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寡妇偷汉子传播速度宇宙飞船都赶不上,第二天,就在各大报纸,网站的头条上,出现了这么一条新闻,国内著名厨师王不死英年早逝,被铁锅砸死,消息一出,从而引发了网友的一阵热议,有建议把生产铁锅的工人告上法庭了,也有对我国安监部门提出质疑的,也有网友建议厨师,以后需要带着安全帽上班的。当然也有键盘侠说死有余辜罪有应得的,就是他抬高了蛋炒饭的价格。
吃瓜群众很多,不过更多的人是吐槽王不死,穿这一身白,而且还带着大白帽子,白色本身就很不吉利,这不是找死嘛。很明显是在为穿越做准备啊。
功与过是与非,只留后人评说,这一切王不死已经不知道,因为王不死已经进入地府,加入到投胎的大军之中。
按理说,像王不死这样的人,从没有做过坏事,工作矜矜业业,为国家的饮食文化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理应是可以上天堂的,只是,唉,王不死背景差了那么一点。现在的关系户实在是太多,天上投胎的人,也是人满为患。据说天庭的一个岗位就有几十人,就连掏粪工人就种很不受待见的职业都多达百人,一人掏粪所有人都在看,无法,为了缓解天庭人口压力,只能是把一些没有背景的鬼魂发往地府。
不得不说,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人口迅速增加,就连地府投胎的鬼魂都人满为患,很多鬼魂不得不排起了长队,可见国家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早早就想出了计生政策这一国策。利国利民,也利天堂地府。
来到地府这些天,因为等候投胎的鬼魂太多,王不死每天要做的就是领号排队,这跟大城市里买房买车排队摇号的性质很像。
不过投胎和摇号还是有区别的,投胎会根据你上辈子的职业从而划分投胎的种类,做学问的一波,种地的一波,当然当官的是不会出现在这地府之中的,天上早就给他们留好位子,掏粪工人不光荣但是有编制啊。只要天不塌,工资不会少。
像是王不死这样,生前是做饭的,下辈子投胎基本上也会跟上辈子挂钩,如果排除送礼托关系的可能,王不死下辈子很可能是种菜的,好一点的话,也会是个卖菜的。基本上穷人生生世世都已经注定,人定胜天,逆天而行,不是不行,只是很难。
每天王不死睁开眼排队领号,如果等到晚上都没有适合他的岗位,王不死就只能是回去继续等,好在地府还是提供住的地方的,一人一个四四方方的小盒子,不大不小,把自己搓搓捏捏,也能正好装下,可怜王不死这一身定制的阿尼玛的厨师服,都起皱了。
地府无星无月,王不死也不知道自己排了多长时间的队,好在有心人,天不负,总算是轮到他。
嗯,没错,就像是所有的恐怖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左右是押解的黑白无常,王不死生前也没做过什么恶事,顶多是偷看过酒馆老板的女儿洗澡,这是每个男孩子生命历程中都无法避免的事情,这是可以原谅的,因此王不死并没有像犯过大错的那些鬼魂那样被戴着手镣脚镣。
过了奈何桥,就见到了传说中的孟婆,不要被影视剧骗了,貌美如花那是不可能的,孟婆的形象很丑很丑,脸上的皮肤就像是晒干了的土地,都起了皮,而且估计孟婆的工作很忙,需要长时间熬夜,因此眼袋比眼球还要大,也没有大胸大屁屁,一身发着恶臭的衣服,是谁这么大胆让她与美女挂钩。
见到王不死到来,孟婆丝毫没有被王不死的美貌吸引,只是耷拉的眼皮动了几下,看了几眼,嘴中念叨着“都要投胎了,还穿着这么华丽作甚”。
