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凉快。
在圣地高层某条树干上,妖精们所兴建的一个座瞭望台前,我坐在石栏上鸟俯下方横越千里的银树森林。由于这个瞭望台位处数千呎高空之上,不单温度清凉,而且更有类似云层的薄雾,我这么大个仔亦是头一次来到这么高的地方,亦是首次得睹这样壮观的景象。
一阵急速的脚步声从后传来,打破了这份难得的宁静。虽然失去了孤独清静的韵味,可同时我又感到很欣慰。
“主人?!”
“男爵大人,有事大家慢慢商量,请你先下来好吗,你坐在那里很危险的。”
去你的!
本少爷只不过是坐在围栏上看看风景,装装有型,但这只色狼居然以为我自杀??而且还在百合面前乱说一通,叫我这个主人貌面何存?
有机会才跟你算帐。
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头,以一个全无瑕疵的纯朴笑容面向他们,除了那只可恶的狼和我可爱的百合外,在我背后的原来还有刚在会议室见过的六位高级妖精,与及我不认识的十多名妖精战士,我想应该是色狼的朋友和部下吧。
“我记得,小时候的我非常畏高,可是从不知何时开始,我就不再畏高了,反而喜欢像这样子坐在高处,看着脚下渺小的一切,感觉就好象看着另一个不同的世界。”
不再畏高,大概是十三年前我妈妈重病过世的时候。
“你们知道大长老因何并不重视我?”
一段时间的沉默,让我晓得他们可能是无言以对,或是并不清楚内里理由。百合小心走到我的身边,我轻扫着她那银色柔软的长发,仍旧看着外面美丽的景色。
“大长老认为以妖精族的军力,加上盖亚之岭的防御设施,即使四十万大军亦无法可以攻陷此处。我认同,某程度上他的想法很正确,正常情况下四十万军力实不足以攻下圣地。可是他却犯了兵家大忌,他根本没有看清全盘大势,只斟酌眼前渺小的环境。
打个比喻,换了你们要进攻暗妖精族,在这么重要的大战里你们会跟谁连手,会选择那些毫无军纪,野性难驯,一心只想着抢掠的兽人族吗?”
不用看我也知道身后那班呆头鸟的表情。
我正向他们施以将帅的真正魅力和才智,更要他们明白自己的不足及愚蠢。连我亦不敢小看天树,你们凭什么可以轻敌?
最先发出惊呼的是色狼,这个反应让我了解到他不独是此处最强的魔法师,更应是最具才能的统领。他发现情况大为不妙,已急不及待接说道:
“换了我们,一定选择跟我们同盟十多年,关系良好的武罗斯特帝国。原因不是因为军力强弱,而是他们的军队乃真正的军人,不同于兽人族只依靠数量和个人战力作战,只以掠夺为目的。
男爵大人的意思是,跟暗妖精结盟超过三十年的迪埃里王国,才是他们真正的缓军吗?”
迪埃里王国就是跟我国西方接邻的另一个人类大邦,在从前与我国展开过长达百年的大战。迪埃王国的国力曾是这遍大陆上首屈一指的,当时的武罗斯特帝国只有现时的三份之二大小,故此时常受到王国的威胁。
直至四十多年前开始,在武罗斯特军中出现了三名非常出色的统帅,分别是黑龙骑兵团新任主帅的我爸爸法特·拉德尔候爵,掌管绯红鹫王军的皇室直系亲王威尔·普罗顿,与及银雪苍狼军的候任主帅拉迪克·奥比候爵。在他们连手之下的十年时间,连续攻陷了敌国八个城池,两国的势力终于拉成了均势。
当时迪埃里更被迫迁都,武罗斯特亦消耗了巨额金钱及兵员。最后双方亦要向现实低头,派出使节和谈并且签署了<<万年和平条约>>,也造就了二十多年的和平安定时代。
色狼的年纪应该超过五百岁,对于影响全大陆的这个<<万年和平条约>>,他一定知之甚详。条约虽然约束了我们两国不得进兵侵犯对方领土,可是却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出兵缓助自己的盟友。
故此迪埃里王国出兵襄助暗妖精才是合情合理,兽人族最多只是一群用以打头阵的炮灰,作为转移敌人视线的假像而已。
“反正一场来到,百合妳就带我到妳的闺房坐坐吧。”
我倏然转身,牵着百合的小手穿过人群,当跟色狼擦身而过时我更暗暗向他打个眼色。
“主人,别这样好吗?嗯……”
在百合的香闺之中,我不客气地坐在她软软的睡床上,更让她坐上我的大腿,搂着她的小腰枝嗅着她柔软胸肉间的女体香气。妖精生活简朴,百合亦是一样,她的睡房比起我家中侍女的房子还要细,而且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饰物,连女孩子最爱的毛公仔亦没有一个。
百合仍然不习惯跟男人如此亲热,在我的挑逗下她左闪右避,不肯让我好好抚摸她。
“百合啊,主人也为了妳们族人才会这样对妳的,妳就不要曳了。”
“这个……这个跟我们族人有什么……关系?”
