猜到了她的目的,都有些慌的叫了起来:“翁主,不能这样……”
“是啊,翁主,我们这里有上百杆枪,要去一起去啊……”
“都他妈别废话了,在废话,就你们去……”
一片吵嚷之中,翁小月冷着脸,怒骂了一声,吓得所有人都住了口。
“你们听我说,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翁小月微放缓了语气,道:“虽然,三天后我哥会来,但万一这些怪物不让我们扛过三天呢?所以,与其被动在这里等待,还不如趁着有枪有子弹,出去搏一搏……”
“但如果大家一起冲过去,真出了事,也没有后悔的余地。”
“所以,我会陪他过去解决,你们在这里等着,一有机会,就赶紧往外冲……”
一边说着,她皱紧了眉头,飞快的思索着所有的事情:“如果能逃出这个地方,立刻用尽一切办法,总之用尽一切办法,把这里的消息传递给我哥……”
“务必要让所有人知道,轮回教派在用活人做实验,并且已经拥有了一只怪物大军,这是件大事……”
“只要消息传出去了,哪怕是我死在了这里,也算是为我,还有死在这里的兄弟报仇了……”
以最快的速度说完了这些话时,翁小月从身上一个女子身上拿过来一把冲锋枪,检查了一下子弹,背在身上,又拿过一把手枪,塞在了左腿处的枪带内。
最后,她又想了下,转身和一个女子说了几句话,那女子翻身去了二楼,很快,她拿了一个黑色的背包给到翁小月。
翁小月把背包背好,瞅了一眼战景逸,转身和一个女子说给他一套武器,别空手,又让人去把之前骑过来的摩托车准备两辆出来。
并让人将这两辆摩托车都做了一点改装,加上了高音质的喇叭,焊接了几块钢板,让整辆摩托车仿佛变成了一座移动的碉堡。
……
“姐姐,你安排几个人,跟我一起从另一个方向冲出去……”
这个时候,颜偲夏忽然站了出来,说道:“我带人去车队组织人,最多半天,我就可以带人回来,到时候咱们里应外合,就算你和战王失败了,我也能救出更多的人。”
稍一思考,翁小月点点头,高声喊道:“老张,你带六个人都武装好,等我们冲出去,吸引走大部分怪物后,你们往相反方向突围,记住,你们可以死,但要确保我姐姐顺利突围。”
“只有她突围了,才可能给我们带来援军,因为她的车队就在不远处。”
听到这个消息,所有人精神都是一震,原来除了之前计划内三天后的援军外,翁主这里还有其他后手。
那个尖脑袋男人老张赶紧起身答应着,然后快速去挑选人手,并携带好各种武器装备,也在一边做好了冲锋的准备。
“战王,你一定好好活着,活着回来,我再去钻你的帐篷。”
颜偲夏走到战景逸身边,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紧紧盯着他,突然一把拽住他的衣领,声音有些狠狠的说道。
说完后,她一推战景逸,没有再说什么,反身去老张那边做准备了,一番动作,把战景逸的小心脏吓得砰砰乱跳,也不知道是吓得还是……激动的。
几乎同时,也有几个女子围绕在翁小月身边,说道:“翁主,让我们跟你一起去吧。”
“少在这哭哭啼啼的,我还没死呢!”
翁小月冷着脸骂了一声,目光确飞快的从她们脸上扫过,与其稍微缓和了点,说道:“钱不如命重要,活下来,好好活着,活出个人样来。”
一群女人,这时候都懵住了,有人脸憋的通红,有人甚至红了眼眶。
“好了,别在这里磨磨唧唧的,老娘我可没这么容易死……”
这个时候,翁小月却明显有些不耐烦,手一挥,和战景逸一起来到两辆摩托车这里,两辆摩托车都是那种大头的哈雷摩托车,一看就是马力十足,仿佛一辆庞大的钢铁怪兽。
摩托车在月光下闪耀着独特的光芒,那是一种深深的,充满力量的金属蓝,就像深邃的海洋在夏日阳光下闪烁的色彩,车体覆盖着精细的金属板,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略显磨损,但正是这份历经风霜的痕迹,使它更具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摩托车的座椅,是饱满的黑色皮革,质地坚韧耐用,座椅下方,隐藏着摩托的灵魂——一个强大的引擎,它犹如一颗内心的猛兽,随时准备挣脱束缚,咆哮着冲向前方。
车把设计独特,既有力量感又具有流线型的美感,油门把手精致而敏感,轻轻一扭,就能感受到源源不断的动力在指尖涌动。
这种摩托车的车轮大而厚实,仿佛四个野兽的脚爪,强壮而有力,轮胎的质地坚硬而富有弹性,无论是在崎岖的土路还是在光滑的公路上,都能提供稳定的驾驶体验。
翁小月转身上了其中一辆摩托车,一转车头,对准了其中一扇没玻璃的窗户,窗户的旁边,有个斜斜的木板,这是刚才用来架枪的,她直接提起车前轮,冲到了这木板上。
然后借着速度,直接从这超市的矮窗冲了出去,乍一看起来,就像是在飞一样。
看到这一幕,众人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还不待说什么,就忽然看到,一辆摩托车也嗖一声冲到了窗边。
战景逸甚至没有借助木板的力量,而是直接一提车把,像是飞一样,从窗户里窜了出去,紧紧的跟在了翁小月的身后。
“兄弟,把我们的翁主平安带回来啊……”
“安全回来,有重酬啊……”
秦海在后面大叫了起来,但他的声音很快被甩在了身后,两辆摩托仿佛一阵烟一样消失在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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