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难道你还想被你那无良的婆婆再卖一回才甘心?」
我在沙盘里写下了这样的话。
对于她的机遇,我之前已经在那晚问的清清楚楚,按照那个女人的叙述,她的婆婆不仅对她百般虐待,更是不断的再和媒人商量,想要将她卖掉换钱。
对她而言,那简直就是比地狱还要可怕的日子,那样的日子,对比起留在我身边来,我想,只要她够聪明,就会做出明智的选择来。
「你……你怎么会什么都知道……」
云巧垂下头,但是目光却是无比恐惧的盯着我那红亮的巨展。
「我说过,在你没有点头之前,我不会碰你!」
我知道她对我的狼展有着足够深的恐惧,连忙后退几步,弓起身子掩藏住巨展,信誓旦旦的对她保证道。
「为了证明我的话,以后我睡在外洞,你睡在这里,没有什么事我不会来这里!」
为了给她吃下一颗定心丸,我强忍着狼展的冲动,转身头也不回的走去了外洞。
「妖精,你真是个可怕的妖精!」
云巧对着我的背影怒吼着,很显然,她是想用这样的声音,来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和慌乱。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过的相当繁忙。
每天早晨天不亮就爬起身,和狼二一起到山中打猎。
或许是由于脑袋里有着人的思维的关系,我打猎的方式也变得多了起来,狼二和我在一起,几乎每一次都是满载而归,羡慕的白鼻头和他的狼群一阵阵的眼红。
白鼻头的右眼开始发炎,为了让他不至于死去,我把他也一起拉到了外洞,让他跑在那座满是硫磺的温泉池内。
硫磺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的疗伤圣药,白鼻头三天后,右眼的肿就全部消了,霉烂的腐肉掉尽,完全的结了疤。
而我这样做的结果,便是让白鼻头对我完全的放开了戒心。
虽然人们经常用狡猾和凶狠来形容狼,但是,我却发现,这些狼的思想,实在是蠢到了掉渣。
我不过给了他一点点的小恩惠,白鼻头就变成了第二个狼二。
他苦求我要我接管他狼头的位置,因为他已经瞎了右眼,成了残废,没有能力再去领导庞大的狼群。
而他自己,则愿意和狼二一样,忠诚的围绕在我的身边,做我的卫士。
我假意的推让了一番,这个家伙居然就当了真,连带着拉来了他手下的四大头领,并且威胁我,如果我不答应,他们四个就一起从岩石上跳下去。
早知道这家伙这么憨厚,老子何必还要去冥思苦想那么多夺权的办法,真是浪费时间。
有了狼群的加入,我的管理才能也逐渐的体现了出来。
我将狼群分配成了几个组,一组专门管侦查,去摸清楚附近猎物的分布情况,却不要动手。
第二组专管驱逐猎物,将猎物驱逐到第三组所在的包围圈。
而第三组,则是在这些猎物精疲力竭的时候,给他们近乎致命的最后一击。
有了明确的分工,狼群打猎的成功率高了很多。
对于这里的狼群来说,饿肚子是常有的事。
但是,自从我当了狼头以后,这些狼群,却至少可以保证每天一顿饭。
而这很大部分还要归功于云巧。
这个心灵手巧的女人,会将我们剩余的猎物吊在洞口做成风肉,腊肉和咸肉,以便在狼群捕不到猎物的时候拿出来吃。
这且不说,在成功的活捉了一只足有四五十只梅花鹿组成的鹿群后,我的脑袋里突然间多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特意的分出六七只强壮的野狼,让他们专门的守卫着这些梅花鹿,规定每天固定给他们送饭,却绝对不允许偷吃,更不许这些梅花鹿逃跑。
而我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开辟一片属于我们的牧场!
狼真的是忠诚的动物啊,他们执行起命令来,绝对不会和人类那样的阴奉阳违。
看着那些每天都在欢快吃草,数量有增无减的梅花鹿,我对于那几名放牧的手下,实在是满意到了极点。
这也就算了,让我感觉到无法置信的是,就算是给他们几个送饭的狼,也绝对不会在半路上偷吃。
不知不觉间,我们来到这边已经足足一个多月,时间也从盛夏进入了夏秋之交。
在这期间,云巧在这边住的也是相当的安心。
她除了每天帮助狼群做腊肉以外,还将自己居住的内洞收拾的相当别致。
一块突兀的岩石,她用我找来的两块完好的梅花鹿皮做成了床,又用鹿皮做了衣服,里面种上各种的鲜花,并且用一些小兽的骨头装饰了起来,看上去很有些闺房的味道。
对于身为人类的她来说,山间的生活是艰苦的,很多人类世界的衣食住行等条件,都没有办法满足她。
但是,她就是这样的一种女人,似乎不管生活在什么环境里,她都能够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看着她每天有规律的起床,做事,我心中对她的欲求也变得越来越浓烈,甚至有好几次,我都想冲上去用嘴咬住她的脖子来强迫她就范。
只可惜,如果真的那样做的话,我也就真的不是我了!
