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美食大家洪七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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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女娃嘴巴倒是甜得很。”

洪七公闻言哈哈一笑,从怀里摸出几枚金镖来,向凌牧云一递,说道:“昨儿见到有几个人打架,其中有一个可阔气得紧,放的镖儿居然金光闪闪。老叫化顺手牵镖,就给他牵了过来。这枚金镖里面是破铜烂铁,镖外撑场面,镀的倒是真金。娃娃,你拿去玩儿,没钱使之时,倒也可换得七钱八钱银子。”

凌牧云见洪七公要用金镖抵充吃鸡的钱,笑着摇摇头道:“前辈,方才我已经说过了,你请我们喝酒,我们请你吃鸡,公平合理,现在你这又是做什么?”

洪七公闻言神色略显尴尬,搔头道:“这可难啦,我老叫化向来不占人家便宜,平日里向人讨些残羹冷饭,倒也不妨,今日却吃了你们两个娃娃这样一只好鸡,我那酒水虽然不错,却也不是什么太名贵之物,区区几口酒水绝对抵不上这样一只好鸡的,我老叫化可不能你们两个小娃娃的便宜,否则传出去还不叫人笑掉大牙?”

凌牧云笑着摇摇头道:“茫茫人海,相逢就是有缘,既然是有缘相会,请前辈吃一只鸡又算得了什么?前辈又何必纠结于此等小事?”

黄蓉也道:“正是如此,区区一只叫化鸡也算不了什么,我看前辈也是个爱好美食之人,而我恰好又会一点厨艺,还有几样拿手的小菜,倒要请你品评品评,咱们一起去前面的市镇好不好?”

洪七公哈哈一笑:“你们两个小娃娃都这么说了,再要推辞倒显得老叫化不够洒脱了,好,既是这样,老叫化就厚脸皮再蹭你们一顿饭,不过你们要是有什么心愿,不妨说给老叫化听听。”

黄蓉听他话中之意显然还是想找机会还上这顿饭的人情,嫣然一笑道:“前辈,咱们先不忙说这些,还是先去市镇吧,我和云哥哥都还饿着呢,想来前辈也没吃饱,咱们还是先吃饭要紧。”

洪七公其实听黄蓉说还有拿手好菜时,早就心里痒痒了,只是他平生最不愿欠人人情,就算一饭一水之恩他也总要报答了才安心,这才再三提出要有所回报,这时候见凌牧云和黄蓉这么说,他也就不再继续坚持,什么事情等吃完饭之后再说也不迟,反正以他的本事,总能想办法报答了凌牧云和黄蓉两人的。

三人一齐往市镇上去,黄蓉问道:“前辈,还没请教您贵姓?怎么称呼?我们总不能一直叫您前辈吧。”

洪七公道:“我姓洪,排行第七,你们两个娃娃就叫我七公吧。”

黄蓉听他一报名号,心中一动,却也是确定了洪七公的身份,一时间眼珠转动,也不知在心里打了些什么主意。

三人向南而行,走了几里路来到一个市镇,叫做姜庙镇,找了一间客店投宿落脚。

黄蓉道:“我去买作料,你们爷儿俩先歇一阵子吧。”说完出客店去市集采买食材去了。

洪七公望着黄蓉的背影,笑眯眯的对凌牧云道:“她是你的小媳妇儿吧?”

凌牧云自得一笑,既没承认,也没否认,就算是默认吧。洪七公笑眯眯的看了凌牧云两眼,也不说话了,靠在椅子上打起盹来。

过了大半个时辰的样子,黄蓉买了菜蔬回来,入厨整治。凌牧云要去帮忙,却给她笑着推了出来。

又过小半个时辰,洪七公打个呵欠,嗅了两嗅,忽然跳起来叫道:“香得古怪!那是什么菜?可有点儿邪门,情形大大不对!”伸长了脖子,不住向厨房探头探脑的张望。

凌牧云见他一副迫不及待、心痒难搔的模样,不禁暗暗好笑,这洪七公还真不是一般的嘴馋。他自己也嘴馋,也喜欢美食,但与洪七公一比却甘拜下风,洪七公这已经馋到一定境界了!

厨房里香气阵阵喷出,黄蓉却始终没有露面。洪七公搔耳摸腮,坐下站起,站起坐下,好不难熬,注意到凌牧云笑着看着他,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向凌牧云道:“我就是这个馋嘴的臭毛病,一想到吃,就什么也都忘了。古人说:‘食指大动’,真是一点也不错。我只要见到或是闻到奇珍异味,右手的食指就会跳个不住。有一次为了贪吃,误了一件大事,我一发狠,一刀将指头给砍了……”说着话伸出那只剩四指的右掌给凌牧云看,

凌牧云微微吃了一惊,他虽然知道洪七公缺了一根手指,因而被称为九指神丐,但这根手指是怎么缺的他还真不知道。此番听洪七公一说,心中对洪七公在吃上面的瘾头才算有了一个更真切的认识。

洪七公说到这里,叹了口气道:“可惜指头是砍了,可馋嘴的性儿却砍不了,这根指头算是白砍啦!”

