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个蚕宝宝。
顾南七将他脱下来的衣服放到旁边的木桌上,打算去弄点退烧药来。
才刚转身准备,就听到了身后传来了“啪”的一声清脆声响。
他下意识回头,发现是有东西从林晟俞的外套口袋里掉落到了地上。
是一张照片,背面朝上的照片。
顾南七弯腰,将东西从地上捡起来。
然后,他在照片上看到了——一个在昏暗光亮下,抿唇熟睡的黑发少年。
是他自己。
第16章
顾南七感觉怪怪的。
可,更奇怪的是,他甚至不知道究竟是哪里奇怪。
他只知道,在自己看清楚那张照片的时候,呼女干似乎停滞了片刻。
照片上像是生出了一只手,隔着空气,牵扯着他的眼球。
通过身后的背景图可以看出来,拍摄地点是那日的超市床上,时间大概是夜间,至于作案工具,则是林晟俞从超市某个角落里翻出来的拍立得。
拍到的第一张照片被发现,所以,他在夜里又拍了一张是吗?
顾南七垂下眼睫,面无表情将照片放回口袋中,然后安静离开卧室。
医药箱中能找到尚未开封的退烧胶囊,他烧了一壶热水,将水温调到合适,端着温水,拿着胶囊进卧室伺候床上的吃药。
睡觉的时候林晟俞有那么一点不太明显的起床气,被弄醒以后,他睁着迷迷瞪瞪的双眼,将脑袋从被子里钻出来,盯着顾南七看了几秒钟,眉头皱巴巴的,也不说话。
顾南七言简意赅:“吃药。”
林晟俞那一点起床气如烟云散,他长长地哦了一声,坐起身。
因为发烧,他这会儿精神状态不大好,神情恹恹,眼皮要睁不睁,意识也只残存了一半。
他伸手从顾南七手中拿过胶囊,二话不说扔进了嘴里。
眼看着对方像嚼糖果一样,将胶囊狠嚼了几下,顾南七递温水的水停在了半空中。
果不其然,下一秒,就看到林晟俞抬起一张皱巴巴的脸,表情纠结:“有点苦。”
两只眼瞳里透露出可怜兮兮的委屈,像是在控诉顾南七。
唯一让人觉得省心的是,觉得苦他也没有吐出来,反倒是继续皱巴着脸,将之吞了下去。
顾南七又好气又好笑。
他将手中的水杯递到对方面前:“喝吧。”
林晟俞乖乖巧巧接过水杯,两只手捧着,像只进食的小松鼠,咕噜咕噜慢吞吞喝水。
青年浑身上下都生得秀气,脖子白皙修长,喝水的时候,漂亮的喉结就随着喝水的动作上下轻微滚动。
一时不察,有清水流出杯沿,顺着侧面脸颊往下滚落,再顺着他微微仰头的姿势,滚过喉结,流入颈窝深chu,在衣领的遮掩下消失不见。
顾南七收回视线,眼睫轻动。
林晟俞快速将杯中的温水喝完,双手捧着杯子,送到顾南七的手边,声音清脆,情感真挚:“谢谢。”
顾南七冷呵一声。
“你好好睡觉吧,吃的我放在你桌上了,饿了自己拿起来吃。”
林晟俞钻回被子里,只留两只眼睛在外面困倦且呆懵地望着他:“啊?”