我更喜欢那种类似于碾压一样的征服感,相对于用强柔的手段逼迫一个女人就范,我更喜欢的是在精神上将她彻底的征服。
也正因为如此,我只得每天强忍着狼鞭上传来的激烈欲望,苦呵呵的等待着天亮。
云巧也似乎发现了我不愿意对她用强,对我明显的放心了很多。
这种放心的体现,便是她晚上睡觉的时候,不再像以前一样,不仅不脱外衣,还用三四层鹿皮将自己的身子裹得像个粽子。
现在的她可以相当放心的脱掉自己的衣服,光着身子舒舒服服的钻进鹿皮制成的被子里,晚上睡得熟了,雪白的大腿和玲珑的锁骨,都会不知不觉的露出被子外面。
这且不说,随着我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云巧也逐渐的变得随便了起来。
随着和我之间的关系日渐熟悉,也随着天气的越来越热,她身上的衣服也是越来越少,从以前结婚时大红的嫁衣,到后来的夹袄,到了最后,直接就变成了贴身的纯棉小背心。
东北乡下的女人,从来没有和城市中女人一样穿胸罩的习惯,这也让我透过小背心,相当清晰的看到云巧胸前一对清晰的凸点。
虽然还隔着一层背心,让我完全看不清那凸点的颜色,但是,光是看她比雪都要白的肌肤,我还是可以清楚的想象出来,那一对凸点,绝对是我最喜欢的粉红色!
更让我感觉到疯狂的是,即便没有胸罩的衬托,云巧的一对丰挺的玉乳依旧没有半点下垂的迹象,透过背心的敞领,我可以清楚的看到一条紧致细白的深深沟壑。
在我还是人的时候,城市里似乎曾经流行过这样的一条笑话。
如果现在的女人到了古代,进了皇宫,卸了妆,绝对都会以欺君之罪被砍头,由此可见现代社会的化妆技术,到底失真到了怎样的程度。
在这种人造美女满天飞,美白产品补出来的浓妆美人满地皆是的年代,像云巧这样不经雕琢,任凭天然去修饰的美人,绝对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如果她不是出生在这偏僻的老林子里头,只要稍加修饰,就可以将照片传到网上,绝对能够爆出什么奶茶妹妹天仙姐姐好几条街去。
守着这样的大美人睡觉,却偏偏是只能看不能吃,这种痛苦的折磨,光是想想已经让人沮丧绝望到了极点。
最让人感觉到喉咙发干的是,随着外面的天气越来越热,这个可恶的女人每天晚上午夜的时候,都会到我住的外洞,去那一汪小小的温泉里洗个澡。
或许,她并不知道我们狼眼的特殊,即便是在黑夜中没有任何光亮的时候,也可以清楚的看清楚身边周围的一切。
狼眼的这种性能,本来是为了狩猎而生,如今,反倒成了我光明正大偷窥的超级法宝。
在这段日子里,我最幸福的时光,就是趴在温泉的旁边,欣赏着美人入浴的绝世美景。
虽然温泉中经常会有浓重的水雾升腾,却丝毫影响不了我欣赏美人的兴致。
东北女人的天气冷,空气也好,养出来的女人肤色莹白腻滑,看上去就像是温滑的羊脂白玉,凑近了看,甚至于可以清楚的看到隐藏在皮下的深青色毛细血管。
云巧并不知道我在偷看,将自己雪白的肌肤沉入温泉中,用温泉水轻轻的冲刷着她比冰雪还要洁白,比丝绸还要光滑的肌肤,任由晶莹剔透的水珠从她光滑的肌肤上轻轻的划过。
她的身体纤柔适中,既有着少女般的纤细骨感,却又略微的带着一点婴儿肥,避免了身体因为过于瘦弱而显得突兀。
我半眯着眼,任由目光顺着她柔和的曲线一直下滑,走过她玲珑的锁骨,紧致的沟壑,直到雪白的峰顶,在那里,有着两颗粉红的细腻……
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模一样,那里的颜色是我最喜欢的那种粉红,在温泉水的映衬下,那粉红色凸起上的颗颗高耸的突兀粉红色小颗粒,被起伏不定的涟漪放大,让人看着便忍不住的一阵剧烈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