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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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眼前这个女人,我突然觉得有些神秘。

——难道,那天晚上,我从小娟家出来时,她正好从猫眼里往外看?但如果真是这样,她为什么要和我上床呢?

“猜不出?那好,我再给你一个问题:你猜,你是我的第几个男人?”

我想了想:从她在床上技术的熟练程度来看……

“嗯,第三个,还是第五个?总之五个以内吧?”

我谨慎地说。

再开放的女人,都不喜欢让人觉得自己太随便。

很早以前以前,女人之间吵架,最喜欢骂对方“公共汽车”,或者更难听一点,“公共厕所”,意思是敞开大门,让无数人进去过。

芳华摇了摇头,说:“恐怕说出来你都不信,你是我的第二个男人。第一个是我老公。”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心里却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我竟然是第二个?

我遇到她,最多不过三个小时。

就算我为了她,被狗咬了一口,也用不着以身相许吧?

这都什么年代了!

芳华变戏法一样,摸出一个烟盒,抽出一支细长的女士香烟,问:“张医生,要不要来一支?我猜你不抽烟吧?——哦,果然不抽呀?真是个好孩子!这种烟的尼古丁很低的,你不要害怕哟!”

说完,她点燃了烟,带点挑逗性的,把一阵带着薄荷的烟味吹过来。

“好了,现在是故事时间——听听我的故事吧!”她熟练地用两只手指夹着烟,又吸了一口。

…………

所有故事的开头都很简单,芳华的故事也不例外。

那一年,她考上了复旦大学,进入图书情报系就读。

作为一个小地方来的女孩子,这所大上海第一名校,让她感到新奇而兴奋。

每次从数学系的小白宫前走过,流连在燕园的小溪旁,或者徜徉在法国梧桐荫下的光华大道……

都让她觉得,高中三年的幸苦,换来的是一份令人欣慰的收获。

当然,还有的收获是意想不到的。

一天晚上,她偶然经过一座铜雕旁,看到一群人围着,好像在争吵什么。

她好奇地走过去,发现人群中,有个高个子的男生,留着长发,背稍有点驼,正在激烈地陈述:“……诗歌的未来,绝对不是意象!现在早已不是北岛的年代了…… 结构和意识,同学们,这才是诗歌的精髓…… ”

哦,原来他们不是在吵架,是在辩论诗歌啊!

大学一年级新生芳华恍然大悟。

在她眼中,高个子男生好像一堆褐色陨石中的彗星一样,闪烁着傲人的光芒。

这是芳华第一次见到她未来的丈夫。当时“诗垦”诗社副社长,一个小有名气的校园诗人。

不久,芳华就参加了“诗垦”社团。

在那里,她可以近距离地望着高个子男生,听他时而激情,时而冷峻的语调,朗诵自己的新作——或者,无情鞭挞其他人的作品。

可惜的是,在高个子男生那群崇拜者中,芳华显得毫不起眼。

那时,她还是个青涩的少女,扎着普通的马尾辫。

白衬衣下面,一对秀气的乳房才刚刚隆起。

芳华的诗歌创作,则进一步拉低了她在群体中的地位。

她骨子里是个理科女生,偏重理性思维。

众所周知,理性,恰好是诗歌最大的敌人。

芳华原本骗自己,说是因为喜爱诗歌才加入这个社团。

但一年多过去,她才意识到:自己喜欢的不是诗歌,而是那个写诗的人。

让人失望的是,那个写诗的人,却连正眼都不愿意看她一下。

芳华失落地退出了“诗垦”社团,她最后看了高个子男生一眼,然后把他埋进自己的心底……

…………

再一次见到那个高个子男生,是在几年之后。

芳华和一个闺蜜,故地重游,来上海游玩。

用老上海话说,是来“白相白相”。

毕业后,芳华一直没有谈恋爱。

她的追求者不少,但多半是看上来她富有的家境。

她是独生女,毕业后回到我们这个三线城市。

那天晚上,夜深了,芳华独自来到复旦校园。

好像一个幽灵,来寻觅很久之前的足迹。

她径直走到铜雕旁,“复旦诗魂”四个字,即使在幽暗的路灯下,也看得很清晰。

然后,芳华就看到了那个高个子。他蹲在铜雕旁,头发依然很长。黑暗中,一点香烟的亮点,显得无比落寞……

“接下来,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芳华一边抖着烟灰,一边对我说。这是她的第二支烟了……