我中心暗笑,轻轻推开了百合,倒身躺在她的睡床上道:
“妳知道身为一军统帅,掌管数以万计性命的压力有多大吗?”
百合腼腆地站在我身前,垂下臻首轻轻摇头,她白银般的秀发摇曳生姿得非常好看。
“那种压力之大,会使人无时无刻都紧绷,就像全日都发着恶梦,脑袋几乎要爆炸一样。所以每名将军领兵时都会有特别的方法解压,有人喝酒,有人听奏乐,更有人以杀战俘来减轻压力,而妳的主人我,就爱跟女性欢好来调剂。
可是我从来都不会勉强人,妳不想跟主人好就算了,但我的脑袋可能会不灵光,恐怕一不小心害妳全族给人灭个清光,到时我可是会不好意思的。”
我没有再理会百合,舒舒服服地合上眼睛开始睡觉。事实上我也真的很累,连日来马不停蹄赶来这个鬼地方,晚上更要跟一大票的侍卫们露宿荒山,出身贵族的我又怎会睡得好呢。
这个纯品的女妖精果然被我吓惊了,她竟然坐到我的身边道:
“对不起,主人,你不要丢下我的族人不管。主人要干什么……百合都……会乖的……”
“不,我亚梵堤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哈),才不做强人所难这些下作事情。”
“咦……那么……主人……主人……”
“其实我这个人很心软,或者妳求我吧,求我好心跟妳亲亲,我可能会改变主意的。”
嘿嘿嘿嘿(淫笑)!!
“主人……主人……百合……请主人”
“怎么了,想要主人亲妳,还是想要主人干妳?”
百合害羞得话也说不出,更不知应该点头还是摇头。我从床上弹起身,把她搂过来轻吻她的小唇,更施展舌技挑逗她的舌头。百合虽然反应生硬,但看来并不抗拒跟我接吻,大概是因为她比较单纯,并不懂得如何拒绝不讨厌的男性。
说她有二百多岁实在难以使人入信。
咯咯咯……
正当我享受跟我的小仆人亲嘴时,不知那条短命鬼走来敲门,百合更吓得想把我推开。
“请问有人在吗?”
“没有!”
“……”
“……”
“男爵大人可否开门,我带了大长老来跟你交谈呢。”
“我现在忙着睡觉,你们可否迟一小时,不,两小时后回来?”
百合听到是爸爸来了,她终凭妖精族圣女的实力把我推开,还急急跑到房门处开门,迎接这两位族中最高权力的人物。
“爸爸,叔叔。”
大老长带着色狼走了进房,他跟我对望一眼,突然遣走色狼及百合。
“大哥?”
“放心吧,我跟男爵大人只是有点事要私下谈谈,你们不用担心。”
色狼和百合毕竟不敢反对他,两人无奈又忧心的看了我一眼,似是不放心把我们放在一起。房门合上,大老长也来到我面前坐下来。
“好了,亚梵堤先生,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人,大家开门见山吧。你刚才做那出戏把我引来,到底所为何事?”
不愧活了近千年的老不死,果然是挑通眼眉,人老成精。
“你非常乞我憎。”
“啥?!!”
“又老又顽固,自以为是兼现实主义,衣着没品味,而且还有少许臭狐,只说你讨厌已经算我仁慈。最大问题是你支持我国大皇子,跟我家族背道而驰,连些少眼光也没有。”
大概连他亦没想到,我一开口就臭骂他一顿,大长老的面色由红润变铁青,手指嘴唇更微微震动,好有可能正在念咒想用魔法杀了我。
“但对商人来说,不论对方如何讨厌,不管对方是何立场,也不用理会有没有臭狐,只要能赚钱的生意亦来者不拒。”
听到最后一句,大老长紧崩的面孔才稍为放松了一点。
“生意?”