多年一起工作,黑白无常和孟婆早就有了默契,一听孟婆的话,两位地府元老瞬间了然,蚊子小点也是肉啊,衣服牌子差了一点,一些地府的穷衙役也是愿意掏钱的,黑白无常三下五除二就脱下了王不死的衣服,嗯,白无常顺道把王不死的帽子换在了自己脑袋上,自己那帽子戴了几百年了,味挺大了,也没个替换的,今天终于等到自己喜欢的风格。
还没有反应过来衣服就被两位鬼爷脱掉,王不死急忙大叫“你们想做什么,我告诉你们,我宁死不屈”。
上辈子鬼片看多了,听说过鬼压床,地府的工作人员也不见得不会出现作风问题,自己的颜值自己还是很自信的,王不死很担心,这两位饥渴了几百年的鬼,会把自己压在地上,毫不眨眼的为所欲为。
好在鬼也是有审美能力的,王不死,他们还是看不上的,每天遇到这么多投胎的,不缺少小鲜肉大帅哥,黑白无常他们也不会饥不择食。
“还有那手表”孟婆提醒道:“每次都这样,丢三落四,”对于刮地皮不彻底的两位,孟婆有点恨铁不成钢。
听到孟婆的提醒,白无常动作很快,王不死还没有反应手表就到了他的手上。
“那可是我的手表”王不死不得不宣誓主权,虽然面对官员,隐忍是必须的,可这是地府,自己还打算靠这块表穿越到古代,作为资金开创自己的事业呢。
“戴着表,质量重,根据牛顿的重力学,投胎容易脸着地,莫要雪上加霜”孟婆很是为王不死考虑的说道。
额,好吧,孟婆还是学霸。估计牛顿喝过她的汤。
不待王不死说话,她又把一碗汤递到王不死手上,问道:“大兄弟,叫啥。看你这一身行头,应该是厨师吧”。
“王不死,嗯,我是厨师”王不死回答,摸了摸头顶戴帽子的位置,不敢抬头看孟婆,他怕自己反胃,这汤待会喝不下去。
“啥啥啥,王不死,就是蛋炒饭挺出名的那位,咱俩还是同行啊”孟婆也很是惊讶,厨师有很多,但是像王不死这样出名的也真不多,孟婆惊讶也很正常,当然孟婆的拿手菜也就是孟婆汤了,其他的菜系基本不会。
王女士没想到自己在地府还能遇上知己,于是点了点头,脸上有些渴望。
孟婆沉思一会,说道:“嗯,我也挺喜欢吃蛋炒饭的,上辈子我就是吃了十八碗蛋炒饭活活撑死的,既然大家都是同道中人,这样吧,我可以破例满足你一个愿望”。
没有注意孟婆死的多么的悲壮,王不死只听到了愿望两字,此时此刻的王不死激动到何种程度,一次娶俩新娘子都无法匹敌,怎么也没想到在地府这种令人色变的单位还能遇到贵人,
“真的吗,我可以提愿望吗”。王不死眼神巴巴的盯着孟婆这张永远不想看第二次的脸。
“嗯”孟婆点了点头。
王不死真的没有想到,地府还能这么的人性化,为投胎之人想的这么多,如果有地府五好衙门评选,王不死是不会吝啬自己手里的票的。如果有的话。
想了一会,王不死迫不及待的大声说道
“我还想再活五百年”。好死不如赖活着,自己那漂亮媳妇不能便宜别人。
回应王不死的是孟婆带着毒气的一脚,“老娘也想再活五百年呢,得寸进尺,投你的胎去吧”。
不知好歹,如果你说你想投个有钱人的家里,婆婆我还是有办法的,可是你小子要求太苛刻,只能是可惜了。穷人啊,总是痴心妄想,孟婆心中喃喃道。
“啊”一声惨叫之后,王不死就坠下深渊。
看着王不死倒下去的背影,孟婆狠狠地呸了一口,骂道:“好小子,老娘祝愿你下辈子活不过三十八”。
看着王不死消失的方向,一旁的黑无常弱弱的问道:“婆婆,刚才那小子好像没有喝汤”。
过了奈何桥,没有喝孟婆汤,岂不是白来了地府一趟,据说孟婆汤味道挺好的。不尝一尝绝对是人生一大憾事,
“什么,没喝,还愣着干什么,快点把汤倒下去”孟婆着急的喊道,不喝孟婆汤,是会带着前世的记忆投胎的。
这样不好。
众人不知所措,一旁黑但是聪明的黑无常反应很快,急忙连汤带碗一起丢了下去,孟婆见状,不再犹豫,把一锅汤都倒了进去,顺便这锅也不要了。
干完这一切,孟婆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嘴中念叨:“希望来得及”。
黑无常小心的问道,“婆婆,这样有用吗,那小子不会残留前世的记忆吧”?