那个高个子男生的故事同样很简单。

毕业后,来自皖北乡下的他,终于留在了大上海!

凭着复旦大学中文系的文凭,他在一家小杂志社找到个编辑的工作。

时间一天天过去,兴奋感渐渐消失。

每天繁琐卑微的工作,让中文系才子的名气变得毫无意义。

走在陌生的街头,每个人都会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大上海是个现实的城市,你只有在脚底垫上厚厚的钞票,才能在高楼大厦之间,勉强探出一个头来。

作为一个无名杂志社的小编辑,高个子男生发现,他微薄的薪水,买了每天的面包,付了每个月的房租后,就所剩无几了。

与此同时,中国进入高速发展期,房价以惊人速度往上涨,爱情和未来,渐渐变得可望而不可及。

高个子男生一气之下,干脆辞掉了编辑的工作。他不服气地想:凭我这一支笔,难道不能在这上海滩上,画出一片灿烂的明天吗?

可惜现实就是现实,当诗人之前,他还可以买得起面包付得起房租。现在当了专业诗人,这下可好,连面包和房租都没有着落了!

也就是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回到了复旦校园,当初辉煌的地方,像一只受伤的野狼,孤独地舔着自己的伤口。

然后,在这里,他再次遇到了芳华……

十几天后,高个子男生和芳华一起,来到了我们这个城市。

刚开始的时候,芳华还担心高个子男生的诗人脾气,让父母难以接纳。

谁知,刚离开上海,高个子男生就毫不犹豫地剪短了长发,穿上长袖衬衣,打上领带。

他文质彬彬,谈吐优雅,眼睛里闪着谦逊、成熟的智慧。

在待人接物方面,更是显得无可挑剔。

芳华的父亲非常满意。私下里,他对芳华说:“只要人好,没有钱算什么?——反正我们有的是钱!”

…………

“我们结婚后的十几年,他再也没有写过一句诗。”芳华缓缓地说,烟已经熄灭。还有一丝薄荷香味,在若有若无地漂浮着。

我听了多少有些感慨,“真是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后来呢?”

芳华回答道:“后来,他就成了一个商人,很成功,毕竟天生是个聪明人。现在,他和一般的中年男人一样,开始有了肚腩,头发也开始稀疏了。你现在看到他,肯定想象不出他当年留着长发的样子。”

停了一下,芳华苦笑了一声:“哎,还说别人!我自己,不是也开始慢慢变老了吗?”

我连忙回答:“哪里会!你现在芳华正茂,一丁点都看不出老的样子。”

芳华微微笑了笑,“你真会说话。”

终于,我问出那个想了很久的问题:“嗯,问个问题你不要介意啊——你给我讲这个故事,到底是为什么?”

芳华平静地说:“因为故事还没有讲完:最近,我发现他又开始写诗了——通过一个隐秘的邮件,写给一个女人。”

“原来如此!”

我恍然大悟,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古老的俗套故事:一个穷书生,在落魄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善良的少女。

少女一片真心,救了这个书生。

然而,若干年后,书生发达了,他忘恩负义,移情别恋,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更美貌的女人……

——刚才,我还真以为自己英俊潇洒,迷倒了一个春情少妇呢!

我干笑了两声,说:“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我算是个报复的工具,是吧?”

芳华看到我尴尬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怎么说呢?也是也不是吧,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说完,她从旁边的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平板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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