“没错,就是公平的交易。”
“但是……我们妖精族……”
“我知道,你们神圣妖精族是闻名四方的死穷鬼,我当然不会笨得跟你们作金钱交易。你现在急需的是保家卫国的军力,而我有兴趣的则是美女和力量。”
说到这里,大老长不由苦笑,他终于晓得我的目的了。
“我一样讨厌你,亚梵堤。但无可否认,你的确拥有过人的才智魄力,提出的条件简直使我无法抗拒。然而,你说你有兴趣的是美女和力量,可是我们妖精族不同于人族,我们虽有阶级分别,但妖精与妖精之间是以朋友关系共存的,所以我没法可以提供女人给你。其实百合已经是我族三百岁以下最出色的美女,你就不要再多心了。”
“那么力量又如何?我知道你们族里收藏了为数不少的稀有法术,我同样亦很感兴趣。”
“唉,我族确有不少代代相传的妖精秘术,可是据族规是不能外传给其它族人,尤其是你……们这种贪得无厌的人类。”
“好,够爽快,那么交易告吹,本少爷亦要打道回府了。”
我心里有数,从床上起身打个欠呵。
“等等!我们除了不传法术外,也有过万年的珍贵文献。”
“文献?”
“没错,就是文献。我族有超过十万年的历史,当中自然有源远流长的文献记录,记载的历史比起你们国家,甚至国家以前的国家都要长很多。”
大老长说得没错,妖精族的文献确实是无价之宝,其中最珍贵的并非那些已过时的历史数据,而是当中包含的文字类别。
作为一位出色的魔法师,一定会究研远古时代的秘传法术,正如我家中珍藏的<<淫术禁忌召唤录>>就是以二千年前的前朝帝国文字所记载,故此究研魔法亦需要大量且不同年代的文字存库。所以经常都有人说,魔法师就是半个历史学家,当中的确很有道理。
在这遍大地上,妖精族的历史仅次于龙族,其十万年的文献对热爱钻研古怪法术的我非常有用。
可是……
“伟大的大长老啊,你抛给我一堆过时的旧书就想换来十万大军的帮助,似乎有点那个吧。”
“这个……我连女儿也给你泡了,你就将就一点,当是个折扣吧。”
“折扣开得太大了,这样吧,我现在正究研史莱姆的课题,如果你们族里有我满意的数据,再加上一点史莱姆样本,我想应该可以接受。”
“史莱姆?”
对于我提出的要求,大长老显然是一头雾水。史莱姆只是森林里很普通的小角色,就连用来当召唤兽也嫌能力不足。可是既然是我提出的,他大概没理由拒绝,否则就显得没有合作诚意。
“虽然不知你搞什么鬼,但史莱姆的料资我们倒是有一大萝,要捉一,两只也很容易,好吧,成交!”
大长老惊死我会缩沙似的,急急伸出了手掌,我也跟他击掌为誓,完成了这一笔交易。
(妖精族文献、史莱姆样本、史莱姆数据到手!)
其实我家族的军队全由我老爸所掌管,他们出击的理由只是为了减弱迪埃里的势力,保持双方势力平衡。当然,没有我提供的重要军情,他们亦没有任何行动目标。
可是至关重要的是,这支军旅的军费不是由我来支付,所以这笔交易的最大赢家自然定是本少爷。但话说回来,拿其它人来出卖原来感觉这么棒的,难怪世上这么多人甘愿做叛国贼,当中可能跟兴趣有关系。
太爽了!
“大长老,除了黑龙骑兵团外,我还有另一支两万人的奇兵可以出售,不知你有没有兴趣?”
“奇兵?”
弊,我发觉自己开始迷上了出卖人的游戏。
大长老见我含笑不语,这头老狐狸知道我不会自揭底牌。那支两万人的奇兵名符其实是属于我自己的私人军队,当中有一万二千人是费本立城里,由里安道所率领的精锐骑兵团。另外一万人则是由境内数一数二的鹰击佣兵团征用回来的轻骑兵。
既然是我自己掏钱包的,当然要讨回更高的代价了。
“但区区两万人有什么作用?”
“嘿嘿嘿嘿……问得好。如果派遣两万人硬碰人家四十万大军,那当然是没有屁用。可是我的部队是清一色的轻装骑兵,现在这个时间大概已秘密潜过望月河,埋伏在狼吻峡谷的出口了。”
大长老立时动容。
兽人族的地盘是三面环山的绿茵盆地,从陆路必须由两条山脉中的窄狭山谷通过去,而在这山谷前则必须先通过一条大河。这个山谷和大河就正是兽人族长年依赖的天然屏障——著名的狼吻峡谷及望月河。
如果我的两万骑兵真个越过望月河,将可埋伏于狼吻峡谷前,截断兽人大军的运粮队伍,这个部署对于全盘战局将起关键性作用。