“这事老娘又没经历过,我咋知道,希望这些汤有些用吧,不过可以肯定这小子下辈子胃口会极好”。
废话,这么一大锅汤,几百个人的量,被王不死一个人喝掉,他的胃口能不好嘛。
“如果没有用会怎么样”白无常担心的问道。
“带着记忆投胎,这小子会先知先觉,世界可能会有点乱”孟婆狠狠的道,脸上的皱纹一抖一抖的,死皮哗哗的往下掉。
黑无常把脸凑近孟婆。
孟婆嫌弃的退了退,说道:“老黑你离我远一点,嘴有味”。
“额,对不起,中午吃葱了,”黑无常后退了几步,小声说道:“我有个办法,不如把那小子送去另一个平行世界,就算是带着记忆也没什么用,对这个世界也没有影响”。
孟婆一拍脑袋,用力过大,头上的假发被拍掉露出光秃秃的脑袋,孟婆急忙捡起重新戴上,笑呵呵的说道:“老黑你的办法不错,就照你说的做”。
急忙拿出一笔记本,开始重现编排投胎程序。
坠下深渊的王不死,只感觉所有的物体都在倒退,见一锅汤被抛了下来,王不死竟然不受控制的张开了嘴,而这一锅汤像是有了魔力一般,竟然一滴不落的落入王不死的嘴中,王不死虽然身为厨师,可是胃口一直都不大好,汤刚刚下肚就一口全吐了出来。王不死只感自己下坠的轨迹发生了偏移。不过王不死倒也没觉得什么,毕竟这是王不死第一次投胎。没啥经验。
细细的品了品嘴中残留的孟婆汤,王不死不由得大赞:“真鲜呐”。
孟婆既然能够负责孟婆汤这一工作,自然还是有几把刷子的,做的汤不仅仅要色香味俱全,更要有特殊的功能,例如滋阴补阳,美容护肤,当然这些功能都是其次的,最重要的还是能够忘记前世的记忆。
孟婆这岗位待遇很好,五险一金,一天工作八小时,五天一轮休,而且所有的法定假日,都是带薪假期,对于一个劳动保障法不健全的地府,这样的工作是很难得的,因此竞争也是挺大的,时不时的就会进行考核,择优录取,孟婆能够把这工作牢牢握在自己手中,也是很不容易的,曾经阎王的外甥也看上了这份工作,只是他做的那汤,狗都不愿意多看一眼,因此孟婆不敢有半点的失误。在孟婆答应了今晚到黑白无常那里留宿之后,黑白无常也做出了保证,打死他们也不说今天发生的事情。
喝饱了又吐出来的王不死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被孟婆推下来的锅也正好落了下来,然后再一次落在了王不死的脑袋上,王不死昏过去了。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正在给小和尚讲。。。。。。
不,老和尚没有讲故事,而是在吃鸡,也是在吃鸡。
说鸡之前先说这一座山,由于此山特殊的形象,类似于躺下的女人。因此乡亲们送给了它一个可爱的名字—爷们山
话说,中原大地的每座山,每片湖都会有一个传说,或凄美,或感人至深,或是悲壮伟大。
双峰山也不例外,只是这个传说有一些狗血,而且被世俗所不认可。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游方的和尚,不要误会,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和尚,有当时政府开的度牒,假一赔十,可不是那些江湖骗子。这位和尚游经此地,偶然间救下了同样是在外漂泊的一名道姑。