“嗯?女娃子终于把饭菜做好了。”洪七公的神情忽然一振,急忙扭身向厨房的方向看去。于此同时,凌牧云也从脚步声中听出黄蓉正向厅中走来。

果然,只见黄蓉笑盈盈的托了一只木盘出来,放在桌上,盘中摆放了三碗白米饭,三双筷子,两只酒杯,另有两大碗菜肴。凌牧云只觉得甜香扑鼻,说不出的舒服受用,只见一碗是炙牛肉条,只不过香气浓郁,尚不见有何特异,另一碗却是碧绿的清汤中浮着数十颗殷红的樱桃,又飘着七八片粉红色的花瓣,底下衬着嫩笋丁子,红白绿三色辉映,鲜艳夺目,汤中泛出荷叶的清香,想来这清汤是以荷叶熬成的了。

黄蓉在酒杯里斟了酒,放在洪七公前面,笑道:“七公,您尝尝我的手艺儿怎样?”

洪七公哪里还等她说第二句,也不饮酒,抓起筷子便夹了两条牛肉条,送入口中,只觉满嘴鲜美,绝非寻常牛肉,每咀嚼一下,便有一次不同滋味,或膏腴嫩滑,或甘脆爽口,诸味纷呈,变幻多端,直如武学高手招式之层出不穷,人所莫测。洪七公惊喜交集,细看之下,原来每条牛肉都是由四条小肉条拼成。洪七公闭了眼辨别滋味,道:“嗯,一条是羊羔坐臀,一条是小猪耳朵,一条是小牛腰子,还有一条……还有一条……”

黄蓉抿嘴笑道:“猜得出算你厉害……”

谁料她话刚说完,就听洪七公叫道:“是獐腿肉加免肉揉在一起。”

黄蓉忍不住拍手赞道:“好本事,好本事。”

凌牧云听了也不禁暗暗赞叹,既赞叹黄蓉的厨艺之妙,简单的一碗牛条也弄出这么多花样,也赞叹洪七公的舌头之灵,五种肉放在嘴里一嚼竟然就能品尝出来,这绝对是美食大家的水准了。

洪七公摇头晃脑的品评道:“肉只五种,但猪羊混咬是一般滋味,獐牛同嚼又是一般滋味,一共有几般变化,我可算不出来了。”

黄蓉微笑道:“若是次序的变化不计,那么只有二十五变,合五五梅花之数,又因肉条形如笛子,因此这道菜有个名目,叫做‘玉笛谁家听落梅’。这‘谁家’两字,也有考人一考的意思。七公你考中了,是吃客中的状元。”

洪七公大叫:“了不起!”也不知是赞这道菜的名目,还是赞自己辨味的本领,拿起匙羹舀了两颗樱桃,笑道:“这碗荷叶笋尖樱桃汤好看得紧,有点不舍得吃。”

在口中一辨味,“啊”的叫了一声,奇道:“咦?”又吃了两颗,又是“啊”的一声。荷叶之清、笋尖之鲜、樱桃之甜,那是不必说了,樱桃核已经剜出,另行嵌了别物,却尝不出是什么东西。不禁沉吟说道:“这樱桃之中,嵌的是什么东西?”

虽是问话,却没有看黄蓉,显然并不想从最终得到答案,闭了眼睛在口中慢慢辨味,喃喃的道:“是雀儿肉!不是鹧鸪,便是斑鸠,对了,是斑鸠!”说到这里,睁开眼来,见黄蓉正竖起了大拇指,显然是他猜对了,不由得甚是得意,笑道:“这碗荷叶笋尖樱桃斑鸠汤,又有个什么古怪名目?”

黄蓉微笑道:“老爷子,你还少说了一样。”

洪七公“咦”的一声,向汤中瞧去,说道:“嗯,还有些花瓣儿。”黄蓉道:“对啦,这汤的名目,从这五样作料上去想便是了。”

洪七公道:“要我打哑谜可不成,好娃娃,你快说了吧。”

黄蓉微微一笑,解释道:“人们常用如花容颜,樱桃小嘴来形容美丽女子,所以这花瓣和樱桃就代表了美人。竹子中空虚心,可代表君子,而莲花又是花中君子。因此这竹笋丁儿和荷叶,说的是君子。至于这斑鸠,《诗经》中的第一篇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所以这汤叫作‘好逑汤’。”

洪七公哈哈大笑,说道:“有这么希奇古怪的汤,便得有这么一个希奇古怪的名目,很好,很好,你这希奇古怪的女娃娃,也不知是哪个希奇古怪的老子生出来的。这汤的滋味可真不错。连十多年前我在皇帝大内御厨吃到的樱桃汤都远远比不上你这一碗的滋味。”

黄蓉笑道:“御厨有什么好菜,您说给我听听,好让我也学学。”

洪七公不住口的吃牛条,喝鲜汤,连酒也来不及喝,一张嘴哪里有半分空暇回答她问话,直到两只碗中都只剩下十之一二,这才说道:“御厨的好东西当然多啦,不过没一样及得上这两味。嗯,有一味鸳鸯五珍脍是极好的,我可不知如何做法。”

ps:这一章借鉴了不少的原著,倒不是明月想偷懒,而是发现怎么写都写不出洪七公的神韵来,只好将已经写好的大半章推翻,说实话挺佩服金老爷子的,连吃都能写出花儿来,也不知道在写的时候有没有咨询过蔡大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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