算了,只是一个生病的人。
顾南七歇了多叮嘱的心思,默不作声抿唇,转身离开。
林晟俞生病,可想而知,他便没有办法参加第一天的任务了。顾南七先是去帮他请了一个礼拜的假期,然后才按照工作内容上面讲的,到达指定地点等候。
去的时候刚好掐着点到。
一个车队总共五个人,林晟俞没有到场,五人队也就成了四人队。
顾南七对自己的另外三个队友不是很感兴趣,他来参加任务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完全就是抱着混日子的心态。
因此,他没有结交好友的心思。
顾南七同一个看起来老实憨厚的三十岁男人分到了一辆车,至于另外两个人,则在另外一辆车上。
他们今天的任务是去集棉镇的粮仓里将大米运入基地。
集棉镇距离不远,按照路途来看,要不了半天时间,他们今天的任务就能结束。
前提是不出意外。
另外一辆车开在前面,车子吐着尾气首先开出。
坐在驾驶座上的憨厚男人本来正低头看着手上的什么东西,察觉到动静后,这才匆匆忙将东西收到了口袋里,开着追了上去。
让顾南七松了口气的是,任务比想象中要简单很多。
小队里的几个人都有异能,憨厚男人身强力壮,是搬运大米的主要劳动力,有他在,运米速度足足比预期中快了三倍。
第一次出任务很顺利,并没有出现什么意外。
在中午到来之前,两辆大货车都被大袋大袋的新鲜大米装满。
回去的路上,顾南七接替了开车的任务。憨厚男人就坐在副驾驶座上,一会儿看看右侧窗外,一会儿儿看看前面的路面,一会儿又低头将钱包从口袋里掏出来盯个不停。
顾南七余光扫过去,意识到,这钱包就是男人在基地开车之前一直看的东西。
在这种时候,最不值钱的东西就是钱。
让他反反复复看个不停的,不可能是钱。
像是察觉到了身旁人的好奇,憨厚男人笑得腼腆,将钱包往顾南七身边递了过来。
顾南七一瞥眼,就看清了钱包里的东西。
夹层里藏着一张一寸大小的大头照,照片上是个笑得温柔的长发女人,看起来要比憨厚男人要精明很多,可俩人之间竟然有着奇怪的和谐感。
憨厚男人笑呵呵:“这是我爰人照片,我每次出基地,都会把她照片拿出来看个不停。”
说着,他重重叹了口气:“也不是为别的,就是害怕出来以后再也不能回去,想要抓紧机会多看看她,想到她还在家里等着我,我做什么事情都有奔头了。”
本来看起来害羞不善言语的男人,到这时候十分顺理成章地进化成了一个话痨。
顾南七觉得自己今天有些古怪。
更古怪的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得古怪,更不明白,究竟是哪里古怪。
可他清楚明白地知道,不就是在钱包里放了张妻子的照片吗,不就是在出任务的时候多看了两眼照片吗。
多么正常的事情。
完完全全与他无关,他甚至不应该好奇。
可是,在憨厚男人絮絮叨叨念完一大段话以后,一直沉默不语的顾南七还是面无表情地开了口:“你说,把一个人的照片藏身上,是因为在乎吗?”
憨厚男人一愣,继而快速点头:“当然是这样咯,不是因为在乎还能是因为什么?”
只可惜,感冒发烧中的林晟俞并不知道远chu发生的事情。
要是他听到了顾南七的问题,听到了憨厚男人的回答,一定会抓着对方的肩膀,使劲摇,并且告诉他:“并不一定是因为在乎,还有可能是因为想要活命。”
但遗憾的是他不知道。
憨厚男人的表情变得八卦兮兮:“你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是碰上了同样的事情了吗?有小姑娘把你的照片贴身藏起来了。”
顾南七沉默不语。
是有人藏了他的照片,可那个人,不是一个小姑娘。
大概是觉得他在害羞,不好意思说,憨厚男人挤了挤眼睛,笑得一脸暧昧:“这种事,我懂的,我懂的,不过,人家小姑娘这么主动,肯定是因为喜欢你,你要是也喜欢的话,一定要好好把握,不要轻易错过了。”
顾南七:“……”
不知道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随着男人的话语,顾南七的脑袋里不受控制地钻出了林晟俞的脸蛋。
他两只手捏着被子,脸颊红通通,眼睛水润润,可怜兮兮望着他,像只受了欺负的幼猫,软得不可思议。
他的脑袋有些当机,好半晌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索性一声不吭,面无表情盯着挡风玻璃,沉默开车。
憨厚男人是个话痨,见顾南七不怎么开腔,他也没觉得尴尬,安静了不到半分钟,又哗哗啦啦打开了话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