据说道姑出门没捏手指,导致遇到了歹人,坏人五大三粗穷凶极恶胳膊肘都比道姑的大腿还粗,坏人很坏不仅劫财还想劫色,道姑拼死反抗,然而力量悬殊过大,最后身负重伤,同是天涯化缘人,大家都是同事能帮自然要帮,和尚及时赶到,和尚是位高手,如来神掌,乾坤大挪移,九阴真经打的这些人落荒而逃。使得道姑免受凌辱,道姑身负重伤,出家人慈悲为怀,自然和尚不能离开,送佛送到西,只能是留下来照顾道姑,大家知道日久生情,于是乎狗血电视剧中的桥段发生了。
就这样,两个人快快乐乐的过了一个多月,白天和尚下山化缘,晚上两个人就嘿咻嘿咻,这样的生活很幸福,估计让两位羽化飞仙,去西方极乐,寻找他们所谓心中的净土,此刻他们都不会愿意。
只是,好吧,两个人的祈愿,佛祖估计也挺忙的,没顾得上自家人,结果道姑怀了,而且道姑可能是吸收好,很是显怀,才四个多月,就跟别人的七八个月似的,有人推测,估计是和尚憋了五六十年,积累了太多的精华。
依照古人多子多福的观念,老来得子和尚实在是应该放放鞭炮,顺便杀鸡宰羊,请山下的百姓好好的喝上几碗,只是,好吧,他们特殊的职业,注定他们爱的结晶没有好的结果,
没有不透风的墙,没几日,这事就传到了大江南北,在那个交通靠走,通信靠吼的时代,和尚道姑之事流传之快,可见此事的轰动性。
不多日,朝廷教派组织负责人就找了上来,嗯,就是管理全天下的出家人,不论是道教还是佛教,都归这衙门管。
没有那么多的废话,领导只说了一句话,把那孩子做掉。然后转身离开,丝毫没有出家人的慈悲为怀,普度众生。
道姑舍不得肚子里的孩子,和尚也挺舍不得的,毕竟这么大的岁数了,有个孩子不容易。
就这样,他们成了所有佛门中人的反面典型,时不时的就有一些道姑和尚,上山对他们进行批斗。
因为自己而玷污了整个教派,终于两个人忍受不住,人言可畏,在同样月黑风高,暴雨交加的夜晚,两个人,包括肚子里的孩子,当然那个时候是没有百草枯的,而是采取了最直接又最廉价的方式,从山上的最高处跳了下去,终于事态平息了,以三个人的性命为代价。为三清佛祖擦亮了金身。
然而这一切还没有完,有一些常识的都应该知道,没出生的孩子死去怨气是很大的。在和尚等人死了之后,山下的村民可遭了秧,先是自家的鸡鸭猪狗莫名其妙的死去,接着是孩子们每天晚上大哭不止,直到后来越发严重,村里人再也生不出孩子,大家猜得没错,有妖邪作祟。
好在,一位游方的道士,路经此地,发现黑气笼罩着全村,不日全村上下,即将大祸临头,此道士还是有几把刷子的,乃是张天师第无数代的弟子,有些真传的那种。他没有抓住一个人就说,姑娘,你有凶兆,而是对着全村人说,你们都有凶兆。
村里人一听,自知遇到了高人,大伙一起凑了一些银两,请道士做法,道士也没有那么多废话,也没有摆香案,又是画符,又是舞桃木剑什么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由于道姑怀胎八月,肚中胎儿已经成型,怨气很深,必须在两个山头之间建一座庙,方可镇压住胎儿的怨灵。
别说,道士的方法还挺管用,接着村民听从道士的话,又建了一座庙。从此小山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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